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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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武汉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武汉缴费标准如何?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xx)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

2、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 _,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 _。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补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补偿项目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武汉市住院期间现行伙食补助为1

4、5元/日。 (三)异地工伤治疗的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医保中心或市级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报销外地住院前3日内发生的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凭、船票、汽车票报销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四)康复治疗费 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康复项目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辅助器具在湖北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之内配置。 (六)护理费标准 生活不能自理的受伤

5、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护理费按月享受。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0%。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受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工亡待遇标准 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配偶:本人工资40%;其他供养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的基础上增加10%;注:

6、多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八)伤残待遇标准 补偿类别定期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级本人工资90%本人工资27个月2级本人工资85%本人工资25个月3级本人工资80%本人工资23个月4级本人工资75%本人工资21个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级本人工资70%(企业支付)本人工资18个月6级本人工资60%(企业支付)本人工资16个月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7级本人工资13个月8级本人工资11个月9级本人工资9个月10级本人工资7个月 (九)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 _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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