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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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 总 则 1、 规划背景 在 1999 年 2 月 5 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 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1998 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

2、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 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 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 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 指导思想和原则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

3、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 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 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 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3、 规划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1992 年国务院 100 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

4、发200120 号) (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 年建设部 784 号) (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0106 号)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 号)(7)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02 年) (8)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 年) (9)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年) (10)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1998-2002 年) (11)武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8-2010 年) (12)武汉市相关专业部门(园林、林业、水务等)规划或计划 4、

5、 规划范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主城区为重点,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主城区功能布局,按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主城区三个层次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安排。 市域即武汉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主城区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六个远城区。在市域范围内结合市郊风景区、森林公园、林业用地、农田林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大环境绿化。市域总面积为 849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主城区、外围城关镇、重点镇(新城)、风景区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主要规划范围是城镇地区,即在主城区外围、主城区和重点镇(新城)之间,控制绿化和生态空间,以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生态系统框架和城市用地外延扩展形

6、态。城市规划区面积为 3086 平方公里。 主城区为七个中心城区(含东湖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 427.5 平方公里。 5、 规划期限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基准年为 2000 年底,规划期限分为: 近期:2005 年;中期:2010 年;远期:2020 年。 二、 规划目标 1、 规划目标 通过绿地系统的合理布局,以市域森林和城区片林相结合的形式,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城市绿化景观,把武汉市建成为“两江穿城过、绿水青山满城廓”的具有良好人居环境的“绿色江城”。 (1)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为依据,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大生态

7、战略,坚持城乡绿化的有机融合,在全市域范围内构筑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框架。 (2)结合武汉市的自然山水资源和两江交汇城市格局,突出武汉市园林绿化的滨江滨湖特色和文化内涵,努力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特色生态环境。 (3)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和绿树成林、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适于市民居住的绿色人居环境。 (4)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基础,用 2-3 年的时间,明确划定各类绿地的控制范围线(即绿线),制定绿线控制法定图则,逐步实现城市绿地的“绿线管制”制度。 2、 规划定位 市域主要突出森林绿化的生态背景和基础作用,强调市域绿地的系统性和生态稳定性,以建立绿地的生态系

8、统框架为主要内容;城市规划区作为市域与主城区之间的过渡区域,突出绿地对主城区和重点镇(新城)的服务功能,确保城乡绿化空间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融合;主城区注重以人为本,重点展现城市绿化的滨江滨湖特色和山水相间的良好绿色人居环境。 3、 规划指标 规划到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从 2000 年的 16.12%提高到 30%,其中集中成片的公共开放性森林面积达到森林总面积的 50%以上。 主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从 2000 年的 7.44 平方米/人、27.54%、33.24%提高到 16.8 平方米/人(含东湖风景区郭郑湖水面 1304 公顷)、35%以上、45%,达到全

9、国绿化先进水平。 三、 市域和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 1、 总体框架 以武汉市自然人文资源和现有绿化条件为基础,结合农田林网建设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以建立风景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农业生态区等市域大型生态绿地为重点,通过滨湖绿化、山林绿化、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农田林网绿化,与深入城区的楔形绿地相联系,形成“两轴一环、六片六楔、网络化”的绿地空间布局框架,构筑武汉市绿地系统“环状放射式的网络结构”体系。 (1)两轴(山水绿化景观轴) 在主城区内并延伸至市域的以“龟蛇锁大江”为中心的东西连绵山系和南北纵贯的长江构成武汉市天然的山水轴线,作为城市主要的景观轴线和绿化骨架。 (2)一环(水

10、体绿化环) 即绕城公路和主城中环线两侧绿化带及其间的广阔地带,利用环城众多的湖泊和山体,建设六处绿化功能集中区,构成武汉市城镇地区范围内分隔重点镇(新城)、联系主城区和以水环境为特色的环状绿地,形成主城区外围的一道绿色屏障。 六处绿化功能集中区主要包括南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金银湖休闲度假区、金银潭盘龙城后湖绿化区、武湖生态农业观光区、严西湖九峰森林公园绿化区和汤逊湖黄家湖环湖绿化区。 (3)六片(大型生态绿地) 在市域范围内,依托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资源,结合市域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大型分蓄洪区的分布特点,规划控制六处对城市生态影响和生态敏感性较大的大型绿化生态空间。它是一种广义、复合型的生态控制区

