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期间、送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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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刑事诉讼法学,主讲:秦丙星 人文学院法律系,2,第十四章 期间、送达,本章要点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3,一、期间的概念 刑事诉讼的期间,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完成某项刑事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刑事诉讼期间一般由法律明确规定,称作法定期间;个别情况下可以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称作指定期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意义在于: 1约束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刑事诉讼活动。 2促使司法机关尽快办结案件,及时惩罚犯罪。 3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第一节 期间,4,(一)期间的计算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二、期间

2、的计算,5,(二)期间的计算方法 期间的计算方法涉及两个技术问题,一是起算;二是届满。 期间的计算方法是: 以时为计算单位的期间,从期间开始的下一时起算,期间开始的时不计算在期间以内。它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时数的最后一时完了为止。 以日为计算单位的期间,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它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完了为止。 以月为计算单位的期间,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1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下一个月最后一日为1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6,(三)期间计算中的特别规定 1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3、 2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3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4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5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7,期间的耽误是指司法机关或诉讼参与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应当进行的诉讼行为。 期间的恢复是指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一种补救措施。,三、期间的耽误和恢复,8,期间的恢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恢复期间的申请。 第二,期间的耽

4、误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三,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障碍消除后的 5 日以内提出。 第四,期间恢复的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才能恢复期间。,9,(一)期间的延长。 期间的延长是指司法机关在规定的办案期限内不能完成应予完成的诉讼行为,而向后续展期限的办法。 期间的延长仅适用于司法机关办案期限。 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延长规定了两个办法:一是允许司法机关自动延长并明确规定延长时间的上限;二是报经一定机关批准或决定延长。,四、期间的延长和重新计算,10,(二)期间的重新计算 期间的重新计算,是指由于发生了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间归于无效,而从新发生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间。 重新计算期间的规

5、定仅适用于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11,期间的重新计算有以下几种: (1)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5)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

6、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12,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送达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送达是公、检、法机关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第二,送达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第三,送达的内容是各种诉讼文件。 第四,送达的收件人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机关、单位。,第二节 送达,13,送达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是: 首先,能够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其次,能够保障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履行职责或行使诉讼权利。,14,送达回证是司法机关依

7、法将诉讼文件送达收件人的凭证。 送达回证是司法机关依法送达诉讼文件的证明文件,是计算期间的根据,是送达程序的必要形式。因此,在送达诉讼文件时必须使用送达回证,并且将送达回证入卷归档。,二、送达回证,15,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三、送达的方式,16,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挂号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对特殊的收件人(如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件的送达方式。,17,第十四章 思考题,1、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如何计算? 2、期间的恢复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3、刑事诉讼中的哪些期间应当重新计算? 4、各种送达方式及其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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