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4729171 上传时间:2020-09-13 格式:PPT 页数:86 大小:7.2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86页
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86页
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86页
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86页
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8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_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课件(8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二、宣贯 安委【2012】10号,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内容介绍,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二、安全培训工作原则,三、培训监管体系,四、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五、安全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六、安全培训内容相关规定,七、安全培训的考核,八、安全培训的发证,九、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十、安全培训工作的法律责任,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颁布进一步适应了安全工作的发展形势的需要,完善了安全培训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了准入门槛

2、,注重了实操实训,增强了师资力量配备,明晰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重了违规处罚力度,对安全培训机构提出来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其目的是未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健康发展。为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社会的安定和和谐、稳定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二、安全培训工作原则,三、安全培训监管体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安全培训监管体系,安监总局,省安监局,三、安全培训监管体系,市县安监局,省煤监察局,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 一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批、颁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

4、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颁发证书的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5、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

6、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机构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承担相应作业类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法将原一至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管理调整为一至三级管理,取消了原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原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在其资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安全培训工作,能够达到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三级机构资质;达不到条件的,在资质有效期届满时取消其资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250号,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7、证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初审; 把二级三级培训机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申请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材料 专职教师继续教育 40学时/年人,加提 强高 省特 级种 管作 理业 机人 构员 的培 权训 限条 件,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一级资质培训机构资质修改情况,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二级资质培训机构资质修改情况,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三级资质培训机构资质修改情况,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资质修改情况,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二级、三级资质培训机构资

8、质申办程序,五、安全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作为安全培训的主体,主要任务是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技能和行为知识的培训,以使其安全素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达到安全生产和提高从业任运防范与处理事故能力的目的。,五、安全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五、安全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五、安全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六、安全培训其他相关规定,安全

9、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六、安全培训其他相关规定,六、安全培训其他相关规定,死亡事故后培训的特殊要求,

10、六、安全培训其他相关规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 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 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七、安全培训的考核,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分布推行有远程视频监控的计算机考试,七、安全培训的考核,

11、安全培训考核的范围,安全监管监察人员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七、安全培训的考核,考核标准,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七、安全培训的考核,考核权限,八、安全培训的发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

12、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 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九、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煤监管理机构 监督管理对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 监督管理结果: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监督管理检查内容:(针对培训机构) 按照资质许可

13、范围开展培训的情况 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的情况 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盒培训保障的情况 培训收费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十、法律责任,1、监管人员的责任,2、培训机构的法律责任,3、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4、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十、法律责任,44号令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增加了处罚的内容,加大了对培训机构的处罚力度,罚款额提高了,直至撤销证书,如条款46。,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欠款规定处罚。,生产经营单位资格证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证书的,除撤销其相关证书外,处3千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之日起3年不得再申请。,生产经营单

14、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十、法律责任,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撤销其资质,未按照资质许可的范围开展培训的; 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专职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 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检查不合格继续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和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对其培训质量

15、意见较大的 安全培训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 安全培训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二、安委201210号,二、安委办201255号,宣贯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2013年1月,一、决定出台的背景,二、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三、决定的主要内容,四、决定的鲜明特点,五、决定的贯彻实施,内容介绍,(一)全国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一、 决定出台的背景,一是安全培训法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五是安全培训监督检查逐步强化。,四是安全培训改革不断深化。,三是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二是全员安全培训深入开展。,(二)当前安全

16、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五是培训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培训基础相对薄弱。,三是培训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企业责任不够落实。,一、 决定出台的背景,(三)总局局长杨栋梁同志多次强调,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一、 决定出台的背景,(四)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一、 决定出台的背景,该文件是有史以来专门就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下发的层次最高、内容最全面的一部纲领性文件,也是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第一个决定。,二、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一)决定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第7条第6项强调:“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二、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是实施安全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二、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同时强调:“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是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最迫切、最现实、最重要的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