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仲裁具体问题处理的依据和原则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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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具体问题的思考,广西农业厅经管处 黄奎甫,2018年6月25日,广西宜州板围村桑园,调解仲裁具体问题处理的依据和原则,1,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党的十九大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

2、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开篇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治理有效”意义重大,3,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深化包括人力资本创新、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等多方面改革,建立起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环境和内生机制。 2016年11月4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

3、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必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依法加强产权保护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4,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年11月27日正式对外公布。 该文件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庄严承诺,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重大改革举措,对于开创我国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5,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五个原则,加

4、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五个原则: 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

5、标本兼治。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6,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十大任务,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 1. 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 2.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 3.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4. 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 5.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6.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7.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 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9.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 10.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作为顶层设计,意见逐条明确了各个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7,完善产权

6、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三大焦点,焦点一 研究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法律安排 焦点二 遏制征地与拆迁矛盾 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焦点三 落实用益物权 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

7、农民财产收益。,8,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公开宣判,依法改判张文中无罪。此案和顾雏军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从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日起即引发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家的高度关注。 从有罪到无罪,这起重大涉产权案件,不仅体现出党中央保护产权公平公正、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也向全社会释放出党中央大力推进产权保护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产权保护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产权作为社会经济的基石,不仅影响社会的整体信心和人民群众对财产财富的安全感,更关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

8、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实践案例,9,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治理有效”意义重大,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作出了总体部署。 如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它作为一个原则来明确:就是要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如何健全机制打牢基础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

9、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建设法治乡村,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机制。,10,实施乡村振兴,调解仲裁队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土地权益更显突出,在惠农政策新形势下地位更加重要,由此也带来农村土地承包隐性纠纷日益显性化。哪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申请调解仲裁?如何调解仲裁?怎样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系列课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律,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又一部有关农村

10、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它确立了仲裁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仲裁调解和裁决的法律效力,规定了调解和仲裁的原则、方式和程序,为公正而及时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需要在实践中切实落实,推动一系列现实课题的有效解决。,11,实施乡村振兴,调解仲裁队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调解仲裁,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调解仲裁队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真正做到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才能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确保

11、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1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目录,一、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操作层面的矛盾纠纷 二、“农转非”和户口变化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开荒和宅基地复垦问题 五、因测绘操作和移民政策引发的矛盾纠纷,13,一、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操作层面的矛盾纠纷,8个案例分析(案例1-8),14,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案例1:保民村拉沙屯1队(1组)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屯农户承包土地的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以“村民小组实有人口数”为依据,二轮延包作为当时全县试点(2个村之一),对家庭人口有变

12、化的农户进行土地小调整。甲在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有人口6人,分到承包土地9.2亩,1982年新增人口1人,家庭承包面积不变。2000年二轮延包调整时,甲母亲已改嫁,其4个姐妹均已出嫁且户口已迁出,甲户实际家庭人口2人。该队发包方将其母亲和三个姐姐共4份土地共6.4亩调出,调整后甲户承包土地面积为2.8亩。二轮延包土地调整时甲在广东打工,没有参加当时土地调整的相关会议。二轮延包土地调整之后,甲2003年返乡,认为当时土地调整不合理,要求调回土地。,15,甲要求调回土地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

13、其原承包地;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 3.已改嫁的母亲及其3个姐妹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 争议焦点:能否依法依规调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16,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处理依据:2000年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尚未出台,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是按照中央关于“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14、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明确规定: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 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转下页),17,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接上页) 3.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大稳定、小调整”是指在坚持上述第二条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适当调整;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

15、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时下发的中共河池地区委员会、河池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河地发200023号)规定:“凡在原承包期内已婚嫁迁出人口、死亡人口、绝房户、搬迁户等,其承包土地应由集体收回,另行发包。”由此,发包方第二轮土地延包及承包地调整遵循了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2000年二轮延包及承包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韦某才要求收回在二轮承包时被调出的承包土地没有法律依据。但合法不够合理。,18,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处理原则:1.农村土地承包

16、法实施前所开展的二轮土地承包,符合当时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符合当时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按照二轮土地承包方案履行了民主管理程序,并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如果该合同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或其他条款明显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违背,应当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予以处理。 2.可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调解协商解决。,19,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广西水稻种植面积全国第三。这是桂林丰收在望的金色稻田桂林。,20,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案例2:1981年,甲某分得0.45亩责任地(该案件纠纷地)。甲某经营了三年,因当时有政策实行粮菜挂钩,家庭劳力缺乏,便自动放弃耕种该承包地。随即,乙某在未经生产队开会同意的情况下经营了该0.45亩地,直至2005年国家开始征用。国家征用该争议地后,乙某和甲某先后主张对0.45亩争议地享有承包经营权,要求集体分给相应面积的征地安置补偿费。为此,发包方于2010年召开群众会,并邀请村干参加,专门讨论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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