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君主制政体的演变,中国政治制度史,,一、三代政体(以周代为典型):宗法等级君主制贵族君主制 二、春秋战国贵族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的转变 三、秦清:专制君主制,引言,政体的类型依据按照国家最高权力的掌握主体和运行方式确定,中国古代政体属于君主制 君主制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贵族君主制; 第二阶段是专制君主制一、三代政体(以周代为典型):宗法等级君主制贵族君主制,1、君主制的发展程度 (1)三代已经完成由氏族民主制向君主制的转化,君权在扩张,但未完成向专制君主制的转化 (2)三代权力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多层的2、政体形成机制,(1)中国(内地)地理环境相对封闭,定居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生产力水平低下,使血缘组织、血缘关系长期保留下来 (2)血缘组织、血缘关系被利用来建立国家族邦国家,具有“家国同构”的典型特征夏商周是宗族城邦国家联盟 (3)族邦国家的“元制度”:按照宗法关系来分享财富与权力3、两个层面的君主制政体,(1)等级君主制 天下、国、家系统:天子、诸侯、卿大夫皆为君主 各级君主的关系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名义上存在严格的等级隶属关系,一方面实质上拥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两者都合乎“礼法”。
分封制造成地方分权,中央集权无从建立;诸侯“天然”地和“共主”分享国家权力,王权受到制约是为宗法等级君主制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2)贵族君主制 王室、诸侯政权内部系统:君主与贵族的关系是共政关系 一方面,君主是核心人物,君权大一些,但还不能专制一切;一方面,“国人”特别是“贵族”的权力地位基本上是由血统身份“先天”设定的,不受君权的排斥,如世卿世禄制 公卿有辅佐君主的义务,也有制裁失职君主的权利左传襄公十四年:晋师旷曰:“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 孟子万章下:“贵戚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 尚书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二、春秋战国:贵族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的转变,1、原因 (1)生产方式变革后,分散的社会需要集权 生产力发展导致土地私有制土地私有制以及随之而来的土地流动,造成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中的集团和个体都处于不断的变换中分散而不稳定地主、农民皆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和力量来调整社会关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这就是专制集权体制得以存在的基础马克思说:小农“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
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位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7,第693页),,(2)血缘宗法关系日渐疏淡后,等级权力结构失去合理性 世代交替;一些人因生产力提高和经济发展而增强了能力;君主贵族素质下降、腐朽成风,均导致血缘关系日益松弛,宗法关系对政治关系的左右力随之降低,权力结构必然发生变化3)激烈的斗争与战争的需要与结果 由经济和政治权利的再分配而引发的斗争、战争,不仅消灭了大批血缘贵族,而且直接促成了专制与集权的形成 诸侯脱离周天子,告别了封建制(分权制)的统一国家,建立了专制集权的统一国家国家发动战争,战争改造国家2、贵族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过渡的表现,(1)亡国之邦被划分为地域单位,失败之族(十伍制)按地域编制,由胜利之国的君主任命官吏管理以后,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划分为郡县,所有的臣民都编入乡里,并由朝廷委派的官吏管理这是中央集权的起点2)君主对国家的治理,过去是与贵族合作,现在改为利用官僚官僚即使还有宗族,也不是以宗主的身份而是以君主臣仆的身份担任官职,他们丧失了封建制中贵族与君主分享权力的特权。
国家事务由君主任命官僚来管理,官僚按照君主的命令行事,这是官僚制的起点,也是君主专制的起点三、秦清:专制君主制,1、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的异同 相同点: (1)君主职位世袭、终身 (2)君主地位至高无上甚至被神化 (3)君主独揽国家权力 不同点: 君权是否受制约2、关于中国专制君主制的认识,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皇权没有约束、监督自秦汉以来,有“廷议”、“朝议”、“封驳”等制度,充其量不过是帝王在行使最高统治权时的一些补充方式或补充手段三省制、封驳制不可能起到真正限制或者监督皇权的作用p29) 刘建军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十六讲:皇权基本上不受制约天”、士大夫集团对皇权专制没有制约p6-7),,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不能用专制主义把历史说死,专制主义贯通到底,东方专制主义是西方人在观察东方政治时所得的印象专制更像君主制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更多地取决于皇帝个人的品格齐涛主编资政通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中国历史上的君主专制是有一定限制的,专制的樊笼之中还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历史时期对君主专制权力的制约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朝野所拥有的议政言事权,另一方面是朝议制度,第三方面是谏议封驳机构的制约p21),,马克堃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294336页):在中国“法律”对于王权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只是不如西欧那样强烈而已。
