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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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山亭亭区区城城头头镇镇卫卫生生院院物物业业管管理理服服务务项项目目竞竞争争性性磋磋商商文文件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40SDGP370406 62020020002020020002 20909采购采购单位单位:枣庄市枣庄市山亭区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城头镇卫生院采购代理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山东山东华众华众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日日期:期: 二二二二年年 九九 月月1目目录录第一章 磋商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第三章 磋商文件内容及要求.12第四章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15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8第六章 响应文件递交. 19第七章开标、评标

2、、中标及废标.20第八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32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37第十章质疑与投诉. 38第十一章 技术参数与相关要求.40第十二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第一章 磋商磋商公告公告一、采购人: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政府驻地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0632-878870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山东枣庄山亭香港街 168 号联系人:冯经理联系电话:13296379110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6202002000209采购项目情况:标包采购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

3、额A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本次项目采购要求的服务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纪、违约等行为;3.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d.)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采购需求(见附件)四、获取磋商文件31、时间:2020 年 9 月 11 日 9 时至 2020

4、 年 9 月 17 日 16 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同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报名。3、方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二者缺一不可)。(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2)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须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

5、。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0632-8252190。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备注:供应商未在以上二个网上注册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无五、公告期限: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2.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

6、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府前东路 6 号)3.方式:网上递交及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上传方式: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纸质版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府前东路 6 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府前东路 6 号)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经理联系方式: 132963791104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5第二章第二章

7、供应商供应商须知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容1采购人名 称: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联系人: 李主任联系方式:0632-87887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枣庄山亭香港街 168联系人:冯经理联系电话:132963791103项目名称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4付款方式本物业管理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于进场之日起服务满 1个月后,经甲方评价考核合格后,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依此类推; 经甲方评价考核连续 2 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合同。(注:以实际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5服务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6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7采购内容及装修规模详

8、见磋商文件8供应商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本次项目采购要求的服务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纪、违约等行为;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采 购 网 ( . ) 、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creditsd.)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6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9 日 17:

9、00 时11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0 年 9 月 19 日 17:00 时12偏离允许13磋商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14投标有效期90 天15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证明材料原件一套(单独密封)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单独密封;1、介质:U 盘或光盘; 2、递交:要求供应商提供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以及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和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 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及电子签章的 PDF

10、 格式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须保证启用光盘或 U 盘能正常读取)3、开标现场必须携带 CA 证书。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 18366660920。)16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每册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密封在袋中,否则其投标无效。17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8递交响应文(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7件方式及地址(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2)递交方

11、式:网上上传及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现场递交纸质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府前东路 6 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20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府前东路 6 号)21磋商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抽取 3 人或以上单数。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3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3030

12、万元;万元;注:超过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标处理。24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 U 盘,Word 或 Excel 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供应商公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25资格审查材料请各请各供应商供应商准备以下证明文件在准备以下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响应文件应文件一同递交参加投标,由一同递交参加投标,由采购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审查,相应复或代理机构审查,相应复印件编入印件编入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具备,否则做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必须同时具备,否则做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处理。

13、(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credit8china.)查询结果;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d.gov.)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以上证件审查不合格或提供不全者,作无效标处理。2.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3.注意事项:郑重提醒磋商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磋商、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6电子招投标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辅助开评标。供应商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14、求编制及报送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纸质)响应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公章)。3、在开标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份文件仅在启用应急开评审系统或供应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失败时使用。4、因电子磋商投标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文本或拆封纸质文件,通过启用应急开评审系统或纸质评审继续进行开、评审活动。5、因供应商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开启或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有权拒绝供应商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27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1、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15、其授权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现场按磋商程序接受检查,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人员身份证。届时,携带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退还其响应文件。28中标公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9监督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二、供应商须知1、当事人1.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1.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16、。1.4“成交供应商”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1.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华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磋商依据及原则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7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2.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 供应商除需符合磋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信誉条件要求;3.1.1 提供的资格、资

17、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3.1.2 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3.1.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3.1.4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1.5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10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或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行为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开磋商资格。4、保密参与公开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

18、责任。各投标方须保证其报价文件中的货物及技术等均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该投标方承担。5、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5.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5.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5.3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6、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7、磋商文件答疑7.1 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或在其他方面有不合理要求的,请务必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5 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不提出,则视为认同磋商文件的要求

