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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型结果异议处理和社会监督 一、划型结果公示及查询 划型结果将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在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大型企业名单,或通过输入参保单位名称关键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编号查询相应参保单位的划型结果。 二、异议申请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3月31日前通过市人社局官网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业务专区”中的“对划型有异议变更申请”模块,上传“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后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暂按单位申请进行划型,执行减免政策,不需要额外提供材料。三、划型结论确认社保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划型。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社保部门先接受变更申请,疫情结束后进行核查。查实承诺不实的,企业对差额部分应予以补缴并加收滞纳金。疫情结束后最终确认企业划型结论。四、受理投诉举报公示期间,在人社局官网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参保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减免资质等问题投诉举报。社保中心收到投诉举报后,由稽核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五、对异议期的缴费处理在异议申诉期,如企业需要缴费的(不含缓缴),按现有的划型结果缴费。重新核定划型结果有变化的,调整减免社保费标准,并相应补、退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