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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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1.风险的概念:风险可以理解为在特定条件下,某一危害事件发生的概率与危害后果的组合。 2.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损失,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第一章 概 念,2,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风险因素:是指能够增加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频率和大小的因素。 风险事件:是直接造成损失或损害的风险条件,它是酿成事故和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风险损失:风险控制与管理中的损失不同于一般损失,它是风险的结果,是风险承担者不远看到的后果,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3,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风险

2、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损失三者之间是紧密相关的。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件,风险事件导致损失,产生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差异,这就是风险。,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4,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风险的分类:按风险后果分类 按风险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可以将风险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按风险影响范围分类 按风险影响范围的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5,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损失承担主体分类 按损失承担主体可将风险分为:个人风险、家庭风险、企业风险、政府风险、社会风险。按损失标的物分类 按损失标的物可分为:人身风险、财产风险、环境风险。,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6,

3、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风险来源分类 按风险来源可分为: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行动风险。,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7,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风险的状态,可以理解为与人们现有的控制措施和能力相对应的风险水平。 5.危险的定义是可能产生潜在损失的征兆。,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8,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危险与风险的联系与区别:危险是风险的前提,没有危险,也就无所谓风险。严格的讲,风险与危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危险之时意味着一种现在的或潜在的不希望事件状态,危险出现时会引起不幸事故。而风险用于描述未来的随机事件,它不仅意味着不希望事件的存在

4、,更意味着不希望事件转化为事故的渠道和可能性。,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9,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隐患的概念:隐患是指任何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对工作标准、实务、程序、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10,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隐患的特征:隐蔽性。某一生产环节或设施演化为薄弱环节时,暂不会构成危害,亦不易觉察,一旦构成危害则转化为事故。潜伏性。隐患从时间段上讲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及条件下,显现出静止、不变的状态,一时感觉不出它的存在。普遍性。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高价值的主题设备或构筑物还是附属设备,均可能

5、存在隐患。危害性。隐患一旦触发成事故,就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11,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隐患与风险的关系 隐患与风险是一对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图1)隐患暴露在人类的生产作业活动中风险事故控制失败,第一节 风险、危险、隐患,12,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事故的概念: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故的特征 事故的普遍性、因果性、随机性、潜在性和可预测性。,第二节 事故,13,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的普遍性-自然界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不论是生产事故还是自然灾害,都是人类生存过程中时刻面对的,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6、普遍存在,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 事故的因果性-是由互相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事故的随机性-本质上讲,伤亡事故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随机事件。 事故的潜在性-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是早就存在的,只是未被发现或未受到重视,这个阶段就是事故发生之前的一段潜伏期。 事故的可预测性-事故的发生是有规律性的,深入探查、了解事故因果关系,就可以发现事故的客观规律性,从而为防止发生事故提供依据。,第二节 事故,14,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 3.事故预防原理 事故可预防原理:事故是有其固有规律的,除了人类无法左右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以外,在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事故都是可以

7、预防的。 综合治理原理:采取综合、系统的对策是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有效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只有综合采用不同手段对生产系统中人员、物质、设备、环境等进行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第二节 事故,15,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人为本原理:人在现代工业生产安全事故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在社会的公共活动和企业的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知道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系统安全管理理念,使企业能够顺应市场需求,在尊重人权、尊重生命的前提下发展壮大。,第二节 事故,16,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目的是为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奠定坚

8、实的基础。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就是首先通过主动排查,全范围、全方位、全过程地去发现每一个一般和重大的隐患,然后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安全第一”才能得到真正地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排查治理隐患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最基本任务和最有效途径。,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17,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力推动,对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并编制全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由企业负全面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人、物、管理等

9、各方面的隐患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进行主动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实施治理,将结果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传下达,保证监管力度与效果,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来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体系为核心,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报标准为支撑,以检查、效果评估和执法监察为手段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核心,以风险管理为支撑,以绩效考核、评先树优为手段,以安全培训为保障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全员参加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体系。,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

10、18,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作为执法者和监督者,无论从效能监管还是从降低政府干预的角度,都应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抓劣放好”差异化监管,即对那些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减少监督频次,对不守法的单位加大监督频次,将有限的执法监察力量集中使用到安全生产状况差的单位,促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整体的安全管理状况有所提升。 分类分级管理是将不同类别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分出等级,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政府部门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不同等级进行监督管理,其核心内容概括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类分级,依级监管”。分类分级工作明确了企业、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各方的安全生产

11、工作职责,建立了以政府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模式。通过分级分类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底数清、情况明。,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一)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方法,19,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很多条款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主要有: 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职责;第五十一条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有关义务,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工会的有关权力,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责,第五十六条规定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有关职权,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

12、村民委员会的有关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了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的奖励;第六十七条规定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的有关义务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二)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20,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门性规定,共五章32条,建立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建立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暂行规定明确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

13、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职责,并列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六项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的职责和内容,规定各级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有关非法、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对重大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必要时报政府挂牌督办;每季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送备案等。 暂行规定还赋予了个人直接举报事故隐患的权利,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4、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 (二)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21,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 地方性规定 临沂市安委办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有关的规定,以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目前已出台了临沂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施细则为体系建设,为强调建立和完善政府工作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工作机制,用规范性文件固化综合监管抓手,使安全监管工作更具条理性;配套实施隐患治理办法,构建了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挂账、动态治理的长效机制。,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 (二)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22,临沂市安全生产监

15、督管理局,4.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按照科学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原则,考虑不同类别的企业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别,将隐患特点相近的企业归为一类,将隐患自查标准分为若干类。,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 (二)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23,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明确和落实政府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理顺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履行安全职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解决职责空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从而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主要是明确和落实三类部门职责:

16、综合监管部门职责、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和专项监管部门(消防、质监等专项监管部门)职责。,第三节 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 (三)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24,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工作 (1)建立管理台账 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要想开展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首先要把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花费一点儿精力摸清楚,让每一类每一家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能和政府的监管(管理)部门相对应,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规范工作程序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上就是梳理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的过程。 (3)督促组织查报 组织查报是推进企业自查自报工作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如何使企业做到真查、真改、真报,是真正开展好自查自报工作,使企业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的关键一步。 (4)日常核查管理 核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各行业监管(管理)部门。核查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自查自报、是否有漏报、瞒报、不符合实际的现象。还要根据实际监管监察能力制定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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