19、;如若后期再提出,不予答复。7.3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4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如供应商未按规定回执,视为该供应商收到此澄清函并知晓澄清内容,否则造成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5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 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等内容时,请在磋商疑问需澄清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

20、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逾期不得再11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7.6 在磋商截止时间 5 天前,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 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7.7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如供应商未按规定回执,视为该供应商收到并知修改内容,否则造成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8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 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8、偏离8.1采购人允许

21、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 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9、费用9.1磋商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磋商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货物类计算并收取。9.2磋商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照规定由中标人支付。10、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0.1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

22、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2第三章第三章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11.项目内容及要求:1.物业管理地点: 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卫生院2.物业规模:总面积约 1 万平方米(含其他建设面积)3.物业管理范围:承包期内负责城头镇卫生院范围内的卫生保洁、食堂管理、车辆管理、日常维修等服务。4.物业管理服务期限:3 年,试用期 1 年,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以及符合甲方管理相关标准,则试用期合格,续签后 2 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物业管理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制,每年包干费用为 10 万元。包干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伙食费、保险、企

23、业利润、管理费、税金、以及物业管理过程所需的设备设施及低值易耗品等所有工料均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中。2)人员要求:不低于 2 名保洁人员、1 名食堂工作人员、1 名日常维修服务人员。3)本物业管理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于进场之日起服务满 1 个月后,经甲方评价考核合格后,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依此类推; 经甲方评价考核连续 2 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合同。5.物业管理区域服务要求:(1)要保证病室内环境无污无尘,规定室内卫生每日二小扫,每周一大扫。出院患者的病室应做到彻底清扫,做好终末消毒,窗台、桌面清洁无杂物、无纸屑、无污迹、物品摆放要定位,捡到病人私人物品及时上交。(2)各台面整洁无

24、杂物、玻璃明亮。同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台一巾一消毒,一室一拖一更换,做好传染患者的隔离工作。卫生间内应无杂物、无异味,各设施清洁无水迹,物品应摆放整齐。每日应倾倒垃圾至少 2 次,保持垃圾筐清洁,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清理。(3)用后的抹布和拖把及时清洗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一室一拖一消毒,盛放清洁物品的用具干净整洁,清洁用具摆放合理。(4)要保证楼内整体清洁。做到每月一次清洗地面、走廊玻璃、病房门窗玻璃、纱窗等楼内设施。13(5)做到地面、墙面、窗面、台面四明亮。天花板、墙角、灯饰无灰尘蜘蛛网,墙面应清洁无污迹,室内外地面、走廊无污迹、无烟头、纸屑杂物,无大量落叶。楼道扶手

25、无灰尘。痰迹,垃圾箱应保持清洁,不得发生垃圾外溢情况。(6)门前垃圾箱、路灯、栏杆、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无灰尘污迹。(7)保洁工作要有记录。(8)发热诊室至少每月墙面、地面、走廊、厕所、门窗等至少每月打扫一次。(9)按需设岗,尽职尽责。(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微笑上岗,不与病人聊天,避免产生矛盾。(11)以上各项工作如遇特殊任务时另行安排。(12)保洁时间:保证清扫时间与医务人员上班时间不冲突,每工作区必须至少留一人,确保医院正常上班时间出现的突发情况。(13)食堂工作时间:1、符合卫生标准。2、确保医院正常上班时间食堂供应。5、配套服务质量要求:1、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

26、时告知相应科室负责人。若要调离必须告知卫生院办公室。2、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卫生院有权提出调离建议,乙方应安排顶替人员到岗。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12、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2.1磋商公告;12.2供应商须知;12.3磋商文件内容及要求;12.4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编制;12.5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412.6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12.7开标、评标、中标及废标;12.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2.9纪律和监督;12.10质疑与投诉

27、;12.11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12.12响应文件格式。13、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3.1 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一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磋商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13.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28、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3.3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公告后, 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13.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13.5 供应商应在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后,从网上及时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29、,并通过信函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15第四章第四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编制15、投标报价15.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必须等于或低于项目预算价 ,否则其报价无效 。供应商二次报价(含最终报价)不得大于首次报价, 大于首次报价的无效 , 将以首次报价参与评审 ( 最终报价对首次报价进行调整时 ,相应比例浮动);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15.2 本项目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伙食费、保险、企业利润、管理费、税金、以及物业管理过程所需的设备设施及低值易耗品等所有工料均

