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深入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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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澄迈县深入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幼儿园管理,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279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标本兼治、安全稳定”的原则,对全县未注册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组织领

2、导为加强领导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澄迈县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 王 胜(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 李 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文范(县教科局局长)成 员: 曾德英(县教科局党委书记) 吴家谟(县教科局副局长、澄迈中学校长)王秀才(县教科局纪委书记)洪善忠(县教科局副局长)罗小敏(县卫生局副局长)吴 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 健(县公安局副局长)赵术学(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曾德颜(县民政局社工委专职副书记)符礼珠(县工商局副局长)各镇分管教育的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

3、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文范同志兼任,成员从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各镇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并按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清理整顿范围全县范围内未注册民办幼儿园。四、清理整顿内容组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小组,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逐个实地考核,对基本符合海南省教育厅2011年制定的海南省幼儿园(学前班)办学注册基本条件(见附件3)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

4、、接送车辆、校园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五、相关部门职责1县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做好全面协调组织工作。 2县教育局:主要审查民办幼儿园的申报条件、办园许可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情况等。在清理整顿阶段,对不合格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或下达取缔通知书。3县公安局:主要检查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及接送安全情况。对不符合幼儿接送园车和校园安全要求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4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检查民办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5、求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5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主要检查民办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餐饮卫生安全要求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6县卫生局:主要检查民办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检查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卫生保健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等。7县工商局:检查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发布是否经过核准,对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查处。8县民政局:负责办理民办学幼儿园法人登记等方面的清理整顿工作。9各

6、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民办幼儿园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依法依规直接下达停止办园通知书。妥善做好被停止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及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帮助指导基础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组织申报和登记注册工作,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六、工作步骤及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先整改后整治”的原则,分为宣传动员、摸底阶段、自查整改、联合督查、总结五个阶段。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和取得办学资格的幼儿园,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一)宣传动员阶段(

7、5月15月15日)。召开全县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全面部署和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各镇政府制定本辖区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做好部署动员、清理整治工作。(二) 拉网排查阶段(5月1630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全县未注册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其中县城区幼儿园整治工作由县教科局牵头,金江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工商局、县城片区直属小学等部门配合,负责县城区幼儿园整治工作;镇(场)民办幼儿园整治工作由属地镇人民政府牵头,属地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镇派出所、镇安监所、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8、镇卫生院、镇工商所等部门组成,本辖区幼儿园整治工作。各单位参照海南省幼儿园(学前班)办学注册基本条件,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清查整顿评估表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摸底,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校园安全、校车管理、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就存在的问题按以下三类园进行分类并提出整改意见:1对基本符合办学注册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按照澄迈县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在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2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的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3对2011年开展未注册幼儿园整顿以来尚未向消防大队、食品药品监督局

9、申请消防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且条件简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下达取缔通知书。(三)限期整改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限期整改的幼儿园应按整改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整改。在整改期间,幼儿园应按县教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县交警等部门整改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向县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校车年审合格证和校园安全验收合格等审批前置条件后,再向县教科局提出办园申请。办园者可在2014年5、7、11月三个时间段按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程序向县教科局提出办园许可申请。县教科局受理

10、申请后,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评估,合格者核发办园许可证,对不合格者下达停止办园通知书。(四)清理整顿阶段(8月18月15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不认真整改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县教育局和镇政府要做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工作,就近安排到有办学资格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五)总结阶段(8月1620日)。 对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和清理整顿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部门

11、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领导,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参与联合执法。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社会上形成取缔非法办学的强力态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教科局要主动联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各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清查,彻底消除存在的隐患。对被取缔的幼儿园,各镇政府要做好幼儿的分流工作,做到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三)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民办幼儿园是对公办幼儿教育的有益补充,要针对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

12、求是的态度区别对待。可适当采取灵活的办法,通过实地检测和验收,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幼儿园,限期申办;对通过整改基本能够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限期整改的幼儿园在整改结束后要向县教育局申请办园许可证。(四)巩固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本次清理整顿活动结束后,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县教科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设学前教育机构,确保我县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澄迈县民办幼儿园调查摸底表2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清查整顿评估表3海南省幼儿园(学前班

13、)办学注册基本条件4澄迈县未注册幼儿园名单附件1:澄迈县民办幼儿园调查摸底表调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幼儿园名称详细地址办学是否获得审批批准机关、日期及文号幼儿园规模及设施设备教学班数在园幼儿数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园舍产权性质(本人或租赁、年)教材版本教学设备折合人民币(万元)大型玩具件数玩具折合人民币(万元)法人资格情况姓 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园长与幼师资格情况 (园长联系电话: )姓 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身份证号是否取得园长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编号保健人员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人数及比例 人,占 %是否通过消防安全鉴定鉴定书编号教职工取得健康合格证书人数及比例 人,占 %配备园警(保安员)人数园舍是否独立安全校车数量( )座车 辆是否到交警部门办理校车备案手续( )座车 辆整改意见 组长(签名): 2014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幼儿园,一份交镇政府,一份交县教科局。附件2: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清查整顿评估表幼儿园:内 容具 体 指 标权值检查记录得分人员条件及配备标准25分园长1、园长具有幼儿师范毕业或学前教育大专以上毕业水平,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经验。3专业学历:幼师毕业 学前教育大专毕业2、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有 否 教师教师具有幼儿师范毕业或学前教育大专以上水平和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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