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考试题库(答案)——6套题答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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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单位: 姓名:1、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2、直径大于(273)mm油气集输和长输管线的动火属于一级动火。3、使用油基钻井液、井内有油气侵的情况下,距井口(30)米以内的动火属于二级动火。4、一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动火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消防部门(驻地大队)现场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所属单位(专业主管领导)(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5、二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作业区、大队、车间等)(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

2、许可证,属地单位负责(现场监督)。6、三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7、申请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一、二级动火作业需编制(施工作业方案)。8、(动火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和批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9、遇(六级)及以上风,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10、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一级动火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车)。11、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12、距离动火点(30)m 内不得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15

3、)m 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13、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1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15、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严禁卧放)的间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16、遇有(五级(含五级)及以上

4、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17、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不得超过(8小时),延期后总作业期限不超过(24小时)。18、若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应当重新进行气体,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19、(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组织“五交底”工作,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和制定安全措施。20、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氧含量(19.5%23.5%)。新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单位: 姓名:1、本细则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高度在(25米(

5、含2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含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含15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含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一级高处作业由(所属单位的属地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二、三级高处作业由(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特级高处作业由(所属单位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审批。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5、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6、在平滑面上使用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

6、)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度70度)为宜。7、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的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作业还应有充足的(照明)。8、严禁在(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从事高空作业。9、作业申请人应组织作业风险分析并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新疆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单位: 姓名:1、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2、进入受限空间(10(含10人)人以上,为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39)人,为二级;进入受限空间(12

7、)人,为三级。3、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内容),由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将安全工作方案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所属单位(专业主管领导)现场检查后批准,公司安全环境监督中心现场监督。4、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属地单位)提出申请并制定应急预案,由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业务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现场批准并制定人员现场监督。5、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属地单位)提出申请,由其(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现场批准。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

8、,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7、进入受限空间前,所有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8、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即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固定(警示标识)。9、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10、进入受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检测;气体检测宜优先选择连续检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检

9、测,间隔不应超过(2)小时。11、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1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 的安全行灯。在有特别触电危险的场所,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人应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1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

10、4小时)。新疆油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新疆油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承包商)在油气田生产作业、建设施工、维护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作业。2、临时用电设施应(分路)设置动力和照明线路。3、临时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执行编制、审核、核准程序,即用电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用电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电力资产单位生产运行管理部门核准。4、临时电力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架设。5、临时电力线路架空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11、(5)m。6、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7、临时用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无损,保持绝缘强度;施工场所穿越(车辆、行人)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必须具备(保护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在负荷前端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应(分开设置)。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各自拥有(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开关”制,严禁(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使用同一

12、开关。11、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1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有特别触电危险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13、对于夜间有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14、临时用电作业前,(用电单位)作业申请人应提出申请,经电力 工方案、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检查合格后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同一施工项目施工地点临时用电,首次办票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核准同意,续办用电许可证由(建设方)技术人员签发。15、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15)日。逾期作业的,需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13、。新疆油田公司挖掘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1、凡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挖掘作业,必须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1.0)米除外。2、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得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3、在稳固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经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的,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4、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5、挖掘深

14、度超过(1.2)m 时,应在横向行程达(7米)距离内设置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6、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7、挖掘场所所属单位应将场所内主要危险源及应急措施告知施工单位,施工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10、挖掘临近地下隐蔽工程时,应采用(人工)方式进行,严禁使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作业;地下情况不明时,严禁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机械进行挖掘作业;对于作业过程中暴露出线缆、管线及其他不能辨识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作业票审批)单位,待现场确认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11、

15、挖掘作业许可证由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批准和签发部门。负责审批的责任人或授权人应是(业务主管)、区域(作业区、车间、站、队、库)(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且经过相应的培训。新疆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管理1、新疆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细则所指移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2、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3、在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4、若在起重机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5、使用者或单位不得拆除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6、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7、进入吊装作业区域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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