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机械工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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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编版By 壹贰数据热处理安全操作规程1、在操作前,首先要熟悉热处理工艺规程和所用的设备。2、在操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如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等)。3、设备危险区(如电炉的电源线、配电柜、传动机构等)及电闸,不得随便触动,以免发生事故。4、热处理仪表,仪器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或使用。5、凡是已热处理的工件不要用手去摸,以免造成灼伤。热分散安全操作规程1、各台设备在做清洗、处理故障或修理时,必须关掉电源,并挂上警告牌。2、运行中,不要随便打开机上的护门和盖。3、凡有密封水装置设备,开动时先要打开密封水,水压要高于机内压力, 无密封水不得起动。4、螺旋压榨机堵塞时,应用清水冲洗滤鼓,同时反复

2、作开、停机工作,严 重时停机拆洗。5、在螺旋压榨机气动锥盘近处工作时,应先关掉压缩空气气源。6、开蒸汽不得过早,待浆料达到料塞螺旋再开。7、调节热分散机磨片间隙时,要十分小心,以防磨片损坏,并做好减速机润滑工作。8、开车前,要检查稀释水及热分散出口背压的设定值是否在要求的数据上,否则容易损坏设备。9、自动运行时,绝不能将现场开关从自动旋到手动,否则会损失热分散机。热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开锯前,必须检查设备保护装置、润滑冷却系统。锯片安全防护罩必须完好,有缺陷须处理后才开车。2、锯片有缺口、裂纹,必须更换锯片;锯片安装不牢固,不能开车运行,发现锯片松动要及时停车检查处理。3、热锯运转时,严禁钢

3、管和其它物件撞击热锯片,不准用手去摸锯片及传动部分。锯片必须冷却良好,锯片无护罩不许开动。4、在锯切钢管过程中或锯片未上升到位时,严禁操作辊道、叉子、翻板等。5、锯钢管时锯片切线方向及火花飞溅范围内不得站人。6、热锯更换锯片、检查、检修维护时必须与操作工联系好,严禁启动操作设备。7、装锯片、防护罩时不准采用铁丝、铅线等挂吊,而必须用钢丝绳挂吊。8、用撬棍撬动钢管和管头,人要站稳,防止滑倒。9、管头箱的钢丝绳、耳环要经常检查,有缺陷的不准使用。管头不能高出箱沿,防止吊运中落下砸伤人员和打坏设备。10、吊运管头时应避免料箱在空中穿越主要设备,不准从人头和氧气瓶上经过,地面人员要远离管箱主动避让。1

4、1、热锯后的管端,不得有残留周期头和楞子等妨碍加热和定径的缺陷存在。12、倒管头时要防止管头推垮塌、滚动、造成跌倒和撞压伤害。13、在启动2#台架翻料钩给管器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14、在2#台架收集吊料时,严禁启动翻料钩和给管器。15、轧制后的管子必须按规定锯切,超长管严禁翻上斜台架。16、锯切完的管子必须确认管子端头接触到挡料器,才能启动翻料。容器内焊割安全操作规程1.在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除遵守一般焊割作业技术要求外,还必须遵守 其特殊的相关规定。2.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焊机上及其电源接头处的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 气割设备是否正常无漏气,如有问题及时修复并通知电工进行修

5、理。3.加强防护措施,避免触电事故:不允许使用简单而无绝缘外壳的焊钳及翻 新旧焊机,金属容器中临时照明必须用12v以下低压灯,灯泡要有金属网防护; 同时要配戴好绝缘手套(应能经得起5kv电压)。4.容器出口处要有专人监护,随时注意作业现场及其周围情况,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抢救。5.进行气焊、气割必须随时注意防火防爆,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各处的气体管 路是否漏气。6.焊割炬的引燃及熄火均应在容器外部进行;7.在焊接、切割作业间隙,必须及时切断气源并将焊、割炬放在空气流通的 地点,严禁放在容器内、舱口处或焊接切割工作台座的孔洞上,以免焊炬泄漏出的乙炔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滞留其间,引发燃烧或爆