中国的君权还受到官僚制度的限制 许诼云在历史的分光镜中说:中国王权并不绝对专制,文官体系在国家与社会的对抗中,是主要的抗衡力量钱穆国史大纲说:“视秦汉政权、隋唐宋、明清政权是有区别的,中国真正的独夫专制起于明而完成于清 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把中国两千年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帝国时代秦汉的政体还带有贵族性格,世族的力量大;第二帝国时代(隋唐宋)大规模有系统的科举取士,造成新的官僚政治第三帝国时代(明清),讨论,中国封建社会君主制政体的性质,我的看法,中国封建社会,家天下的格局没有改变,与商周不同的是贵族的政治权力逐渐被清除,因此与王权相比,皇权的专制性日益突出 皇权是一切权力(包括法律)之源,不受其他任何权力的制约(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除外)皇帝决策,有偏听独断、兼听独断之别,均不改变其独断性 汉代的朝议,唐宋的御前会议、宰相会议、百官会议,以及历朝的谏议不影响皇帝的最后裁决权 唐代皇帝的诏令需经宰相会议讨论通过,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方能生效;宋代皇帝的圣旨需经“二府”下达,只是加强决策的程序性,说不上对皇权的制约 皇权被窃取、被代行、被分割,不表示皇权受到制约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皇权与相权是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君权是绝对的,相权是派生的,相权与皇权不具有对等性,不能制约皇权是皇权专制的实现形式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属于体制内的矛盾,实际上是“君与相”的矛盾 君与相矛盾的根源在于皇帝是皇权的所有者,宰相是皇权的使用者,宰相虽无天然的政治权力,但有私人利益,会以权谋私,甚至会谋取皇权君权与相权矛盾的处理 维护皇权是统治阶级的共同选择,故封建王朝有自上而下的权力制约,君权是决定相权的最后力量君权与相权”矛盾总体上是朝着有利于皇帝一方解决的君主的旨意高于法律等于法律,(杜)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隠之,上所欲释者乆系待问而微见其寃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乎?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史记卷一百二十二酷吏列传),2、君主专制的发展阶段,中国传统社会(大国,社會成員分散、不穩定,家长制传统)需要高度集中的权力,需要“家長”說了算故儒家、儒家都维护君主专制 一方面君主必须通过分配君权才能实现专制另一方面,君主总想直接控制更多的权力,并确保分授出去的皇权不出现异化 在这种矛盾运动中,君主专制就有强弱之分。
根据皇权分散的程度,君主专制是存在阶段性的总的趋势是皇权集中程度越来越高 刘建军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十六讲:中国古代的皇权专制经历了从“相对专制”到“有限专制”再到“绝对专制”这一发展过程大臣权力与地位的变化是君主专制强化的参照物,独相群相兼相 坐而论道立而论道跪而论道,宋,明清,,自唐以来,大臣见君,则列坐殿上,然后议所进呈事,盖坐而论道之义艺祖即位之一日,宰执范质等犹坐,艺祖曰:“吾目昏,可自持文书来看质等起进呈罢,欲复位,已宻令中使去其坐矣遂为故事邵博闻见后录卷一),3、君主丞相制:秦汉,君主丞相制,是在皇帝之下,有“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丞相或者相国 1、相权由一个人(秦时有左右丞相,以左为上)掌握皇权之中,一部分用人权,决策权由丞相行使 2、西汉中期以后,“中朝”尚书逐渐取代“外朝”丞相 ,只是用“转移中枢权力”的方式来操控相权的一种策略4、君主宰辅制:隋唐宋,所谓君主宰辅制,是指在君主之下,有一个辅政的宰相群体中枢机构有时分散,宰相由独相变为群相 (1)宰辅制萌芽、形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确立完善于隋唐 (2) 君主宰辅制政体的特征: 1)中枢机构分割、实行群相制 2)皇帝之下,宰相仍行使一定的决策权。
2)宰辅制的实质,是用“分割中枢权力”的方式加强对相权的控制 实行宰辅制的意义 (1)分割相权,强固皇权宋代是相权衰落的关键期 (2)发挥官僚群体作用,减少失误贞观四年,太宗问萧瑀曰:“隋文帝何如主也?”对曰:“克已复礼,勤劳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坐论事,宿卫之士, 飱而食虽性非仁明,亦是励精之主太宗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夫,心暗则照有不通,至察则多疑于物又欺孤儿寡妇以得天下,恒恐羣臣内怀不服,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决断,虽则劳神苦形,未能尽合于理朝臣既知其意,亦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承顺而已朕意则不然以天下之广,四海之衆,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划,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独断一人之虑也?且日断十事,五条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继月,乃至累年,乖谬既多,不亡何待!岂如广任贤良,髙居深视,法令严肃,谁敢为非因令诸司,若诏勅颁下,有未稳便者必须执奏,不得顺便即施行,务尽臣下之意5、绝对君主制:明清,(1)绝对君主制出现的原因 1)从根本上来说,君主宰辅制本身就有绝对专制的倾向 2)明初的政治局势和朱元璋特殊的个性,促成了君主宰辅制向绝对君主制的转化。
朱元璋:“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徃徃病及于君国者,其故在擅专威福明太祖文集卷十),(2)绝对君主制政体的特点 1)废除丞相,用“取消中枢权力”的方式解决相权,改变了皇帝通过宰相治理国家的政治模式 君主合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为一,实现了专制集权的最大化 2)内阁、军机处不是正式的政府,而是皇帝的秘书,有参议权,而无决策权,这与汉唐宰相对一定范围内的政务拥有决策权明显不同乾隆:“夫宰相之名,自明洪武时已废而不设,其后置大学士,我朝亦相沿不改,然其职权仅票拟诏旨,非如古所谓秉钧执政之宰相也任何权力都是在合理分配的过程中,才能达到良好运作的目的废除丞相辅政体制,并不能改变君主必须分散君权以实现专制的必要性,反而造成了传统权力分配秩序的混乱,明代宦官、阁臣专权,一度导致皇权旁落,就皇权与皇帝结合的程度而言,明代以来皇权并未能在事实上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