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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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启动和推进反洗钱工作, 发动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从而有效地防 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 “一规定两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上级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促进 A 县的反洗钱工作规范有序、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金融机构处于防范洗钱斗争的第一线, 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 增强责 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 务。 由于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

2、统工程, 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 艰巨的战略任务,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整体联动,层次推进,预防和克服各自 为战的散乱现象。 切实把反洗钱工作作为实践 “三个代表”和推进金融深化的具体举措来抓好抓实, 统一思想认识、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内容、统一运作方式,力争尽快在我县建立一个协调高 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原则目标 从金融业的角度来看,洗钱是指犯罪分子以金融机构为媒介,利用金融机构转移、储存、支付 犯罪活动资金,以隐瞒或掩盖犯罪资金的来源、流向和违法性质的行为。典型的洗钱交易过程通 常分为三个作业阶段,一是入账处置阶段,即通过

3、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 融机构 ; 二是分账清洗阶段,就是通过多层次复杂的快速划拨资金和频繁转账交易,逐步将非法 所得与其来源分开, 以掩饰犯罪资金的来龙去脉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 模糊犯罪资金的查账线索 和非法特征 ; 三是归并融合阶段,以一项显然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将清洗过的资金转移到与 犯罪行为无明显联系的其他账户上, 将非法所得最终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 使犯罪收益披 上合法的外衣。 根据洗钱犯罪的资金运动规律,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洗钱渠道有着鲜明的非法资金“流入流 转流出”三步曲,为此,我们应当确立和遵循“进口审核、流程监测、出口控制、登记大额、 识别可疑、审慎处置

4、、常抓不懈”的总体原则,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培养金融从 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办理每一笔业务时,都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做到不冤枉不 放纵,警钟长鸣,疏而无漏。从而实现我县反洗钱工作的综合目标,临柜人员规范操作,金融机 构合规经营,金融同业把关守口,洗钱犯罪无处藏身,使反洗钱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最终从 根本上杜绝我县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组织体系 1、组织领导与职责划分。 、人民银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人行正副行长任正副组长,履行保卫职能的支行办 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事务。 反洗钱领 导小组的职责是 : 负责对

5、全县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召开反洗钱联席会议,组织反洗钱宣 传和人员培训活动,安排部署全县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对各金融机构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评比和总结。 、金融系统成立反洗钱工作行动委员会。由人行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主任委员,分管领导 为副主任委员, 各金融机构指定一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此成员即为所在单位的反洗钱 联络员。负责对各自单位反洗钱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承办,在金融系统内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 向人行报送可疑交易的报告及报表,完成反洗钱行动委员会统一布置的工作任务。 、人行与政法部门联合成立反洗钱工作协调小组。人行和公安局、检察院建立反洗钱司法协 作机制,为反洗钱

6、工作提供执法保障,由三方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并分别制定一名协调员,负责 信息交流、工作联系、司法支援等事务。 、 各金融机构成立内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各金融机构要分别相应成立反洗钱 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业务股室和营业网点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各自的反洗钱内 控制度,运行反洗钱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完成全县的反洗钱统一部署。 、各营业网点实行反洗钱主任(所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反洗钱专管员。各营业网点是真 正的反洗钱第一线,是最基础、最具体、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反洗钱规章能否落实到位和 有否成效,必须坚决实行反洗钱主任(所长)负责制,使其与业务经办人共同作为第一责

7、任人, 同时,各网点还应指定一名反洗钱专管员,负责对大额交易的登记和反洗钱的同步监督。 2、宣传发动。 当前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 绝大多数人的反洗钱知识相当贫乏, 即使在金融做从 业人员中, 也普遍存在着 “洗钱离我们还很遥远”“只有在大城市才存在洗钱犯罪”等消极糊涂观念, 对反洗钱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缺乏起码的认识。因而,反洗钱工作要开好局、起好步,宣传发动工 作必须先行。我们要制定专门的宣传策划方案,积极寻求新闻传媒单位的支持配合,充分运用图 文声影等立体宣传手段大造声势,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周活动,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反洗钱倡议 书和告公民书,深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作好舆论引导

8、和宣传发动工作,追踪热点难点, 突出深度报道,使反洗钱工作逐步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指导培训。 洗钱犯罪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防范和遏制洗钱,不仅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还必须培养金融从业人员通晓法规、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但目前的反洗钱教育还不深入, 金融员工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从业人员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对具体金融运作的机理不明了,不 懂如何分析和识别可疑交易,加之政策法规水平低,多数人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 性较强,形成了反洗钱漏洞。为了满足反洗钱工作需要,我们还要切实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指导和 培训力度,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业

9、务骨干。我们将采 取主办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知识通俗读本 、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 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 为全面推进我县的反洗钱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内容 1、以加强存款实名制管理为重点。存款实名制是防范洗钱的有效手段,但是,自存款实名制 实施以来,许多金融机构在执行上弄虚作假,使存款实名制流于形式,给不法分子清洗黑钱提供 了可乘之机。我县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规范客户身份登记制 度,贯彻“了解客户”原则,认真审验客户身份,严禁为客户开立匿名帐户或假名帐户,禁止办理 任何形式的公款