11、,除绿地、林地外还包括城镇、居民点、度假区、文化遗址保护区以及生态农业区域。主要包括黄陂木兰生态旅游区片、涨渡湖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片、东西湖生态旅游区片、九真山索河风景旅游区片、汉南鲁湖湿地生态农业区片和梁子湖龙泉山文化旅游区片等六个区片。 (4)六楔(放射型绿地) 即以市域大型绿化生态空间为基础,通过联系水体绿化环上的绿化功能区,并延伸至主城区内部而形成放射型楔形生态廊道,包括木兰山-后湖-盘龙城-金银潭-塔子湖、道观河-涨渡湖-武湖-长江、东西湖巨龙湖-径河-金银湖-汉西、九真山-索河-南湖-后官湖-龙阳湖-墨水湖、汉南-鲁湖-斧头湖-青菱湖-通顺河-长江、梁子湖-龙泉山-汤逊湖-南湖等六条

12、廊道,成为主城区与外围绿化空间的联系通道。 (5)网络化(普遍绿化) 在全市域范围内,利用长江、汉江、滠水、举水等滨江滨河带状绿化和对外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绿化,以及市域林地、农田林网、湖泊水体、道路绿化和其它绿化空间构成绿色联通道和绿色网络,形成绿地分布的网络化形态。 2、 市域绿地系统布局 (1)总体目标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依据武汉市由“主城区、重点镇(新城)和区城关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结构和轴射状圈层式分布格局,在保障城市化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和众多的人文资源,积极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将生态林、防护林和商品林、经济林结合起来,通过市域森林和

13、大型绿地的主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将旅游产品与市域绿地建设相结合,使市域绿地成为武汉市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各远城区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在保护、拓展林地和风景资源的前提下,与各区旅游体系相协调,加强各区绿化体系建设;同时以城镇为重点,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努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各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主要指标 规划到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从 2000 年的 16.12%提高到 30%,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从 107 平方米提高到 120 平方米以上。各级城镇绿地建设按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进行分级控制,各区城关镇至少建

14、设 1-2 个中心公园,面积各不少于 10 公顷;各中心镇建设中心公园1 个,面积不少于 5 公顷。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市域城镇绿地规划指标一览表(2020 年) 城 镇 体 系人均公园绿地(平方米/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主 城 区 16.8 35 以上 45重点镇(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 7 个)城关镇(纱帽、吴家山、黄陂、新洲等 4 个)12 35 45中心镇(乌龙泉、仓埠、新沟等 33 个) 8 35 40一般镇(大集、潘塘等 52 个) 6 30 35(3)市域绿地建设的重点 黄陂木兰生态旅游区片 位于武汉市域北部,包括木兰生态旅游区和祁家湾古文化遗址保

15、护区,是武汉市北部绿色生态屏障。 木兰生态旅游区:充分利用黄陂北部山区、湖泊水库和良好的森林植被条件,建设以“自然生态”和“木兰文化”为特色、以“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为主导,集休闲、度假、会议、休疗养、体育、生态农业旅游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城郊型生态旅游区。规划总面积 947 平方公里。 祁家湾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在祁家湾镇周边地区,以省级文物古迹作京城、中分卫湾遗址和市级文物古迹铁门坎、半河桥等为代表的文物遗址相对集中的区域,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林业生产,在妥善保护文物古迹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建设祁家湾古文化遗址保护区。遗址保护区总面积约 160 平方公里。 涨渡湖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片 充分

16、利用涨渡湖分蓄洪区湖泊地貌条件,在长江下游建立湿地生态农业区,并向东北延伸至道观河风景区,形成城市东北部的生态基地。 涨渡湖湿地生态农业区:涨渡湖地区是长江北岸的一个分蓄洪区,规划结合水产养殖和农业生产,建立湿地型生态农业区。规划面积约 300 平方公里。 道观河风景区:是以新洲区东部山区和道观河水库为基础建立的风景旅游区,以水上活动和佛教文化旅游为主题。规划面积约 250 平方公里。 仓埠甘棠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在仓埠和甘棠镇附近地区,以省级文物古迹面前畈遗址和市级文物古迹神墩岗、凤凰潭遗址、徐源泉住宅等文物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仓埠甘棠古文化遗址保护区。规划面积约 40 平方公里。 东西湖生态旅游区片 从东西湖分洪区西北部、绕城公路两侧的巨龙湖、径河到府河边的农业区域,规划以生态观光、康体休闲、旅游度假和园林苗木生产等为主要内容。规划面积约 50 平方公里。 九真山索河风景旅游区片 包括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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