6、炸事故。8.焊接施工前后,均应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没有可能 引起火灾、爆炸隐患时,方可进行作业或离开现场。9.在较为封闭的容器中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必须的通风措施;如作业 时间较长,可以两人轮流进入容器交替进行;如作业环境中粉尘较多或噪音较大, 则要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防尘口罩、隔音耳塞等。10.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 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 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 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11.在容器内焊接应采

7、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 留出气孔,必要时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 和兼的容器内焊接。12.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 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入库安全操作规程1.这里的产品入库主要是指成品入库本厂与外协厂、辅助产品入库以及赠品入库。2.不管本厂或者外协厂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入库。仓库对于成品是否进行入库必须以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作为依据。3.成品入库点数。(1)本厂生产的成品入库点数时,必须由后道相关人员和仓管同时在场进行点数,以保证生产部门和仓库双方对点数结果的

8、确认。(2)外协厂生产的成品入库点数时,必须由外协厂负责人和仓管同时在场 进行点数,以保证外协厂和仓库双方对点数结果的确认。(3)辅助产品入库以及赠品入库点数时,必须由相关公司负责人和仓管同 时在场进行点数,以保证辅助品公司、赠品公司和仓库双方对点数结果的确认。4.产品点数准确之后,仓库可以进行入库并开据入库单三联单。产品 入库事宜的相关人员(双方点数人员、双方部门主管)必须在相应的位置上签字确认。(1)第一联为仓库存根联,作为仓库做帐的依据。(2)第二联为业务联,作为业务部门的物流统计依据。第二联在入库的第 二天上午上班时交到业务部门。(3)第三联为财务联,作为财务部门做帐和成本核算的依据。

9、第三联在入库的第二天上午上班时交到财务部门。5.生产部门在成品(本厂生产的)入库之前应当每天制作生产进度表,便于业务部门查询做好物流配货和发货工作;外协厂生产的应当确定准确的交货时期并通知业务部门。6.业务部门在辅助产品和赠品下单之后,应当及时跟踪交货进度确定准确的交货日期,以便保证及时向客户配货和发货。散装熟料安全操作规程1.上班要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禁止饮酒或使用其它兴奋剂上班。2.进入岗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掌握库内料位情况,随时做好装车 准备。3.操作前,应首先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装载头钢丝绳是否有断股、磨抽 现象,装载头是否倾斜。4.装车前,需检查车内是否有积水及杂物,确认后

10、方可装车。5.汽车(火车皮)到位后,慢慢调整装载头,小心下降,避免与汽车(火车 皮)碰撞,装料过程中精心操作,掌握料堆高度提升装载头,防止堵料。6.装料过程中,需掌握皮带流量,防止满仓。7.装料完毕后,将装载头提升到安全位置,并切断电源,原则上装料结束, 仓空。8.原则上禁止雨天装车。9.熟料库高料位不下料,通调整棒形阀后,需观察10分钟方可离开现场。 10.定期清洗保养设备,定时给各润滑点加油,检查更换收尘袋,保证密闭 无渗漏,收尘良好。11.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 焊炬上

11、有无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 以备及时冷却焊咀。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 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 不得混用。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 (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5、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 然后点燃调节火焰。7、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割机时

12、,应 先开氢气,后开氧气。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9、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 断气灭火。10、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11、熄灭火焰、焊炬,应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氧气阀、 再关乙炔及氧气阀门。12、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 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13、橡胶软管和高热管道及高热体、电源线隔离、不得重压。14、气管和电焊用的电源导线不得敷设、缠绕在一起。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1范围本

13、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2总则2.1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2.2.1无缝气瓶;2.2.2焊接气瓶;2.2.3溶解乙炔气瓶;2.2.4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2.3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3 般

14、规定3.1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3.1.1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3.1.2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2名;3.1.3持II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2名;3.1. 4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3.2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3.2.1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求;3.2.2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检测设备和工器具;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制度、并

15、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3.2.4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的装置:3.2.4.1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3.2.4.2残氯碱吸收装置;3.2.4.3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3.3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验数据交换系统。4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4.1.1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4.1.2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4.1.3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4.1.4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4.2检验质量保证制度:4.2.1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规定;4.2.2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4.2.4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4.2.5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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