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气质监控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然气气质监控管理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天然气气质监控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为确保给下游用户提供合格天然气,须对天然气气质的接收、输送和交付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川气东送某支线管道接收、输送、交付的天然气。二、职责1、生产运行部全面负责管道接收、输送、交付过程中天然气气质的监控。2、九江首站负责接收天然气气体质量的检测和监督。三、接收天然气过程的监控1、按照与供气方中石化天然气公司川气东送分公司签订的天然气供需合同要求,进入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的天然气应符合GB178201999天然气中II类气质标准;2、供气方每月对天然气气质分析一次;当工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随时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天然气气质分析报告)抄报
2、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3、九江输气站通过在线气体组份分析仪,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接收的天然气气质进行监督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生产运行部,与川气东送提供的气质分析报告进行比对;4、生产运行部对天然气气质变化进行分析,并对各分输点的流量计算机内的天然气组分进行更新。四、输送天然气过程的监控虽然天然气在管道输送过程中气质不会发生变化,但是由于站场和管道设备维修、线路事故抢修、换管过程中的放空、置换,会给气质带来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检测和监控。交付天然气过程的监控1、 天然气在管道输送过程中气质不会发生变化,但是所交付的天然气也要进行复检;2、 当监测到接收并进入管道的天然气不合格时,对输送和交付天然气气质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和评估处理。五、生产运行部每年对九江首站的天然气组分分析仪进行一次标定,同时监督川气东送天然气组分分析仪的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