{会议管理}某某公司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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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管理某某公司授信 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会议管理某某公司授信 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总行信审会项目的审批(审议)工 作。 第二章授信审批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信审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审批委员(以 下统称“信审会委员” ) 组成,委员人数和委员产生方式由行 长办公会决定。信审会主任委员由行长指定,副主任委员由 主任委员指定。 第七条第七条信审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 本行的相关规定; (二)审查、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报审操作流程,是否符 合授权相关规定; (三)审查、审议客户的经营管理及资信状况,以及客 户第一还款来源的充

2、足性和担保措施的有效性; (四)审查、审议项目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五)审议问题授信项目的风险化解方案; (六) 审议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及信贷资产转让方案; (七)受理其他授信相关事项。 第三章授信审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第八条信审会委员的权利 (一)出席信审会会议,对审议项目发表意见,并独立 进行表决; (二)就审议项目向调查、审查部门和报审机构相关人 员问询; (三)查阅履职相关档案资料; (四)与履职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第九条信审会委员的义务 (一)按时出席信审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本行相关规定,对报审事项发表意见,对审批结果承担相 应的审批责任; (二)

3、遵守本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项目涉及的商业、 技术等秘密,不得泄露信审会会议讨论内容及表决情况等秘 密; (三)与履职相关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授信审批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第十条信审会办公室设在授信审批部,负责信审会日常 事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信审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准备上会资料,整理拟上会议题,并及时报主任 委员审定; (二)负责信审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信审会会议召 开相关事项的通知、资料发送等工作; (三)负责会议记录; (四) 根据审批权限的要求,向信审会委员、主任委员、 行长及董事会报告项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五)草拟报告、批复或通知; (六)负责整理会议相关材料,并归档保存;

4、(七)协调和落实信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授信审批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信审会会议安排包括会议时间、审议项目以及 参会人员等内容: (一)会议时间。信审会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四 为信审会例会日。因故不能按期召开例会时,主任委员可择 日安排召开会议。当审议项目较多时,另行增加会议时间; 遇有重大紧急业务等特殊情况时,可随即召开会议。 (二)审议项目。信审会办公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项 目审议顺序的建议,报主任委员审定。 (三)参会人员。信审会参会人员包括信审会委员和列 席人员。信审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向主任委员请假并 征得同意。列席人员包括项目报审机构相关人员、总行调查

5、人员和审查人员以及会议记录人员等。列席人员对涉及自身 职责的相关问题进行情况介绍和情况说明,接受信审会委员 问询,对项目不具有表决权。 信审会委员或其近亲属与审议项目的客户有直接业务关 系,或与其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存在其 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批的利害关系,信审会委员应主动向主任 委员申请回避,也可由其他委员、会议列席人员提出回避建 议,由主任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其是否回避。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信审会办公室按照主任委员审定的参会人员及 上会项目,做好会议通知,并将相关资料提前一个工作日发 送各位信审会委员,或提供相关材料到电子文档阅读场所。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信审会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

6、审会的会议记录 和会场服务工作。会议记录人员应详尽、准确地记录信审会 会议情况。会场服务人员应做好会议现场安排,并负责统计 和宣读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到会委员必须达到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含) 以上时,信审会会议方可召开。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信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 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当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 员均不能主持会议时,信审会延期召开。信审会的会议议程 如下: (一)汇报。信审会依次由报审机构人员、公司业务部 或风险管理部调查人员、 授信审批部审查人员汇报项目调查、 审查相关情况。 (二)问询。信审会委员向汇报人问询项目相关情况。 (三)审议。审议时,委

7、员应围绕项目展开讨论,发表 意见。会议主持人应首先让其他委员发表意见,不得对审议 项目发表引导性意见。 (四) 表决。出席信审会的委员填写授信审议意见表 (见附件一) , 一人一票书面记名表决。 表决意见分为 “同意” 和“不同意”两种。 1.同意的委员要确认项目名称、业务品种、金额、期限、 利率、担保方式等要素,并可提出其它意见。 2.不同意的委员要明确理由。 对资料不全或有重大情况需进一步确认的项目,委员可 提出续议的建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暂不表决,另行上会审 议。 (五) 公布结果。信审会办公室会务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并当场公布。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表决“同 意” ,为通过;

8、否则,为未通过。 (六)审定前置条件。对审议通过的项目,信审会委员 在信审报告外另提出授信前置条件或调整授信前置条件的, 主持会议的委员负责归纳总结审议结论意见,组织讨论委员 提出的授信附加条件,形成授信补充或调整的前置条件。 第六章会签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会签是信审会会议的一种特殊方式, 如遇有重大 紧急业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召开信审会会议时,经信审 会主任委员和一票否决人同意,可采取信审会委员会签的方 式进行审议。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采取会签审议方式不得改变信审会规则, 委员人 数、委员回避、项目表决等均应执行信审会会议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会签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信审会办公室提

