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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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目 录 第1章 :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部门概况 -1二、执法依据 -13、 主要职责 -3 4、 领导岗位职责(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4五、执法科室及执法机构职责 -66、 执法程序 -77、 行为规范 -10八、组织保障 -11第二章:相关配套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 -12二、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17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25四、培训学习制度 -27五、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30六、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33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

2、度 -37八、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9九、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46第一章 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部门概况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8年9月,其前身是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10年6月,政府机构改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脱离,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城管执法局内设办公室、督导考核科、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财务装备科、广告治理科、后勤保障科及党委办公室10个科室,下设14个执法中队,其中网格化执法中队11个,车管中队1个,机动中队1个,公安中队1个(公安分局抽调)。全局共有工作

3、人员196人,其中在编人员150人,其他人员46人。2011年11月,经区委组织部批准组建执法局党委,隶属区委管理,成立党办,下设5个党支部,党员总数124名。2011年6月20日,爱卫办整体划转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派驻街道办事处、乡镇7名执法队员,负责社区内城管执法工作。二、执法依据(一)、综合1、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会议通过)(2)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 国务院令101号,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河

4、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通过,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3、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2年12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6月1日施行)(三)、城市规划管理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

5、四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施行)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通过,2012年1月1日施行)3、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30日通过,2013年10月1日施行)(四)、城市绿化管理方面1、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8号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修改,2011年1月8日施行)2、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5年7月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7号公布。2002

6、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改,2013年9月27日施行)3、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00年5月19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经200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00年8月4日公布施行;根据2010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经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比准,2010年10月8日公布施行)(五)、市政设施管

7、理方面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8日修订)2、唐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7年10月24日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于1997年12月29日公布,自1998年3月1日施行;2004年10月27日唐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其中2项行政许可规定,经2004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04年12月1日公布施行;根据2010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8、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经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10年10月8日公布施行)(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第14条、第16条(限于城区专业市场外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头空地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2003年1月6日 国务院令370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七)、爱国卫生管理方面1、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3、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9、;研究起草区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行政执法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制定区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执法投诉、举报的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辩、应诉工作。(四)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不含集贸市场内卫生、公厕监管和社区、城中村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监督、检查、处罚工作。(五)负责城区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处罚和依法强制执行工作。(六)负责城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道流动摊点、无照商贩

10、的行政监督、检查、处罚工作。(七)负责城区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八)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九)负责爱国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十)负责乡镇、街道城管业务指导、人员监管(指执法局派驻人员)及重点执法事件协助工作。(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四、领导岗位职责(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队长 王东辉主持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全面工作。(二)、党委书记 谷守更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群、纪检监察、宣传、人事教育、年度考核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爱卫办。(三)

11、、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大队长 王磊负责公文文书、信息反馈、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及分包区域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城西中队、执法10中队。(四)、副局长、副大队长 董卫华负责全局行政审批、组织部署各项行政审批收费审查、督查工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分包区域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业务科、督导科、审批科,执法1中队、执法2中队、执法7中队。(五)、副局长、副大队长 李东明负责局法制、信访、环境卫生整治、派驻各办事处城管执法业务工作落实及分包区域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法制科、执法4中队、执法5中队、执法6中队、车管中队。(六)、副主任科员 郑立龙负责局内后勤服务、城区小广告及人力三轮车规

12、范治理、数字化城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及分包区域执法队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广告治理科,执法3中队、执法8中队、执法9中队、机动中队、公安中队。五、执法科室及执法机构职责 (一)审批科负责临时占地审批、建筑垃圾处理审批、建筑垃圾清运审批、户外广告牌匾的审批。负责局属行政许可事项的填报、初审、登记、存档及按程序审批文本的上传、下达工作。(二)执法1-10中队负责辖区内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及领导交办工作。 (三)车管中队负责城区内车辆遗撒、超重穿城的监督、检查、处罚工作。(四)机动中队负责承担应急处置,配合其他执法中队做好日常城市管理工作。(五)小广告科负责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违章小广告的治理

13、工作。 (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重点负责爱国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6、 执法程序 (一)、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适用条件:有法定依据,违法事实确凿,依法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2.具体规定: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指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复议、提起诉讼等)。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及存根,并交当事人签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a.给予20元以下罚款;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4.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5.执行完毕,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存根及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1.适用条件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外,其他的行政处罚案件。 2.具体规定a.执法人员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初步确认后,填写立案呈批表报中队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副局长审批。b.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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