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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执行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制度的通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证住院病人的安全,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具体落实措施如下: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各病区上墙,对每位病人及家属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的宣教。2、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有无不适等情况的详细询问,测量体温,并登记,陪护人员及护理人员签字确认。3、落实每天14:00对所有陪护人员测量体温并记录,护理人员签字。4、相关资料放在科室固定点存档备查。即日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2、陪护人员流行病学登记表 3、陪护人员每
2、日体温登记表2020年1月26日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1、疫情防控时期非必需人员不得探视,如有特殊情况由病区科主任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2、一位病人原则上由一位固定的陪护人员陪护,并在入院时发放“陪护证”,一张陪护证仅限一名陪护人员使用,非病人及陪护人员不得在医院留宿。3、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接受医院各关口管理,主动出示“陪护证”,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及体温测量。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请自备。陪护人员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洗澡、洗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4、有发热、咳
3、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病人员,以及近期有武汉及周边疫源地旅居史及确诊患者接触史人员,严禁陪护病人。5、医嘱下“陪客”,应执行陪护人员24小时床旁陪护,应根据需要使用医院陪护椅(咨询护理人员),不得自带并使用躺椅或折叠床等。6、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请自己负责。7、家属如有物品或食品传递,请与陪护人员在医院入口处交接。附件2: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病区陪护人员流行病学登记表日期床号姓名陪护人姓名年龄与患者关系流调情况(填序号)有无不适(填序号)陪护体温告知陪护制度(已告知打“”)陪护签字护士签字备注:表中“流调情况”及“有无不适”两项请根据陪护人员的实际情况填写以下序号1、流调情况:从武汉回来;从外地城市回来;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高危人群;接触过从湖北或外地返回的人员; 接触过野生动物; 居住社区有无疑似/确诊病例 ;不确定; 都没有;从境外回来2、有无不适:发热;咳嗽或咽痛;胸闷、呼吸急促;全身乏力或酸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结膜炎 ;无;其他症状请填写具体症状附件3: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病区陪护人员每日体温登记表日期:2020年 月 日 测量护士签字:床号陪护体温床号陪护体温床号陪护体温床号陪护体温床号陪护体温床号陪护体温备注:每天14:00点统一测量陪护人员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