9、出会签建议; (二)依次报信审会主任委员和一票否决权人审定; (三)经批准采取会签方式,信审会办公室将项目调查、 审查报告及授信审议会签意见表 (见附件二) 送各位信审 会委员,并介绍相关情况; (四)收取各位委员的表决表,汇总表决结果; (五)将表决情况向主任委员报告,并通报其他委员。 第七章授信审批委员会决议的签批与签发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信审会办公室将表决结果附 授信审议意见表 等材料报主任委员确认。会议审批通过的项目,报行长或被 授权人批准,由行长或被授权人行使一票否决权。对超过高 级经营管理层权限的关联交易和大额授信项目,由行长签批 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信审会办公室

10、根据下列规定,及时将项目批 复或通知以“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批委员会决议”形式 印发: (一)信审会审批未通过的项目,以及信审会通过且行 长或被授权人、董事会未否决的项目,由信审会主任委员签 发; (二) 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被一票否决权人否决的, 由一票否决权人签发; (三)信审会审批通过需要报董事会的项目,被本行董 事会否决的,由行长签发。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信审会审议未通过的项目,各支行不得在权 限内另行办理或变相办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信审会办公室及时将项目的调查报告、审查 报告、 信审会会议记录、 授信审议意见表 、 授信审批委员 会审批决议表 (见附件三)以及项目的批复或通

11、知文件等 资料整理归档,并确定专人保管。未经主任委员同意,任何 人不得查阅、复印。 第八章复议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信审会审批未通过的项目,报审机构提出充 分理由申请复议的,经主任委员同意,可进行复议。 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被一票否决权人或本行董事会 否决的项目,报审机构提出充分理由申请复议的,经主任委 员同意,可进行复议。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复议项目的报审流程,按照项目正常报审流 程进行。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同一项目只能复议一次,复议仍未通过的项 目,从通知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信审会审议。 第九章变更决议条件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信审会印发的“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批 委员会决议”

12、, 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决议无法落实、 执行的,由报审机构以请示的方式报信审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变更决议条件的项目报审流程,按照项目正 常报审流程进行。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定、修改 和解释。本规则“三分之二(含)以上”计数规则得出的计 算结果,如不为整数的,委员人数按“计算结果的整数位加 一” 原则确定。如委员总数为 7 人,三分之二为 4.67 人,则 必须到会 5 人方能召开信审会会议;同样,到会委员 5 人, 三分之二为 3.33 人,则必须 4 人同意,项目方为通过。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总行营业部和一级支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

13、则参照本规则由总行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本议事规则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附件:1授信审批意见表 2授信审批会签意见表 3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决议表 附件 1 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批意见表 报审机构 项目 名称 审议日期 申报 金额 申报 利率 申报期限 申报 情况 申 报 担 保 情况 同意 备注 不同意 原因 审 议 意 见 委员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委员表决时,在同意和不同意栏直接打勾; 2.表决意见为“同意” ,即表示委员对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利率以及担保 条件等主要要素进行了确认; 3.表决意见为“不同意”时,委员要表明理由。 附件 2 成

14、都农*农商村镇银行批会签意见表 报审机构 项目 名称 审议日期 申 报 金额 申 报 利率 申报期限 申报 情况 申 报 担 保 情况 会签事由 同意 备注 不同意 原因审 议 意 见 委员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委员表决时,在同意和不同意栏直接打勾; 2.表决意见为“同意” ,即表示委员对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利率以及担保 条件等主要要素进行了确认; 3.表决意见为“不同意”时,委员要表明理由。 附件 3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审批委员会审 批决议表 报审机构 授信项目名称审 议 日 期 申报金额申报利率申报期限 项目申报 情况 申报担保情况 参会情况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 同

15、意票数不同意票数 会议 决议 情况 授信 审批 委员 会审 批决 议 主任委员签字: 年月日 决议有效性 会议出席人数及表决符合成都农商业银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成农商 银发2010号)相关规定,本决议有效。 授信及放款 基本条件 (转后页) (此表共 2 页,此页为第 1 页) (承前页) 授信及放款 基本条件 (此栏预留空间若不足,可另行打印续后粘贴) 行长或被授否决权 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此表共 2 页,此页为第 2 页) 审核:主审:记录: 注:此表正反面打印。 感谢阅读感谢阅读 多年企业管理咨询经验,专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精品 管理方案,企业诊断方案,制度参考模板等 欢迎您下载,均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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