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仓防火设计规范-

上传人:左****笑 文档编号:144855767 上传时间:2020-09-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粮仓防火设计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粮仓防火设计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粮仓防火设计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粮仓防火设计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粮仓防火设计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粮仓防火设计规范-(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消防设计一、为了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加快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完善和提高粮库的消防设计水平,公安部消防局于1998年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国粮库建设发展迅速,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采用了一些新仓型、新材料、新设备,粮库建设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某些规定不适应粮库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召开这次会议组织专家论证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二、会议代表认为,散装粮食库的消防设计既要确保消防安全,又要考虑经济合理,逐步提高我国散装粮食库的消防设计水平。 三、会议代表经过

2、认真研究讨论, 就以下内容取得了共识: (一)散装粮食库平房仓的允许最大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平方米,每个防火墙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平方米。 (二)立筒仓、浅圆仓可成组布置,立筒仓每个组群总储量分别为40000吨、40001-50000吨、50001-100000吨;浅圆仓每个组群总储量分别为50000吨、50001-150000吨时,其组群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每组储量(吨)防火间距(米) 每组储量(吨) 立筒仓(吨) 浅圆仓(吨) 4000040001-5000050001-1000005000050001-150000立筒仓4000015203020304

3、0001-50000202030203050001-1000003030303030浅圆仓50000202030203050001-1500003030303030平房仓1520302030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1520302030组群是指若干个筒体组成、由上下通廊同时联系的完整工艺单元。(三)全钢结构或半钢结构散装粮食库平房仓在防火墙两侧各6米范围内的柱、梁、屋顶承重构件及围护结构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表中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规定。 (四立筒仓、浅圆仓及其地下通廊、中转平房仓、工作塔,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采取防爆措施。(五)立筒仓、浅圆仓当每个组群总

4、储量大于40000吨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45升秒;一栋平房仓当其体积大于50000立方米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45升秒。浅圆仓地下通廊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六)当消防电源不符合二级以上负荷供电要求时,可采用由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七)粮库其他消防设计应按照有关建筑设计的防火规定执行。 四、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在尽快印发此纪要贯彻执行的同时,应抓紧修订现行有关规范,以保障我国粮食储备库建设的消防安全。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 条的规定。厂内铁路

5、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表3.5.1 规定的限制。 表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名称 甲类仓库及其储量( t ) 甲类储存物品第 3 、 4 项 甲类储存物品第1 、 2 、 5 、 6 项 5 5 10 10 重要公共建筑 50甲类仓库 20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402530其它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 15201215三级耐火等级 20251520四级耐火等级 25302025电力系统电压为 35 500kV 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

6、降压变电站 30402530厂外铁路线中心线 40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30厂外道路路边 20厂内道路路边 主要 10次要 5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5t时,不应小于12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3.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2 的规定。表3.5.2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建筑类型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高层仓库 甲类厂房 单层、多层乙、丙、丁类仓库 单层、多层戊类仓库单层、多层

7、乙、丙、丁、戊类仓库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一、二级一、二级 1012141012141312三级 1214161214161514四级 1416181416181716高层仓库 一、二级 1315171315171313民用建筑 一、二级 1012146791325三级 121416781015四级 1416189101217注:1 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 2 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总占地面积小于等于本规范第3.3.2条1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3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

8、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1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3.5.3 当丁、戊类仓库与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3.5.4 粮食筒仓与其它建筑之间及粮食筒仓

9、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4 的规定。 表3.5.4 粮食筒仓与其它建筑之间及粮食筒仓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m)名称 粮食总储量 W ( t ) 粮食立筒仓 粮食浅圆仓 建筑的耐火等级 W40000 40000W50000 W50000 W50000 W50000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粮食立筒仓500W10000 152025202510152010000W40000 15202540000W50000 20202530W50000 252530 粮食浅 圆仓 W50000 20202520252025 W50000 252530 注: 1 当粮食立筒仓、粮食浅园仓与工作塔、接收塔、发放站为一个完整工艺单元的组群时,组内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受本表限制; 2 粮食浅圆仓组内每个独立仓的储量不应大于10000t。3.5.5 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 ,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