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小学重建工程(二期教学楼、体育馆、体育场、室外配套)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小学重建工程(二期教学楼、体育馆、体育场、室外配套)勘察设计招标文件(10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新造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小学重建工新造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小学重建工 程(二期教学楼、体育馆、体育场、室外配套)程(二期教学楼、体育馆、体育场、室外配套)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 招标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小学 授权代表:黎先生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永兴路 3 号 邮政编码:511436 电话:13527794303 传真:02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陈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富怡路 87 号富怡商业城 1 号 楼 4 楼 B07 邮政编码:511450 电话:13928738187 传真:020-84697450
2、 电子邮箱: 2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 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序号章节、 条目 范本原文拟删改的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3.1.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 数不宜超过 3 人,外国投标人 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删除 3.1.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 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 问。 删除 3.2.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 招标
3、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 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文件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 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 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修改: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 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提出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 3.2.3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 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 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 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招标文件收受人,或
4、者在交易 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 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 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 新的修改为准。 修改: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5 日内将需要澄清 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 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 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 为准。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登陆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df.lkj/)进入 “招标
5、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 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期限 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 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3.2.5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 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 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5.3 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上午 9 时至 11 时送达,11 时为最终截 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修改: 投标人代表应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最 新发
6、布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3 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格式见附录 8-1)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 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 标文件。 3.5.4 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 网上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 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 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 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 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 投标。 修改: 本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 3.6.1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 件、展示板)接收
7、时不得启 封 修改: 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包括:保密信封、设 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接收时不 得启封, 3.6.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 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 编号。 删除 4.1.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确定为废标: 修改: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其废标情况决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出: 4.1.3 (b)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 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 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 术人员的身份; 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除除投标书 (格式见附 录 7) 、 联合体投标协议 (格式见附录 8) 、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和保密信封内 的分
8、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外内标注名称、印 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 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4.1.3( g) (g)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 修改: (g)投标文件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4.2.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 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 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 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 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 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 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 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 定。 修改: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名,从政府评标 专家库随机抽取 4 名专家,共 5 名组成。 4.2.2 评标委员会随
9、机产生一名负责 人,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 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 同等表决权。每一轮投票结束 后,如果有得票相同的投标方 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 修改: 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 工作 4 的投标方案进行附加投票表决 排序和取舍。 4.2.5 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 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 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半天酬金, 外地评标专家另可获得招标人 支付往返交通费用。 修改: 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 项目评标资格,招标人按广州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的规定向 评标专家支付酬金。 4.44.4 4.44.4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
10、文件范本) 修改: 4.44.4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后内容) 5.2.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 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原 件,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 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删除 8.12.2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 (GF-2000-0209) 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修改: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 专用条款。 8.12.3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 (GF-2000-02
11、10) 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修改: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 专用条款。 8.13.3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 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 计、治理、监测) (GF-2000- 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 版本。 修改: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用本招标文件 所附合同专用条款。 附录 1附录 1 投标申请表(3-1)修改: 详见:投标申请表(3-1) 附录 3附录 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 承诺) 修改: 详见:附录 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附录 5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修改: 详见:附录 5 勘察设计
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附录 6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修改: 详见:附录 6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增加: 详见:附录 6-1 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 表 附录 7附录 7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 记录表 删除 附录 8附件 8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删除 5 附录 9附录 9 投标书修改: 附录 7 投标书 附录 10附录 10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修改: 附录 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增加: 详见:附录 8-1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格式 增加: 详见:附录 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增加: 详见:附录 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 况表 增加: 详见:附录 12 资格审查表 附录 13附录 13 投票表
13、格删除 附录 14附录 14 投票汇总表格删除 附录 15附录 15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 记录表 删除 附录 16附录 16 评标委员会名单删除 附录 17附录 17 投标方案评语删除 增加: 详见:附录 1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增加: 详见:附录 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增加: 详见:附录 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增加: 详见:附录 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增加: 详见:附录 17 合同专用条款 附录 18附录 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附录 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另册) 增加: 详见:附录 19 投标申请人声明 6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
14、标 第四章 评标 第五章 定标 第六章 授予合同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八章 合同通知用条件 附录 1 投标申请表(3-1) 附录 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 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附录 4 正式投标人名单 附录 5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附录 6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附录 6-1 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附录 6-2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附录 7 投标书 附录 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附录 8-1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录 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附录 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录 1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附录 12 资格审查表 附录 1
15、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 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 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 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 17 合同专用条款 附录 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附录 19 投标申请人声明 7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公告)(详见招标公告) 8 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 2.12.1 释义释义 2.1.1 “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 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2.1.2 “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 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
16、活动。 2.1.3 “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 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 2.1.4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5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1.6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7 “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 2.1.8 “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 2.1.9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 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2.1.10 “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 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