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痛中心必要性可行性(9月11日).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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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 海 无 涯 建立胸痛中心 一、胸痛都是些什么病? 该急救系统的倡导者之一,心血管病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大一教授表示:胸痛或胸闷是许多重要疾病的常 见症状,最常见的如急性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栓塞、主动 脉夹层,张力性气胸;也有食管疾病、带状疱疹等疾病,随 时可能威胁患者生命。因此,急救的第一步就要分清病人的 疾病种类,以便对症施治。 二、建立“胸痛中心”的必要性 ACS 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我国逐年增加,且呈年轻化趋 势,成为我国居民致死、致残和导致劳动力丧失的重要原因。 中国急性冠脉综合征临床路径研究(Clinical Pathway for Acute Coronary Syndromes

2、in China,CPACS)显示,我国 ACS 治疗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患者求治延迟明显,从症状出 现到入院诊治在二级医院为 5 小时,三级医院长达 8 小时; 二是诊断流程不规范,20的患者出院诊断可能存在错误; 三是治疗欠规范,只有 1/3 的急性 ST 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 接受了再灌注治疗,接近 60的低危患者接受了介入性的检 查和治疗,而 2/3 的高危患者没有接受介入检查;四是临床 预后差。ACS 患者院内事件,特别是心力衰竭的发生率,高 于国际发表的注册研究数据,二级医院尤为明显,心力衰竭 的发生率达到 18。,1,学 海 无 涯 另一项北京市关于STEMI 急诊救治现状的多中心注

3、册研 究,结果显示我国 STEMI 治疗存在明显不足。北京地区急性 心肌梗死患者接受再灌注治疗比例为 80.9。其中 15.4 接受了溶栓治疗,65.5接受了急诊介入治疗。平均开始溶 栓时间(Door-to-needle,D2N)为 83 分钟,入门-球囊时间 (Door-to-baloon,D2B)为 132 分钟。只有 7接受溶栓患 者 D2N 时间30 分钟,只有 22的患者 D2B 时间90 分钟 。 2009 年在北京进行的一项急诊胸痛注册研究,连续入选 北京市 17 所二、三级医院急诊患者 5666 例,结果显示,胸 痛患者占急诊就诊患者的 4,所有胸痛患者中,ACS 患者 占 2

4、7.4,主动脉夹层占 0.1,肺栓塞占 0.2,非心源 性胸痛占 63.5。急诊胸痛收住院比例 12.3,未收住院 的胸痛患者在本次就诊的 30 天后随访的无事件率为 75, 其余 25包括了院外死亡、再次入院和失访等可能为漏诊误 诊的情况。该调查提示,ACS 在我国急诊致命性胸痛疾病中 占绝对多数,在急诊就诊的胸痛患者中,可能漏诊、误诊包 括 ACS 在内的胸痛疾病比例非常高。 上述的研究数据提示,我国急性胸痛和 ACS 的治疗流程 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治疗规范亟待改善。“胸痛中心”的概 念正是为改善治疗流程中的不足、优化治疗流程而设计,在 我国推广胸痛中心概念非常必要。 三、建立“胸痛中心”

5、的可行性,2,3,学 海 无 涯 目前我院拥有的硬件已经具备建立胸痛中心条件:院前 急救(EMS)同 120 联动,还有DSA、CT、MRI 等大型医疗设 备,以及超声心动图,12/18 导联心电图,血气分析,心肌 酶学检查,D-二聚体等检测项目。胸痛中心的难点在于在急 诊科的背景下,协调其他相关学科,包括急诊科、心内科、 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肝胆外科、呼吸内科、检 验科、影像科,当然还包括医院的后勤保障。“胸痛中心” 区域化医疗模式一方面需要各级医院医学专家的通力合作, 更需要结合先进的 IT 信息化技术,通过快速的信息传输和 资源共享,来为患者提供及时、快速和恰当的医疗救助,这

6、需要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在达到要求时在网络上通过“中 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认证。(详见附录:中国胸痛中心认 证体系,第一版)。 建立胸痛中心的软件体系:人员培训(包括对胸痛中心 医护人员、全院及基层医疗人员培训),社区教育均按照中 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严格操作,有完善的持续改进计划和良 好的质量控制及监督机制。 四、建立胸痛中心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由于胸痛中心覆盖面广,包括观山湖区、白云区以及部 分云岩区、南明区。胸痛中心成为广大患者首选,更短的治 疗时间,更好的治疗效果,治愈率高,收益人多,社会效益 良好。从而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初步估算:每年 5 万。,4,学 海 无 涯,附录 (第一版)

7、 目 录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认证的组织机构 第三章 认证的组织程序及实施规则 第四章 认证标准 第一章 前言 胸痛中心是为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而 提出的概念,通过多学科(包括急救医疗系统、急诊科、心 内科和影像学科等)合作,提供快速而准确的诊断、危险评 估和恰当的治疗手段,从而提高早期诊断和治疗急性冠状动 脉综合征(ACS)的能力,降低心肌梗死发生的可能性或者 减少心肌梗死面积,并准确筛查出心肌缺血低危患者,达到 减少误诊和漏诊及过度治疗,以改善患者临床预后的目的。 全球第一家“胸痛中心”于 1981 年在美国巴尔地(的)摩 St.ANGLE 医院建立,至今美国“胸痛中心”已经

