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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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课题,国 际 建 筑 业 管 理 体 制、法 制 和 机 制 的 研 究,-暨对跨入21世纪中国建筑业管理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同济大学 建设监理研究所 (RIPAM),研究成果及附件,课题研究报告 “国际建筑业管理体制、法制和机制的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关于德国建设管理体制及相关制度的研究”,研究成果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研究和探讨 2.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四版)和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的比较研究 3.FIDIC条件下中国境内工程典型索赔问题的探讨 4.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的新模式PFI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5.Partnering:

2、一种新的建设管理模式Partnering的概念、组织、组成系统及其应用 6.关于工程项目合同担保制度的研究 7.大型政府建设项目的项目环境与组织管理问题的研究 8.智能建筑项目管理的研究 9.物业管理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在建筑时报刊登的文章汇编,资料附件 1.日本建筑业状况统计图表汇编 2.英国环境、交通和区域部1998年度报告 3.英国环境、交通和区域部资料汇编 4.英国建筑法规等资料汇编 5.专业人士组织(学会)、行业协会等资料汇编 6.日本建筑业的有关资料汇编 7.联邦德国建筑发展纲要 8.建筑产品法 9.建筑技术审核条例 10.关于技术审核条例的管理条例 11.由国家认证的专业人

3、士或资深人士进行的特殊建筑物的技术装备和公共设施审核条例 12.根据建筑产品法对检测、监督与证明机构的认证条例,目 录,0.研究报告摘要 1.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业管理的任务及组织结构 1.1建筑业的范畴 1.2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业管理的任务 1.3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组织 1.4对我国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改革的思考 2.建筑业管理的法规 2.1建筑业管理的法规体系 2.2对我国建筑业管理法规的思考 2.3我国的“建筑法”,目 录,3.建筑市场运行的机制 3.1建筑市场的范畴 3.2建筑市场组成单位的组织 3.3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 3.4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管理 3.5对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市场

4、化和建筑市场管理改革的思考,目 录,4.建筑产品的生产及生产控制 4.1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其控制 4.2建筑产品的投资/费用及其控制 4.3建筑产品的安全与管理 4.4建筑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 4.5建筑产品生产过程的变革方向 4.6对我国建筑产品及其生产控制的思考,目 录,5.建筑市场和建筑产品管理的信息系统 5.1概述 5.2工业发达国家的建筑市场和建筑产品管理的信息系统 5.3我国在建筑市场和建筑产品管理信息系统方面的尝试 5.4思考和建议,汇 报 的 主 要 内 容,A、研究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B、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法制和机制 C、对我国建筑业体制、法制和机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汇 报

5、内 容 目 录,A. 研究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A.1. 背景 A.2. 主要内容 B.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法制和机制 B.1.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 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 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 C.对我国建筑业体制、法制和机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C.1. 对我国建筑业体制的思考和建议 C.2. 对我国建筑业法制的思考和建议 C.3. 对我国建筑业机制的思考和建议,A 部份目录,A. 研究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A.1. 研究的背景 A.2. 主要内容,A.1 研究的背景,自1978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实行了多项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规和政策,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但是,该行业存在的问题

6、还相当严重。,A.1 研究的背景,当前,已暴露的、非常突出的矛盾是有些建筑产品的质量低下,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已危及生产和国民生活的安全。,A.1 研究的背景,如何借鉴工业发达国家建筑业管理的成熟经验, 深化我国建筑业管理改革, 使之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当代国际建筑市场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已成当务之急。,A.1 研究的背景,为我国建筑业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同济大学建设监理研究所受建设部委托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新加坡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建筑业管理的体制、法制和机制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A.1 研究的背景,在我国建筑业改革中,理论研究滞后,以致有一些新的法规、政策

7、和制度不符合行业的国际惯例,不符合科学规律,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A.1 研究的背景,国际上,对一个行业往往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诊断,即: 组织、 管理、 经济和技术。 在这四维中,组织是最重要的一维,组织(Organisation)涉及体制(System)。管理涉及法制和机制(Mechanism)。,A.1 研究的背景,因此,本报告着重对国外建筑业的体制、法制和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寻求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以供我国建筑业深化改革参考。,健康的 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投资的效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A.2 研究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的组织体制,政府的组织,业主的组织

8、,设计单位的组织,施工单位的组织,供货单位的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组织,工程咨单位的组织,学会,协会和科研单位的组织,A.2 研究的主要内容建筑业的组织体制,对建筑市场 主体的管理,对建筑市场 交易的管理,对建筑产品生 产过程的管理,建筑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管理,A.2 研究的主要内容建筑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管理,对业主的管理,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对工程咨询单位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对供货单位的管理,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管理,A.2 研究的主要内容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管理,对学会,协会和科研单位的管理,对建筑市场交易的管理,设计任务的委托,工程咨询任务的委托,施工任务的发包,物资采购

