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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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市规划局二七年十二月 . . . 目 录1. 总则12、成果构成要求23、成果容要求23.1重要强制性容要求23.2文本容要求53.3规划管理图则容要求63.4附件容要求93.5现状调查要求94. 规划成果的格式要求114.1装订格式要求135.2电子数据制图标准要求13附录1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体系框图14 1. 总则1.1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结合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本技术规定。在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1.2市控制性详

2、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对一定时期局部地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图管理”。1.3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为主件、规划管理图则和附件三部分组成。1.4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容是:“六线”控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控制。1.5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和市标准街道划分研究,划定规划管理单元(以下简称“管理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市控

3、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1.6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除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1.7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的要求,并应符合社区公共配套设施指标研究、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和建筑面积配置标准等标准的要求。如因特殊原因低于上述标准的,应做出专门说明。1.8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纳入规划成果信息系统,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市规划编制成果电子版制图要求(试行)的要求。1.9本规定将根据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发展的需要做进一步的充实、完善。2、成果构成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

4、主件、规划管理图则和附件三部分组成。(见附录1: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体系框图)(1)主件包括文本和土地利用规划图,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容的文件;(2)规划管理图则由“两图一表”(管理单元(街道)图则、基层社区控制图则和地块控制容一览表)组成,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操作依据;(3)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说明书、图纸等,是主件和规划管理图则的技术支撑和编制基础。3、成果容要求3.1重要强制性容要求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强制性容在参照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基础上,考虑市场体制下政府调控需求,结合市实际,重点落实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必须由政府行为控制的容,包括六线控制、公共(服务)设

5、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控制。 “六线”是指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和轨道交通橙线,其控制容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线位、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要求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界线、使用性质、规模以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具体要求如下:3.1.1 道路红线控制深化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完善支路网路规划。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位置、路幅分配、控制点坐标、道路竖向标高、平面交叉口渠化、公交港湾停靠站及一般停靠站、道路缘石线、主要步行道路(包括人行天桥、地下人行过街通道,连接公共绿地、小学、幼托、公交场

6、站和主要商业设施的步行道路);确定立交等主要交叉口、交通广场形式、位置、控制要求。3.1.2绿地绿线控制确定各类绿地围的规划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的位置、边界、规模,确定各类绿地指标控制与建设要求。对于位于大单位部的专用绿地应划定专属绿地绿线,纳入绿地系统规划。3.1.3城市紫线控制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落实“文物保护紫线”的控制,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线,明确相关控制要求;根据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2004),落实“城市紫线”控制

7、,具体包括: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历史街区、古遗址区(地下文物保护区)、古建筑群和传统风貌区四种类型)的保护围及协调围界线,明确相关控制要求;划定历史遗迹、历史建筑(包括区级文物、区控文物、近现代优秀建筑、有价值的历史建筑、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名人故居等)的保护围,明确相关控制要求。保护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划定其他历史文化资源(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的位置,明确保护围和控制要求。3.1.4城市蓝线控制划定水域、水系、湿地等规划位置、保护区围控制界线,确定断面形式,提出护坡(驳岸)设置设想及有关控制要求。3.1.5城市黄线控制划定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划定城市公

8、共汽车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水运码头、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站控制界线;划定城市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市区变电所(站)、确定35KV及以上等级的高压走廊控制界线、邮政局、电信局、消防站、防洪闸等城市公用设施控制界线。3.1.6轨道交通橙线控制划定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规划控制区,并提出有关控制要求,确定出入口位置。3.1.7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城市用地分类的中类、部分小类着重落实涉及空间利用的用地控制。(1)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

9、障设施、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须按配套要求重点落实。除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外,易受市场力侵蚀的公益性公共设施须按配套要求重点落实。(2)按照市级、区级、街道级、基层社区级四个级别落实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位置、边界、规模及设置要求。(3)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按照市社区公共配套设施指标研究安排相应的配套设施,确定街道中心用地规模、用地位置及设置要求;确定基层社区中心用地规模和设置要求,有条件的可确定用地位置;中小学、幼托依据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和建筑面积配置标准。3.1.8基础设施用地控制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城市用地分类