10、私存或私款公存,人民银行要在每个季度定期组织检查,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确保存款实名制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2、以加强帐户管理监测为基础。反洗钱要把杜绝企业多头开户作为基础性工作而常抓不懈, 各商业银行要对开户资料认真审查, 严格实施企业主办银行制度, 严禁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而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不得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 不得在无贷款背景下为客户开立一般存 款账户, 对客户的开户资料要如实向人民银行申报备案。 从而, 确保一户企业只开一个基本帐户, 有效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多头帐户洗钱, 便于金融机构严格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 避免企业的帐户 成为洗钱渠道。 3、以加强现金管理为核心。一些

11、商业银行为拉拢客户而放弃原则,对现金管理流于形式,特 别是部分基层营业网点对大额取现的监控非常薄弱、 法规执行不力, 为洗钱犯罪和套现打开了方 便之门。 为了关紧控制洗钱的最终闸门, 各金融机构必须对营业网点的现金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 顿,进一步规范大额现金支付的预约、审查、登记备案、报告等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单位和个人 提取现金的数量,尽可能减少大量的现金支付和现金结算现象,堵死洗钱的基础渠道。 4、以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为补充。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商业银行上级行对基层的承 兑汇票授权力度不够,承兑汇票的服务对象较窄,签发环节过于集中,为争取票源,基层行对票 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

12、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 前手交易的现象,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让很容易实现,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 在部分地区,票贩活动猖獗,套取和倒卖银行票据现象严重。为此,我们要大力加强对违规办理 票据承兑、贴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在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时,要对票据的真 实贸易背景认真审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不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商业汇票进行洗钱。 5、以加强国际收支的统计申报为载体。人行可充分利用现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的功能, 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统计、跟踪、预测和分析。一是外管部门要加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跨国 资金流动监管,明确跨境可疑资金交易的识

13、别标准。包括可疑交易对象、交易地点、交易方式、 交易工具、资金来源等。防止国外不法分子采用在我国投资、贸易等形式洗钱及国内不法分子以 各种手法将非法收益转移到境外。 二是强化对辖内外贸出口企业的外汇帐户往来的监测, 审核出 口企业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对外汇资金流动异常和可疑企业进行监测,防范资金非法跨境转移。 三是严格大额外汇存取款备案制度, 定期分析金融机构大额外汇现钞存取报表, 重点监测大额现 钞异常存取。四是加强对国际短期资本的监测。主要是加强对外汇账户收支的监管,了解短期国 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意图,重点跟踪大额、频繁异常流动的资金,建立专门的外汇短期资金信息 监测台帐,设置预警系统。 6

14、、 以加强对辖内招商引资的监督为突破。 随着当前一些不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 难免出现假项目、假招商等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进入贫困地区,成为洗钱的一大隐患。人行要与 县招商办制定招商项目金融服务恳谈会制度, 寓监督于服务, 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和司法机 关汇报,从而把关守口,对引进企业加强审核和监督,防止空壳企业、皮包公司、虚假投资的洗 钱阴谋得逞。 五、运作方式 (一) 、营业网点的日常操作 1、 了解客户信息。 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办理开户、 存款、 结算等业务时, 要切实遵循实名制原则, 认真审核客户的身份证件, 在确认真实有效后, 按规定在开户或结算登记簿上记录客户身份证件 的姓

15、名和号码及其它必要信息。 2、登记大额交易。临柜人员对规定额度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外汇交易进行登记,并按规定 程序向支行报告。 3、 识别可疑交易。 营业网点业务办理人员和反洗钱专管员按规定标准判定可疑交易, 经登记后, 填制可疑交易报告表,按规定程序向支行报告。 (二) 、金融机构的事后监督 1、事后监督。支行应指定一名事后监督人员负责反洗钱业务的审核汇总工作,对各网点的业 务传票进行认真审核,检查反洗钱工作质量,同时,汇总各网点的大额交易报告,向上级行报告 大额结算交易,向当地人行报送大宗现金交易。 2、 可疑信息处理与报告。 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事后监督人员应及时汇总各网点的可疑交易报告, 并进行复审,对确认无误的按规定分别向上级行或当地人行报告,并附业务复印件和相关资料, 将需要加以监测的可疑交易帐户列入反洗钱监测名单, 跟踪其每一笔交易, 发现犯罪线索及时报 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对涉嫌洗钱行为进行立案侦察。 (三) 、人行的反洗钱协调管理 1、信息调阅与分析。人行按规定每日对辖内的大额现金交易汇总上报,对金融机构报送的可 疑交易进行集中审核,实行可疑信息快速上报制度。同时,建立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台帐,健全 可疑客户的档案资料, 必要时可调阅金融机构的原始业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或到金融机构进行 现场检查分析。 2、 应急预案。 人行反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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