9、,物业管理任务的委托,A.2 研究的主要内容对建筑市场交易的管理,科研任务的委托,对建筑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对项目策划和决策的管理,对设计的管理,对施工的管理,对物业管理的管理,A.2 研究的主要内容建筑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管理,法规体系,立法程序,法规内容,法规编制单位,建筑业的法制,A.2 研究的主要内容建筑业的法制,A.2 研究的主要内容总结,B 部 份 目 录,B.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法制和机制 B.1.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 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 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B.1.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业管理的任务,建设主管部门的设置不同,其业务

10、范围各有差异,但在建筑业管理上,却有一定的共性。其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土地规划城市建设 住宅建设大型项目建设 建筑业管理法规制定和监督 教育和科研国际合作和交流等,B.1.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建筑业管理,各国建设主管部门都设有专门机构进行建筑业管理。例如德国的建筑业司(Abteilung fuer Bauwesen),英国的建设局(Directorate of Construction),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务局。,B.1.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建筑业管理的重点,建筑业管理的重点: (1)从政府角度规范行业行为 (2)从政府角度对专业人士和对企业进行管理 对专业人士或机构进行注册 规定

11、专业组织和建筑企业的业务范围 对参与公共工程的承包商、咨询工程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管理 (3)制定建筑规范和标准 (4)行业资料统计 (5)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B.1.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体制建筑业的范畴,从事建筑产品生产(包括勘察、设计、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施工及安装)、 维修和管理的机构 以及有关的教学、咨询、科研、行业组织等机构。,建筑业的范畴,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德国的建筑法规体系的特点 德国的建筑法规体系分为三个层次,联邦法律,联邦议会制定,州议会制定,行业协会或学会制定,(1)第一层次,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法规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是联邦法律,它具有最高法律

12、效力,一般由联邦议会制定。,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在联邦法律中,与建筑业有关的法律如下 建筑法(Baugesetz) 节省能源法(Energieeinsparungsgesetz) 供热设备条例(Heizungsanlagen-Verordnung) 隔热条例(Wrmeschutzverordnung) 建筑产品法(Bauproduktengesetz) 建筑价格法(Baupreisgesetz)等,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2)第二层次,第二层次是各联邦州议会制定的建筑条例。这些条例制定的依据是由联邦议会制定的建筑条例规定的统一模本。与建筑业有关的部分条例如下:,B.2.

13、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建筑技术审核条例 (Verordnung ber bautechnische Prfungen) 建筑技术审核的管理条例 (Verwaltungsvorschrift zur Verordnung ber bautechnische Prfungen),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由国家认可的专业人士或资深人士进行的特殊建筑物的技术装备和公共设施审核条例 (Verordnung ber die Prfung technischer Anlagen und Einrichtungen von Sonderbauten durch staatlich anerkannte

14、 Sachverstndige und durch Sachkundige),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根据建筑产品法对检测、监督与发证机构的认可条例 (Verordnung ber die Anerkennung als Prf-, berwachungs- und Zertifizierungsstelle nach dem Bauproduktengesetz),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制,(3)第三层次,第三层是技术规范与标准。德国的技术规范与标准的编制主要是由建筑行业协会或学会编制的,政府不直接制定技术规范与标准。比较重要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B.2.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法

15、制,DIN标准 (Deutsch Industrie Normen) 欧洲标准 (European Code) VDI标准,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咨询的委托,根据国际惯例,工程咨询委托一般不采用招投标,,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设计任务的委托,在西方许多国家,设计任务的委托一般要通过竞争(国防、救灾等工程例外),,竞争的方式主要有 设计竞赛和 建议书 两种(而不是设计招标)。,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设计任务的委托,在德国,区域规划、城市建筑和建筑工程竞赛条例(简称GRW)中,对设计竞赛的类型以及竞赛办法都有详细的规定。,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设计任

16、务的委托,设计竞赛的内容,可以分为: 设计创意竞赛 概念方案竞赛 具体实施性竞赛,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施工任务的发包与承包,在工业发达国家,不设置招投标的管理部门,依靠有关法规来约束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各方的行为。,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公款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规定及特点,在工业发达国家,政府重点管理公款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对于非公款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方式,由业主自己根据需要确定,但招投标的做法必须遵守有关的法规。,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用的承发包模式主要有:,平行承发包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管理 施工联合体,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施工合作体 建设项目总承包 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 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D+D+B(Develop + Design + Build),即承包方负责项目前期决策阶段的策划和管理+设计+施工。,D+D+B模式,B.3. 国际建筑业管理的机制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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