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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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力和义务,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内容介绍,辩护律师及其职责,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义务,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是指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委托的持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辩护人,辩护律师的职责,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和

2、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代理申诉、控告,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

3、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律师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可向嫌疑人了解哪些情况?,会见不同对象,1、会见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2、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3、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三种特殊犯罪),三证齐全,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证明 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四)辩护律师的会见

4、权,会见权,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I,II,III,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的三种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以下三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五)提供意见,为侦查的事实和定性提供书面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取得侦查终结移送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

5、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辩护人证据展示义务,不得干扰司法活动,保密义务,特殊情况,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义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坏,伪造证据或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相关法律法规,NEXT,辩护律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该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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