8、发展到5000 余家。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如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德国等国家在医院内设立有“胸痛中心”。美国胸痛中心协 会通过对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大大推动了美国胸痛中心的,5,学 海 无 涯 标准化进程,推动了专业指南尤其是 ACS 相关指南在临床实 践中的落实,使美国对 ACS 的整体急救水平大大提高。除美 国之外,德国心血管病学会也启动了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工 作,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对推动全德甚至部分欧洲其它国家 的 ACS 的救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ACS 救治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及指南的要求仍 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患者发病后就诊时间延误和就诊 以后医疗系统内的延误

9、过长,使许多患者错过了最佳救治时 间,从而导致 ACS 的死亡率较高和长期预后较差,这与我国 尚未广泛开展胸痛中心的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2010 年发表 的胸痛中心建设中国专家共识对我国胸痛中心的建设起 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先后有十余家胸痛中心挂牌成 立,并有两家胸痛中心通过了美国胸痛中心协会的认证。总 体来看,我国的胸痛中心建设刚刚起步,各家胸痛中心的运 作模式、管理机制和实际运作效果差别很大,其中很重要的 原因是我国还没有自己的认证标准,多数是按照自己对美国 胸痛中心的认识结合自身条件而设计。为使我国的胸痛中心 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急需建立中国自己的认证标准。为此, 由心血管病分会牵头

10、制订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 准,以指导全国胸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胸痛中心的认证是一个复杂、系统和持续性的工作,主,6,学 海 无 涯 要目的是推动胸痛中心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同时,必须有 权威性的常设机构负责认证工作,引导全国胸痛中心的建 设。 胸痛中心的建设涉及到多学科,因此应当由多个学科共 同组成的机构负责胸痛中心的认证。但是鉴于目前我国的实 际情况,多学科的联合实施条件尚不成熟。为尽早推动认证 工作的开展,现阶段由心血管病分会成立专门的 胸痛中心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的胸痛中 心认证工作。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将成立更具有代表性的 多学科联合的全国性胸痛中心组织及

11、认证机构。 认证专家委员会下设认证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委 员会负责认证标准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常设办公 室负责认证工作的日常事务,其人员组成由心血 管病分会任命,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组织程序及实施规则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医院所建立的胸痛中心在实际运 行至少 6 个月后可以申请中国胸痛中心的认证,申请认证的 基本程序如下(见图 1): 拟申请认证的胸痛中心在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 站(http:/www.cpccn.org)上注册获得认证申请编号;提交 申请认证的基本要求(表格); 经认证办公室在线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者在线提,7,学 海 无 涯 交正式的认证申请书及认证所要求的

12、相关材料;形式审查合 格后提交纸质材料; 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申请书及(和)认证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后提交认证工作委员会三名专家对申 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专家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对认证材料的全面评估, 对照认证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估,并作出以下三种结 论之一:基本符合认证标准,同意进行现场核查:是指申 请单位已经满足认证的基本条件和资质以及其它要素中要 求必须达到的条件;需要补充相应材料后再次评估(需明 确指出补充的材料种类),提交补充材料后再次评估;不 符合认证基本条件; 由认证工作办公室汇总三名专家意见,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核查,两名以上专家同意进行

13、 现场核查者启动现场核查程序,与三名专家协调确定具体现 场核查时间,并提前 1 个月通知申请单位; 三名认证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原则上现场核查的时间 是两天,核查的内容包括认证标准中的所有评审项目,并进 行细化评分,按照三名专家的平均分作为最后评分。总分90 分以上者为通过认证的标准,但需要将考核情况及评分提交 认证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至少需要 7 名以上工作委员会成 员(含参与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的 3 名专家在内)参与讨论,,8,学 海 无 涯 经投票(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决定是否通过认证。 对于通过认证的胸痛中心授予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 志,未通过或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可以在整改至少半年后再次 提出

14、申请。再次认证时申请单位可以要求 1-2 名认证专家回 避。 认证有效期为 3 年,申请再认证的胸痛中心应在最后 有效期达到前4 个月在线提交再认证申请,再认证费用减半, 再认证通过者继续使用认证标志,再认证的有效期延迟至 5 年,未通过者收回认证标志。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站实时公布获得或取消认 证资格的胸痛中心名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学 海 无 涯,9,10,学 海 无 涯 第四章 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的认证标准共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基 本条件与资质、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对 ACS 患者的评估和救治、持续改进、培训与教育。 要素一 基本条件与资质 胸痛中心申请认证之前

15、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 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 由于胸痛中心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 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 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 建的实体机构。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 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 和管理。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 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 1.医院成立胸痛中心委员会 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持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建设和重大决策; 书面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

16、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 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11,学 海 无 涯 2. 胸痛中心医疗总监 指定一名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经 过专业认证,具备对 ACS 患者进行急救和诊断的能力; 书面文件正式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的职责。 3. 胸痛中心协调员 指定一名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 备正确处理 ACS 的能力; 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 ACS 和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 10学时; 胸痛中心的管理制度 健全管理制度是胸痛中心建设的必备内容之一,其基本 的管理制度包括联合例会制度、质量分析会制度、典型病例 分析会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各类管理制度的基本 要求如下。认证时除了提交上述管理制度外,应有实际落实 管理制度的客观记录,如各类会议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记 录及照片、培训材料等。 1.联合例会制度:是胸痛中心为协调院内外各相关部门 的立场和观念、共同为胸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而设立的专门 会议,要求在提交认证材料和现场考查时均要有胸痛中心与,12,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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