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园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4、5号楼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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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江市桂园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4、5号楼施工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招标人(公章):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0 年 8月目 录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1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51.总 则5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63.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10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14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5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17.开标218.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249.确定中标单位3110.授予合同32第三部分 投标格式33投标格式一33投标格式二35投标格式三35投标格式四36投标格

2、式五37投标格式六38投标格式七 39投标格式八 40投标格式九42投标格式十 43投标格式十一 44投标格式十二 45投标格式十三46投标格式十四48投标格式十五49投标格式十六50投标格式十七51附件1:商务文件(正本)封面53附件2:商务文件(副本)封面54附件3:技术文件(正本)封面55附件4:技术文件(副本)封面56附件5:承诺书57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1.本参考范本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sdf.lkj/”查看或下载。2.招标人在使用本范本时,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的填写必须

3、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3.“”为选择项,选择的内容(项)保留,不选的请删除。4.招标文件采用“x”页的页码格式,并且在“目录”中标明对应的页码。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6.具备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要尽可能使用电子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7.招标文件进行备案时,必须同时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参照本范本,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变动时将作出调整。第1部 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廉江市桂园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4、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4、5号楼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廉发改资【2020】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市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廉江市桂园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4、5号楼。建设地点:廉江市桂园小区东面。工程规模:规划建设二幢楼,4号楼建设16层,5号楼建设15层,共建设174套房,每套房套内面积约59平方米

5、。 工程预算:39952137.4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776377.47元。施工工期: 730个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3.3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3.4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20年4月2020年7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且证明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打印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5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7、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2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4.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df.lkj/)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4.5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出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

8、20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2020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0年 月 日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网址:sdf.lkj/)。5.2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号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sdf.lkj/)、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sdf.lkj/

9、)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异议与投诉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6682436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2潜在投标人或其

10、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联系方式招标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248104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19号上景中心b座19楼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9-2288650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1.总 则 1.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1.1.1“招标人”指建设单位、发包人。1.2.1“投标人”指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

11、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1“中标人承包人承包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1“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1.5.1“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6.1“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7.1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1.2招标说明1.2.1本招标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原则,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1.2.2本招标项目属于中央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和住房

12、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市级配套资金投资性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部份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2.3本招标工程由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1.2.4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1.2.5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3投标单位的确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当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后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2.1工程概况2.1.1工程名称:廉江市桂园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4、5号楼。 2.1.2建设地址:

13、廉江市桂园小区东面。 2.1.3工程概况:规划建设二幢楼,4号楼建设16层,5号楼建设15层,共建设174套房,每套房套内面积约59平方米。 2.1.4工程预算总造价:39952137.4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776377.47元。2.1.5施工工期:730日历天。2.1.6资金来源:中央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市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将部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的支付。2.1.7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详见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 2.1.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2现场条件2.2.1施工场地: (已具备开工条件)。2.2.2施工用水: (已具备开工条件)。2.2.3施工用电: (已具备开工条件)。2.2.4临时设施: (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其他。2.2.5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按廉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扣回给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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