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43787212 上传时间:2020-09-0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5.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校风, 促进学生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在籍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未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在取得正式学籍前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以“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名义处理,受到其他处分,与培在籍学生相同。

2、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第二章实施违纪处分的原则第三条坚持 “育人为本 ”的原则。 执行纪律处分必须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广大同学要坚持正面教育,树立正气,反对歪风;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耐心教育,诚恳帮助,使其正视和改正错误。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第四条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的原则。各级学生部门、单位、组织必须维护学校纪律和学生合法权益。第五条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都必须根据本细则给予相应的处分。第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第三章违犯纪律与纪律处分第七条对

3、犯有错误的学生, 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及其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下列五种:()警告;()严重警告; ()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第八条对于犯有本细则分则中规定的错误行为或违反上级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轻微达不到纪律处分条件的,必须做出检查, 同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情节对学校未掌握情况前而主动交代错误者,应从轻处理。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第九条对屡次违反学校规定,经教育不改者要加重处理:(一)一学期内第二次应受到中队书面通报批评者,要直接给予学院(系)书面通报批评;第二次应受到学院(系)

4、书面通报批评者,要直接给予警告处分;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二)在校期间,曾受到过两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次违纪应给予处分者,要直接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受处分后一年内又违反纪律应给予处分者,要加重一级处分。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从重处理:(一) 违纪情节特别严重者;(二) 认错态度不好或拒不写出检查材料者;(三) 违纪后订立攻守同盟, 向学校隐瞒实情或唆使他人提供伪证,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者;(四)违纪后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者;(五)违纪后用不正当手段私下了结者;(六)同时有多种违纪行为者,要按违纪最高等级再加重一级处分。第四章纪律处分的管理与审批第

5、十一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在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弄清事件的起因、过程及造成的后果、本人的认错态度等。除本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处理违纪学生时必须具备如下材料:本人检查材料、区队处理意见、中队处理意见、学院(系)处理决定或学院(系)处理意见。中队处理意见要有中队负责人签字,学院(系)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要有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权限(一)各学院(系)有权对学生做出记过以下处分的决定。各学院(系)将处分的原始材料及处分决定(一式八份),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生处登记后,予以公布全校。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

6、泪。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二) 对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由学院(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审核,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全校。(三) 对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学院(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审核,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后,予以公布全校。(四)学生处直接批准记过以下处分;应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由学生处直接报校主管领导审批或校长会议研究决定。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五) 学习管理类错误的处分权限,按下列条款执行:1.2.3.对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教务处审批;对学生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对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六)

7、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主管高教部门备案。其中因政治问题而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省委有关部门同意,由省主管高教部门审批。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第十三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第十四条审批部门和各中队都要做好处分过程记录。各学院(系) 和学生管理科要分别做好处分登记。处分材料由学生管理科保存,并按时归档和报送有关部门。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第十五条审批部门必须将处分决定送交本人,处分决定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对直接送交本人有困难的

8、,学校可以在校内公示天后,视为送达。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第十六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按大连海事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第十七条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校察看期内, 如本人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显著进步表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队讨论,中队提出意见,学院(系)研究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核,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期,并予以公布。如本人对错误认识浮浅,且无悔改表现的,留校察看期后,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应延长 “留校察看

9、”期。留校察看期内, 再次违反纪律者,经校长会议批准后,给予开出学籍处分。到期未作延后解除规定的,视为自动解除。毕业时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缓发毕业证书一年。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第十八条受到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如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由本人写出进步表现的申请,经中队、学院(系)作出鉴定,归入本人档案。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第十九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其学习证明。学生应在接到处分决定书后个工作日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第二十条学生受处分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完整的归

10、入本人档案及归校文书档案。各中队要将处分决定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以便共同做好学生工作。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纪律处分的管理,各学院 (系)要责成一名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生纪律处分工作。必要时, 校主管部门可根据违纪学生的错误性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商议决定,意见不统一时,由主管校领导决定。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第二十二条凡发现影响较大、 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应在二日内报告校主管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事件真相。处分自违纪现象发生之日起,一般应在天内公布处理结果。必要时,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可以从快做出处理决定。綾镝鯛駕櫬

11、鹕踪韦辚糴。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第二编分则第五章政治类错误及违法犯罪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宪法、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组织煽动闹事、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的处理: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一) 经教育后深刻认识错误,并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二) 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四条对组织或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者的处理:(一)凡参与各种非法集会、游行和示威者, 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凡参与策划、组织和煽动非法集会、游行和示威者或参加非法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二)凡参与聚众闹

12、事等非法活动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凡参与策划、 组织或煽动罢课、罢餐、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三) 通过手机(包括短信) 、互联网络散布、传播反动信息或泄漏国家机密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 凡未经组织批准私自结社或出版、散发各种形式的非法刊物、条幅、传单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五)凡张贴大、小字报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张贴内容反动的、煽动性的大、小字报,或散发反动传单,制造谣言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六) 凡参与走私、贩私、吸毒、贩毒者,

13、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七) 有其它扰乱社会、 学校秩序, 破坏社会、 学校稳定行为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二十五条 在学校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法院、公安部门处罚者的处理:(一) 被处以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 被处以行政拘留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三) 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四)私自藏匿管制刀具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六章学习管理类错误第二十七条学生违反考试纪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成绩记为“”分。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者,给予警告处分;、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者(放在自己座位内按第二十八条处理),给予警告处分;、将试卷、答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