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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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1. 范围1.1 某某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 为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灾后重建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恶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电站应对气象灾害和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的能力,特制订本专项预案1.2 本预案适用于电站因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影响到电站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和应对.2. 引用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三号;2.3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 2010 年 1 月 8 日;2.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2、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3. 应急组织与职责3.1 应急组织3.1.1 电站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电站应急领导小组”)、 下设电站应急组。3.1.2 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时,应急领导小组即为电站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组即为现场应急指挥部。3.2 职责3.2.1 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电站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一般(级)及以上恶劣天气灾害险情响应的决策、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救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3.2.2 电站应急组电站成立应急组,负责电站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分析、报告和通报。电站应急组负责气象灾害险情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指挥和

3、协调; 在电站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本预案规定和程序,具体负责气象灾害险情的应急指挥,研究解决救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在发生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灾害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跟踪、汇总、分析、传递、报告及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的组织落实。3.2.3 电站应急指挥部电站发生符合本预案设定的应急启动条件的气象灾害险情时,成立电站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根据气象灾害类型和领域,副指挥长由电站应急组组长担任。指挥长可以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和领域授权副指挥长担任指挥长工作。电站应急指挥部下设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组,承担电站气象灾害险情应急处置各环节的工作。

4、3.2.4 现场应急指挥部3.2.5.1 发生符合本预案设定的应急启动条件的气象灾害险情时,事发单位迅速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电站应急组组长担任。3.2.5.2 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电站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指导,具体组织现场的气象灾害应急救灾、信息报送与内部信息发布。3.2.5.3 电站成立应急指挥部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受电站应急指挥部的指导。3.2.5 应急救援专家组电站建立技术专家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需要,抽调专家库技术专家成立应急救灾专家组,为气象灾害应急救灾提供技术支持。4. 应急处置原则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和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5、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4.2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4.3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通过提高防御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准确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4.4 快速反应,多方联动。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上下级、部门、地方政府之间联动协调机制,及时获取和报告气象灾害信息, 快速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5.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5.l 概况电站及各单位有风电、太阳能发电等设备,电力生产可能受到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影响。5.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极端暴雨、

6、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自然灾害会对各类发电设备造成影响,甚至设备无法运行,以及设备严重损坏等风险。6. 预测与预警6.1 预测和应急准备6.1.1 电站应急办组应会同电站应急组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紧急状况和发展态势,以及政府发布的预警,结合电站所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气象灾害及所导致的突发事件做出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响应级别建议和预防、控制措施。6.1.2 电站及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全值班值守、信息获取和报告、应急物资装备管理等应对气象灾害的规定。6.1.3 应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对、避险和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员工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结合本单位

7、具体情况, 开展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6.1.4 电站及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要求和本单位实际,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在灾害发生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6.1.5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配合当地政府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可签订应急联动和协作协议。6.2 预警信息收集及传递6.2.1 电站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接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正式发布和下级单位报告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电站应急办组和应急组。6.2.2 电站应急办组收到政府相关部门通知、地方气象台天气预 报报告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会同电站应急组分析灾

8、害可能对电站 和各单位安全和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预测气象灾害的可能发展趋势, 报告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电站应急组组长。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同意后,由电站应急办组负责统一发布预警信息。6.2.3 电站和各单位接收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在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的同时,应立即上报电站应急值班室;电站应急值班室要及时将接收的预警信息报告电站应急领导小组和电站应急组。6.3 预警分级气象灾害预警划分为四级,即特别严重(I 级,红色)、严重( 级,橙色)、较重(级,黄色)、一般(级,蓝色)。6.3.1 当中央气象台、集团电站发布涉及电站某个单位所在区域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橙色及红色预警时

9、,电站发出气象红色、橙色预警。6.3.2 当地方气象台发布涉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电站发出级(黄色)气象灾害预警。6.3.3 下属单位发生级(蓝色)气象灾害时,电站发出级(蓝色)气象灾害预警。6.4 预警响应6.4.1 级及以上气象灾害预警的响应6.4.1.1 电站:进入预警状态。电站应急办组会同应急组持续关注国家、集团电站及地方最新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做好信息的整理与报送工作,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信息。电站办公室在电站本部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时,做好办公场所安保、车辆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6.4.1.2 事发单位: 进入预警状态。安排对主要生产设施 24 小时巡查

10、值班,实时关注天气预报,及时报告动态信息。对重要设备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必要时将可能受气象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6.4.2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电站应急办组会同应急组根据事态的发展、现场情况和政府部门通知,经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涉及的客观因素已消除或预警程序结束,经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预警解除。.7. 预防和应急准备7.1 电站和事发单位单位,要安排人员及时获取媒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因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区域性气象灾害, 要密切关注涉及所在区域的天气预报和是否出现气象灾害来临前的特征。当发现气象灾害来临前的特征时,应立即组织涉

11、险人员紧急撤离。7.2 电站应急办组应会同电站应急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下属单位气象灾害险情和发展态势,以及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对气象灾害险情及所导致的灾情做出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控制措施。7.3 电站及各单位加强值班、应制订信息获取和报告、应急物资装备管理等应对气象灾害的规定。7.4 各单位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灾、应对、避险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员工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电站安全生产部组织电站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7.5 电站及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要求和单位实际,配备应急装备, 储备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物资,落实抢险队伍和

12、物资,做好启动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电站及各单位可建立企业区域应急联动机制。7.6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电站及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参加和配合当地政府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签订应急联动和协作协议,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8. 应急响应8.1 响应分级按照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响应的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分为四级,即特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8.1.1 特大(级)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导致电站所属单位30 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严重威胁到职工群众人身安全;或者造成企业重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损

13、毁或全线停产。8.1.2 重大(级)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导致电站所属单位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威胁到职工群众人身安全; 或者造成企业重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 50%以上损毁或停产。8.1.3 较大(级)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导致电站所属单位 3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造成设施设备损毁,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8.1.4 一般(级)气象灾害险情和灾情暴雨、暴雪、大风、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导致电站所属单位 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造成设施设备损毁,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至

14、5000 万元。8.2 总体要求8.2.1 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后,电站及各单位应按照分级响应条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在 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上级电站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报告。8.2.2 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根据现场灾害特点,迅速决策,采取科学稳妥的现场处置措施。在电站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受电站应急指挥部领导。8.2.3 电站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8.2.4 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单位应保持与电站应急组和电站应急值班室 24 小时联络,及时通报事件信息、应急救灾进展和应对措施。8.2.5 气象灾害发生后,电站应急

15、组要会同电站应急值班室立即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工作。8.2.6 发生气象灾害的单位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8.2.7 应急响应中,电站应急值班室及时向电站、地方安全监督局、电力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8.3 启动条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电站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程序:8.3.1 中央政府、集团电站、地方政府启动涉及所属单位所在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8.3.2 地方政府指令电站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8.3.3 发生电站级及以上气象灾害事件;8.3.4 其它需电站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情况。8.4 响应程序8.4.1 应急报告8.4.1.1 电站及各单位发生气象灾害,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电站应急值班室和安全生产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8.4.1.2 电站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立即向电站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8.4.1.3 电站应急办组接报后,立即通知电站应急组,并会同电站应急组进行核实。8.4.1.4 核实情况后,电站应急办组立即向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电站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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