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37编号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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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待遇待遇项目项目计算标准计算标准支付渠道支付渠道 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 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 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诊疗 费医药费住院费,按规定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伙 食补助 费 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发放。 (内江地区 20 元/天)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费 食宿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 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按照本单位职工 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康复性 治疗费 用 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

2、疗机构进行工伤保险基金 辅助器 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 工资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 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 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 理

3、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用人单位 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 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 40%或者 30%.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 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 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本 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待 遇 七级至 十级 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 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残10个月, 八级伤残8个

4、月, 九级伤残6个月, 10 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残10个月, 八级伤残8个月, 九级伤残6个月, 10 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 医疗补助金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就业补助金由 用人单位支付 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 个月,10级伤残6个月。 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 个月,10级伤残6个月。 基数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 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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