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消费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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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三、消费税,(一)我国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税制的构成要素 (三)消费税的计征原理 (四)消费税的计算 (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2,(一)我国消费税概述,1.消费税的概念及建立 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 3.最新税改内容及动向,3,1.消费税的概念及建立,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税收统称。现行制度开征的消费税是对个别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 形成和发展的历程 开征的目的,4,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目的,(1)体现寓禁于征的精神 (2)促进收入公平分配 (3)以税代费 (4)弥补市场调节局限性 (5)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增长,5,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征收范围 属选择性商品税 纳

2、税环节 属单环节征收,在生产销售环节 计税依据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双重征税 税率结构 属差别税率,6,3、最新税改内容及动向,(1)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一是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7,二是调整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

3、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8,(2)2009年5月1日起调整烟草税政策 一是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将雪茄烟生产环节的

4、税率调整为36%。,9,二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适用税率:5%。 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10,(三)2009年8月1日起调整白酒消费税政策 白酒消费税保持20%的税率不变, 将税基提高至酒厂对外销售价格的50%70%,对规模较大的大企业 原则上提高至60%70%。 白酒生产企业销

5、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 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11,(二)消费税税制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 2.征收范围 3.税率 4.纳税环节,12,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金银首饰由从事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人。,13,2.征收范围,14类消费品 按其属性可以分为五类: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少数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6、,如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14,3.税率,一般规定:主要有三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复合税率 特殊规定 (1)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的税率确定 (2)酒及酒精的适用税率,15,4.纳税环节,单一环节征税,一般选择在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金银首饰例外):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进口应税消费品于进口报关时纳税。 意义: 便于征管;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16,(三)消费税的计征原理,1.计征方法 2.计税依据,1

7、7,1.计征方法,(1)从价定率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 消费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18,2.计税依据,(1)销售额与销售量的确定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4)外购已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5)进口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19,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不含税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8、价内税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中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 价外税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20,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包装物及其押金的处理 根据包装物是否随同产品销售和是否收取押金的不同情况予以确定; 但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特殊方式下的处理,21,销售量的确定,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22,(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是否纳税的确定: 用于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 不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

9、费品 缴纳消费税,但不纳增值税; 用于其他方面 视同销售,移送时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税依据的确定,23,计税依据的确定,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无同类消费品的参考价格的: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注意成本利润率的确定),24,(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及税务的界定 委托加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计税依据的界定,25,计税依据的界定,有同类销售价格的; 无同类销售价格的: 组

10、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6,(4)外购已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对于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27,对于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

11、消费税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28,(5)进口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从价定率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29,(四)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 2.从量定额 3.复合计税 课堂练习一 课堂练习二,30,1.从价定率,例题1: 某酒厂当月领用自产酒精成本10万元,生产出冰醋酸20吨,本月对外销售12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6万元。计算该笔业务的应纳消费税税额。,31,例题1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

12、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在移送时纳税。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00000 (1+5%)/(1-5%)=110526.31(元) 应纳消费税= 110526.31 5%=5526.32(元),32,2.从量定额,例题2 某啤酒厂2006年1月生产甲、乙两种啤酒。甲种啤酒本月的销售量为200吨,每吨的售价1500元(不含税价);本月生产乙种啤酒10吨,供本厂职工春节用,已知乙种啤酒无同类商品的价格可比,其每吨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000元。 本月各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2000元,当期还有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回押金1200元。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啤酒厂本月应纳的消

13、费税和增值税。,33,例题2解析,甲、乙两种啤酒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是采取从量定额来计征的,具体计算如下: 甲种啤酒应纳消费税=200*220=44000(元) 乙种啤酒应纳消费税=10*220=2200(元) 该厂应纳消费税合计=44000+2200=46200(元) 而甲乙两种啤酒增值税的计算适用17%的比例税率,具体为: 甲种啤酒的销售额=200*1500=300000(元) 乙种啤酒的组成计税价格=1000*(1+10%)*10+2200 =13200(元) 当月销售额合计=300000+13200+1200/(1+17%) =314225.64(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 314225.64

14、*17%-52000=1418.36(元),34,3.复合计税,例题3(课堂小练习) 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2009.7月将新生产的粮食白酒1000千克用于招待客人,账面单位成本每千克10元,该粮食白酒无同类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每斤0.5元,计算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35,课堂综合练习一,某卷烟厂2008年8月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66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用为3800元,并支付了烟丝加工厂按烟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税款。卷烟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乙类卷烟并予以销售。向

15、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款为958600元。 请计算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税额。,36,课堂练习一解析,1.当月乙类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 =不含增值税消费额税率 =958600/(1+17%) 30% =245794.9(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税率 =(66000+3800)/(1-30%) 30% =29914.3(元) 3.当月实际缴纳消费税=245794.9- 29914.3 =215880.6(元),37,课堂综合练习二,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海关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

16、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80%,消费税税率为5%,计算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38,课堂练习二解析,1.小轿车进口关税税额=8*100*80%=640(万元)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8*100+640)/(1-5%) =1515.79(万元) 3.进口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515.79*5%=75.79(万元) 4.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7% =(8*100+640+75.79)*17% =257.6843(万元),39,(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4.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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