10、的中类、小类落实基础设施用地控制。(1)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部分。交通设施包括:对外交通设施,即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管道的场站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即公交首末站、公交停靠站、公交停车场和公交车辆保养场、修理厂,以及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设施;轨道交通设施,即站点、站场等。 市政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环卫设施、防洪设施、消防设施等。(2)研究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规模,划定用地位置、规模和用地围,提出各类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3)研究确定各类市政设施的服务围、服务容量,划定各项市政设施源和站点的位置、规模、用地边界。研究提出各类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对

11、涉及环境影响的设施(如水源保护)划定保护围,涉及安全防护的设施(如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划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3.2文本容要求主要容包括:(1) 总则(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等);(2) 图则单元、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体系;(3) 规划性质与规模控制;(4)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5) 规划强制性容;(6) 土地使用强度及建筑退让控制;(7) 六线控制;(8)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9) 绿地系统控制;(10) 城市设计引导;(11) 道路交通控制;(12) 市政工程管线控制(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13) 环境保护控制;(14) 环卫规划;(15) 防灾减灾规划;(

12、16) 奖励与处罚;(17) 附则(名词解释、主要执行文件、条例标准用词说明等)3.3规划管理图则容要求3.3.1单元、地块划分及编号规定(1)单元划分与调整岛外按行政区划分为4个大区,本岛湖里、思明两个区合在一起为1个大区。共分为B(本岛)、H(海沧)、J(集美)、T(同安)、X(翔安)5个大区。在大区基础上将全市分为85个管理单元。控制性说细规划编制中时应依据社区公共配套设施指标研究标准,将管理单元(管理单元与标准街道界线基本一致,容纳人口10万人左右)划分为若干基层社区单元(容纳人口1万人左右),基层社区单元是管理单元的子单元。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相邻管理单元的

13、,相邻管理单元边界应同时作调整并备案。(2)地块划分在图则单元中进一步划分规划地块。地块划分的考虑因素: (1)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2)土地权属的完整性;(3)便于土地出让。(3)编号规定图则中编码由单元(街道)代码基层社区代码地块代码三级代码组成。编号构成为英文字母和数字。具体如下:“B1”表示“本岛1号管理单元,“B1A”表示“本岛1号管理单元的A基层社区单元”。“B1A01”表示“本岛1号管理单元A基层社区单元01号地块”。3.3.2图则容要求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分别以管理单元(街道)和基层社区为围绘制,图则应集中标示在一有效的规划图纸上,图纸中主要体现容以下:1)区位示意、指北

14、针、图则单元编码、比例尺、规划图例等。2)规划详图:u 土地利用规划落在地形图上;u 图则单元边界;u 地块划分及编号u 用地性质代码;u 六线控制定位;u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的位置、用地围及其符号;u 主次道路及支路的道路红线;u 主次道路交叉口形式;u 交叉点竖向标高;u 主要步行道路(包括人行天桥、隧道)等方面的容;u 重要地标和设施标注;u 公里网标注。(3)图则单元的控制指标(容)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六线控制、人口规模。其中单元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六线控制属强制性指标(容);配套设施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容),位置属指导性指标(容)。(4)规划控制条文:六线控制、城市设计引导、地下空间利用引导等方面的容。3.3.2地块控制指标(容)地块控制容属指导性指标。地块控制容对地块具体规划控制和要求以表格和条文的形式表达,“地块规划控制一览表”(如表1所示)主要容包括地块编号、用地面积、用地性质代码、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地上建筑面积、配套设施项目、配建停车位、备注等方面的容。表1 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示例)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m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地上建筑面积建筑限高(m)配套设施项目停车位(个)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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