30、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中。15.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15.4 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15.5 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报价时,供应商报价以 CA 证书解密电子报价为准;15.6 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15.7 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以最终报价及二次报价调整后的单价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总价与单价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单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31、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16、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17.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供应商提供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以及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U盘及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U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须保证启用U盘时能正常读取)。16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必须

32、按电子版必须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规定进行电子签章。17.2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签署17.2.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17.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8、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密封格式:18.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8.2 供应商

33、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8.3响应文件电子版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0年9月25日9:3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8.4 供应商必须携带 CA 及以下文件原件或有效公证件参加开标会以备现场查验。19、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19.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19.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19.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0、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0.1供应商可对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

34、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20.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20.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2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可以参考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应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17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并做出实质性响应。21.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21.2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4)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供应商情况介绍(

35、主要技术力量、企业规模、荣誉等);(6)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实力的其他材料;(7)类似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8)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9)报价一览表;21.3技术部分21.3.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及服务目标;21.3.2针对本项目保洁等服务各环节的重点分析及采取的措施;21.3.3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专业水平、分工及岗位责任制;21.3.4针对本项目的设备、工具配备及物质保障条件;21.3.5针对本项目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方案;21.3.6 对所配备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管理方面的培训方案;21.3.7 应急服务

36、方案;21.3.8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整改意见及合理化建议;21.3.9 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21.3.10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18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需要提供备注1营业执照原件 复印件2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 “信用山东”网站 (creditsd.)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原件 复

37、印件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 1-31-3 是供应商磋商评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届时未提供或者是供应商磋商评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响应无效提供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放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上述表格中除身份证外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应与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一同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打分后退还。23、相关规定23.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投标无效。23.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按

38、规定提交,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装订于商务文件中的,其投标无效。19第六章响应文件递交2424、响应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4.1 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府前东路 6 号)24.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20202020 年年 9 9 月月 2 25 5 日日 9 9 时时 3030 分分)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

39、4.3 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送达开标地点(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二开标开标室(府前东路室(府前东路 6 6 号)号)。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磋商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525、磋商磋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626、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签收签收26.1 磋商代理机构签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26.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不予接受。26.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2727、响应

40、文件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修改与撤回27.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27.2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27.3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20第七章开标、评标、中标及废标2828、开标程序、开标程序采购人采购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项目开标会议正式开始;(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3)宣读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4)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状态、标书状况,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举手示意;(5)供应商授权代理人解密其响应文件(解密前检

41、验授权人身份),请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电子招投标加密锁到主席台工作人员处解密和检验。(6)标书解密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7)进行公开唱标(8)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供应商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举手示意,由记录人做出记录(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告知异议人);(9)开标结束。29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29.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

42、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的确定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31.2评审专家的抽取29.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29.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9.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21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9.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9.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

43、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专家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30、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0.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0.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0.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30.4向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1、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1.1遵纪守法,客

44、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1.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1.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1.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1.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1.6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31.7配合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1.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1.9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32、评审程序32.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232.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32.3资格性审查;32.4符合性审查;32.5技术评审;32.

45、6澄清有关问题;32.7比较与评价;32.8确定中标人;32.9编写评标报告;32.10宣布评审结果。33、评审33.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33.1.1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投标资格。33.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33.3在资格

46、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33.4 第三阶段:技术评审33.4.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供应商所投的质量及服务要求等技术要求,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33.4.2 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响应文件技术或指标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磋商文件以及各响应文件情况,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同等或者略高于磋商文件标准确定统一技术指标(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该标准是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23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 对响应文件中

47、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者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规则之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且必须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2 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34.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5.响应文件符合性鉴定35.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

48、件是否在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5.2 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全部规定、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技术参数、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及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5.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35.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35

49、.4.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35.4.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资格被否决;35.4.3 超出本项目超控制价的。36.36.错误的修正错误的修正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6.1.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436.1.2 当总价同数量和单价的乘积的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式,

50、调整响应文件的金额。在供应商书面同意情况下,调整后的金额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金额或拒绝书面确认,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7.37.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的评价与比较37.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按照本须知确定为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37.2 评标委员会将对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符合性以及供应商的资质、投标投标、社会信誉、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37.3 评审标准与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

