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的产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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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民法典的产生背景,The background of the German civil code,德国民法典,是德意志帝国在德国(丙申年)制定的民法典。1900年1月1日施行,以后为德意志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继续适用,现在仍然有效。这是继法国民法典之后,大陆法系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它继承罗马法的传统,结合日耳曼法的一些习惯,并根据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而制定,因而在内容上超出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律原则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需要。,总则(Allgemeiner Teil) 债务关系法 (Recht der Schuldverhltnisse) 物权法(

2、Sachenrecht) 家族法(Familienrecht) 继承法(Erbrecht),德国民法典组成,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历时近一个世纪。其中仅法典纂写就用了22年时间(1874-1896)。历史上,制定统一民法典的思想产生于1814年。1814年,德国法学家蒂博(Thibaut)发表了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从那时起,至1896年法典公布,国学者M idhael John的研究成果1为基础,先从政治、经济、思想意识等方面概括制定法典的历史背景,然后分五个阶段(18141848;18481867;18671874;18741888;18881996)叙述法典的制定经过。 1见Michae

3、l John , Politics and the Law in Late Nineteenth-Century Germanythe O rig ins of the Civil Code,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本文未注明出处的内容,均是笔者根据Michael John的这一著作翻译、概括、整理而成。,(一)十九世纪德国的经济发展概况,直到19世纪初期,德国才废除农奴制。在1815年左右,德国1,500万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城镇人口只占极少数。德国当时几乎没有大规模的制造业,更谈不上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 1820年,第一条蒸汽船出现在莱茵河;1836年,第一

4、条铁路建成(6公里长)。1840年,铁路长度增加到550公里,蒸汽机车也从1837年的423台增加到1846年的1,139台。如同其他迅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国家一样,在德国,伴随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手工业者大量破产,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出现贫困化。,1870年以后,德国迅速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1871年,德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3.9%,1880年和1890年,农村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58.6%和57.5%,到1900年, 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成为45.6%。 相应地,19世纪80年代以后,不动产的价值相对降低,而流动资产和工业资产的价值相对升高。 19世纪后期,德国对外贸易也发展

5、迅速。1881年德国货物出口总额突破30亿马克,次年货物进口总额也达到30.98亿马克。到1890年,德国货物进口总额突破40亿马克,1898 年进口总额突破50亿马克,同时出口总额也渐增长,1900年达到46.11亿马克 德国19世纪后半期发生的经济转变,被视为近现代史的奇迹之一:在大约30年的时间里,德国经历了英国用100多年才完成的事情将一个农业占统治地位的落后国家转 变为一个现代高效的工业技术国家。,(二)十九世纪初期和中期的政治形势:德国走向统一,1864年,普鲁士与奥地利联手打退丹麦。普鲁士因此获得通往北海的出海口和周围的大片土地,并推动成立了“北德意志联邦” 通过宪法,开始筹划统

6、一的立法 1870年7月,北德联邦与法国的战争爆发。在公众舆论的要求下,德意志南方三国也对法宣战。普法战争以北德联邦的胜利告终,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帝国(史称第二帝国)宣告成立,南方三国也加入帝国。至此德国的统一完成。北德联邦的宪法经 过修改,成为德意志帝国的宪法。该宪法为法律的统一化和法典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德国民法公布之前,德国(德意志帝国)有300多个的邦组成 。这些邦早已有自己的法律或法典,甚至帝国的前身,如关税同盟和北德意志联盟,也已有某些统一的法律或法典。,(三)十九世纪德国的思潮和党派,19世纪初期,德国正盛行18世纪的启蒙主义思想。在德国人民反对民族分裂,争取民主、自

7、由的过程中,出现民族主义、浪漫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民族主义的主要观点是:拥有共同语言和文化的人们,有权生活在同一的疆界内,采用同样的价值观,并且由尊重民族文化和传统的同一的统治者领导。德国的情况很特殊,没有英国那样统一的人种和自然的疆界,而且,各地的语言、宗教和文化差异很大。浪漫主义化的民族主义认为,每一个民族,都可以通过研究历史,发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这一民族主义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但由于困于内忧外患,如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与保守思想的斗争等问题,民族主义在整个19世纪都强烈地支配着德国人的思想,并直接作用于民法典的编纂,总体上,德国的自由主义思想是在世界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影响下,表达德国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社会思想。自由主义思想又分为温和的自由主义和激进自由主义思想两个派别。后者受社会主义思想影响,主张通过限制更少的选举法,宗教与国家政权分离,议会相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有更多的权力等。后者与19世纪七、八十年代影响日益扩大的社会主义思想,一直是德国统治者的祸患。民法典起草时,小心谨慎地避免受到这些思想的影响,但在讨论法典草案时仍然考虑了一些社会主义者对草案的批评意见。,结束,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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