51、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评分标准详见附表)。37.4 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合格供应商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评分合的算术平均值。按评审后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排位,确定排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若得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部分最优的供应商中标。 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经财政部门批准由第二名递补或重新磋商。37.5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

52、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7.6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3838、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政策性加分节能环保附加分1、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25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

53、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技术评审加分;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加分。小微企业加分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以下情形给予一定加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

54、合以下条件:1.1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

55、件,并在报价文件中附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三、监狱企业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26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

56、给予价格扣除。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 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7评分细则评分细则评审项目分值(100 分)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得分10 分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

57、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商务部分15 分供应商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注: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者或原件提供不全者不得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技术部分75 分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及服务目标;(10 分)总体服务方案编制详细完整,提出的方案全面可行,服务目标具体明确,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 7-10 分;B.总体服务方案编制较为详细完整,提出的方案基本可行,服务目标比较明确,基本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 3-7(含)分;C.

58、总体服务方案编制较不够完整,提出的方案较难实施,服务目标不明确,不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 1-3(含)分;2.针对本项目保洁等服务各环节的重点分析及采取的措施(10 分)A.本项目保洁等服务人员服务各环节的重点分析明确、突出,措施得当、严谨、可行,得 7-10 分;B.本项目保洁等服务人员服务各环节的重点分析较为明确、突出,措施较为得当、严谨、可行,得 3-7(含)分;C.本项目保洁等服务人员服务各环节的重点分析不够明确突出,措施不够得当、严谨、可行,得 1-3(含)分;3.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专业水平、分工及岗位责任制;(10 分)A.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充足、从业经验丰富,岗位安排

59、合理,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文件基本要求,得 7-10 分;B.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较多、从业经验较丰富、岗位安排较合理,满足采购文件基本要求,得 3-7(含)分。C.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较少、从业经验不够丰富、岗位安排较差,不能很好的满足采购文件基本要求,得 1-3(含)分。284.针对本项目的设备、工具配备及物质保障条件;(10 分)A.设备、 工具配备及物质品目齐全, 数量充足, 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 7-10分;B.设备、工具配备及物质品目较为齐全,数量较为充足,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得 3-7(含)分;C.设备、工具配备及物质品目欠缺,数量欠充足,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3(含)分;5.针对本项目的公司内

60、部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方案;(7 分)A.内部管理制度标准高,服务质量控制有效,内部考核奖惩制度严格得5-7 分;B.内部管理制度标准较高,服务质量控制较为有效,内部考核奖惩制度较为严格得 2-5(含)分;C.内部管理制度标准较低,服务质量控制效果差,内部考核奖惩制度不够严格得 1-2(含)分;6.对所配备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管理方面的培训方案;(6 分)A.各岗位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管理方面培训方案健全、标准高得 4-6分;B.各岗位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管理方面培训方案较完善,但标准不高或不够健全或可实施性不强得 2-4(含)分;C.各岗位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管理方面培训方案不够健全、培训标准较低

61、得 1-2(含)分;7.应急服务方案;(5 分)A.应急预案制定及措施完善、针对性强,服务方案完备、细致得 4-5 分;B.应急预案制定及措施基本完善,承接本次采购内容的优势较突出、服务承诺较切实可行的得 2-4(含)分;C.应急预案制定及措施不够完善,针对性差,服务方案不够完备、细致得 1-2(含)分;8.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整改意见及合理化建议;(5 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合理化建议,经磋商小组综合考虑,整改意见合理具体,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条得 1 分,最多得 5 分;9.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5 分)2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提出的优

62、惠条件, 根据优惠力度磋商小组综合考虑,利于采购项目的完成,能够更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0-5 分;10.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7 分)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完善、合理,切实可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 5-7分;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较完善、合理,基本可行,基本采购文件要求,得3-5(含)分;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合理,可行性较差,不能很好的采购文件要求,得 1-3(含)分;39、中标人查询及中标通知书39.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公共资源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39.2中标通知

63、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0、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0.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40.2对实质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重大偏离的;40.3不按照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或者报价超控制价的;40.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40.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有多个投标报价的;40.6评标委员会2/3以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无效报价的;40.7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40.8不符

64、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3041、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1.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的;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1.5 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的供应商。4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42.1评审活动终止42.1.1评标委员会应

65、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42.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审并按照废标处理:42.1.2.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42.1.2.2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42.1.2.3评标委员会成员未经财政监督人员同意离开评审区域或者擅自打电话以及采用其它方式与外界联系或者通报评审情况的;42.1.2.4发生评审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42.1.2.5财政监督人员现场

66、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2.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42.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42.2.1.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规程中退出评审活动;3142.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43、违法违规情形4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供应商相互串

67、通投标:43.1.1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1.2 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43.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3.1.4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43.2.1 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3.2.2 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43.2.3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3.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43.3.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68、43.3.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3.3.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3.3.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43.3.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4、违法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4.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4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磋商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4.4 向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4.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44.6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44.7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

69、假投诉材料的;3244.8 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44.9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45、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45.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

70、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中标人按照规定处理;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规定,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按照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

71、担。第八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46、签订合同4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进行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6.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6.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33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6.4有关法规

72、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46.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7、质量与验收磋商文件中的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

73、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服务。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察,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48、合同34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成交通知书B响应文件(见响应文件)C报价表(见响应文件)D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E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

74、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二、合同范围和条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三、合同价款三、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及分项价格见磋商文件中报价表。四、服务内容及承诺四、服务内容及承诺:五、五、服务期:服务期:六、付款方式:六、付款方式:本物业管理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于进场之日起服务满 1 个月后,经甲方评价考核合格后,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依此类推; 经甲方评价考核连续 2 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合同。(注:以实际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七七、保密、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

75、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八、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51.甲方对乙方实施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査,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甲方有权提出改进要求并作相应经济处罚。2.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3.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经费。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提出意见。6.甲方可视完成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有物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的培训,持证上岗。物业人员要仪表

76、端庄,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所有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国家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在劳动用工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自行承担责任。3.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责任,保证员工人数稳定,缺员时应及时补充,不能因缺员耽误工作,所有员工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采购人存档备查。员工缺员不得超过 3 天,超过 3 天每天给予 200 元/天罚款,直至人员补充到位。员工辞职、离职、更换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如不通报一经发现给予 1000 元/次罚款。4.乙方在使用水、电时,有责任注意节省,杜绝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

77、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乙方对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管理不善以及其他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出现被盗、火灾等意外事故,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6.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服务区域内有关本项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的监督。7.对需进入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应当积极配合。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十、履约验收十、履约验收36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 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本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

78、采购项目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十、违约条款、违约条款合同生效后,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解决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淄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十二、合同的生效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

79、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相关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37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4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公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50、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51、对评标委员会

80、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52、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8第十章质疑与投诉53、质疑按

81、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3.1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3.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53.1.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53.1.3提出质疑的日期。53.2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3.3除书面

82、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53.4采购人或者磋商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3.5质疑人对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4、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

83、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4.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54.1.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954.1.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54.1.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54.1.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4.1.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54.1.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4.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54.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4、54.3.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54.3.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54.3.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54.3.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4.4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4.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40第十一章相关要求41第十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部分内容可以参考本章提供的

85、格式编制,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42附件 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大写:元小写:元服务周期服务标准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其他优惠政策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附件 2:偏偏 离离 表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包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说明:1.如服务报价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请填上表2.如服务报价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44附件 3:磋商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

86、(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响应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87、日 期:年月日45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_年_月_日经营期限:_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_年龄:_职务:_系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_(盖单位章)_年_月_日46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

88、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姓名:性 别:年 龄:单位:部 门:职 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月日47附件 6: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注:附业绩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注:附业绩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本表可自行扩展)(本表可自行扩展)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48附件 7: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表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表序号姓

89、名性别年龄职称拟担任的物管职务有何种证书49附件 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市财政局, (采购人) , (磋商代理机构)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中标)。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磋商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

90、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0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如填写为小微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9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单位的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 1、 供应商为经销商且是中小企业同时所投货物生产厂家是中小企业需提供本附件。2、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且是中小企业需提供本附

92、件。51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若有)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采购人单位名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特此证明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备注: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投标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小型

93、、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2、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 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 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52电子版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电子版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 2020 年月日 上午时分之前开启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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