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钢厂安全事故案例安全员必知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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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钢厂安全事故案例安全员必知二篇一、南昌长力公司“1.7”机械伤害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1月7日早上6:40分左右,炼铁厂高炉二车间3#高炉炉前乙班炉前工张(男,37岁,劳务工)在给泥炮加装堵铁口用的炮泥时,左手伸进泥炮中压紧炮泥。此时,在液压操作室内,泥炮操作工万启动开铁口机做开铁口的准备工作,在未经确认泥炮是否有人装炮泥的情况下,开动泥炮液压操作手柄,泥炮推杆顶推时将张左手小臂严重挤伤,造成左手小臂截肢的重伤事故。事故原因1、张在装炮泥时,严重违反了“装炮泥时严禁将手伸进泥炮内”的安全操作规程,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2、万开动泥炮推杆时未进行安全确认,导致推杆顶推时

2、将张手臂挤伤,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重要原因。3、炼铁厂高炉二车间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装填泥炮时的严重违章作业行为制止不力,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配合作业的安全确认。2、指定专人装炮泥和操作泥炮,装炮泥时严禁将手伸进泥炮中。3、炼铁厂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违章作业行为的管理力度,本月底前要组织炉前工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4、在泥炮液压管上安装闸阀,由泥炮装填人员负责操作。5、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此次重伤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切实加强反“三违”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违章作业行为,防范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事故

3、责任人的处理及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1、炉前工张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已伤残,故免于处罚。2、泥炮操作工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启动泥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万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理。3、3号高炉炉前班长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班组职工的违章作业行为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撤销秦班长职务。4、高炉二车间主管3#高炉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职工的违章作业行为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撤销张车间副主任职务。5、高炉二车间主任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

4、到位,对车间的安全工作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付行政降级处理,由车间主任降为副主任。6、高二车间党支部书记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车间的安全工作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周行政记过处分。7、炼铁厂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8、炼铁厂厂长黄、书记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9、责成炼铁厂依照南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1、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分别扣减万、秦、张、付、周事故发生

5、当月20的工资。2、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给予炼铁厂人均扣减80元工资的经济处罚。二、湘钢炼铁厂“1.8”灼烫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8年1月8日10时20分,湘钢炼铁厂三高炉出当班第二次铁,11:00,堵铁口,推砂坝,班长何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主沟,同时下渣沟打水冷却,约15分钟后班长何带领炉前工王、崔到下渣沟从下往上清理下渣,崔站在下渣沟右边,当清至渣沟过桥时,班长何发现下渣发红,立即阻止王、崔二人清理。约2分钟后(即11时15分),崔再次清理下渣时,因下渣没有凝固,液体红渣(含有铁水)流入下渣沟内与红渣冷却水相遇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崔左眼、面部、左手前臂灼伤,面积约5%。致使其左眼失明。事

6、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崔在清理下渣时,违反炉前工岗位作业指导书规定“清理上下渣时,必须确认凉透(无液体红渣)方可清理,防止渣中未凝固的残余渣、铁或红渣铁遇水放炮伤人”,在没有确认下渣凉透的情况下,开始清渣,渣中未凝固的液体红渣(含有铁水)流入下渣沟内与渣冷却水相遇发生爆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1)班长对员工违章作业制止不力,安全互保不到位。2)3#高炉作业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认真吸取2006年2月15日类似爆炸事故的教训,对新转岗工人安全技能培训不到位。3)原高炉炉前技师只考虑下渣清渣劳动强度大,采用下渣沟打水处理方法,留下了打水与带铁红渣发生爆炸的隐患。事故纠正预防措施1)加强

7、对作业、班组长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现场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自我防范能力和自觉遵章守纪的觉悟。3)认真落实岗位区域安全负责制,做到每个作业长负责一个班组,每个岗位都有安全责任人,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4)将打水装置进行设计更改,在新的设计未实施之前,停止使用打水装置,杜绝留下打水与带铁红渣发生爆炸的隐患。三、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2.21”转炉炉内喷溅灼伤事故2008年2月21日17时52分(甲班),在炼钢车间7.8米平台,2#炉补炉底出来,吹炼第一炉,一倒向炉前摇炉准备测温取样及观察补炉时,转炉发生钢渣喷溅及

8、火焰猛烈窜出,导致1人重伤1人轻伤,炼钢车间2#炉炉长梅志全身多处烧伤,烧伤面积60%(浅7%。深20%,33%),炼钢车间当班护炉工刘建新头部、双手、右下肢烧伤面积30%(浅20%。深7%,3%)。经查,该次事故是由于2月份受电力资源紧张影响,炼钢厂重要生产设备LF炉采取严格限电操作(2月16日到21日期间LF炉处理比仅16.06%,比元月份降低44.22%),绝大多数钢采用Ar站直走工艺路线,导致转炉出钢温度比元月份升高22.72,转炉炉衬侵蚀速度急剧增加,炉况恶化严重,补炉频率迅速上升。其中2#炉炉底烧补频繁,平均每天烧补1次(日产钢大约120炉),而正常情况下每8天烧补一次炉底。补炉频

9、率的增加导致补炉料垮塌的机率增加,补炉料烧结欠佳,发生少部分垮塌,在遇到高温钢水时,补炉料粘结剂中的碳与过氧化钢水发生短时激烈反应,产生大量气体,积聚大量能量,从而造成钢渣及火焰猛烈窜出,发生喷溅烧伤事故。根据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和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重钢安环发2007278号)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考核如下:1、考核事故责任单位炼钢厂1万元。2、炼钢厂炼钢车间对限电生产模式控制措施不力,没有一套完整的限电生产的安全应急预案、对职工安全防范教育不力,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对炼钢车间主要相关责任人考核如

10、下:(1)考核炼钢车间护炉作业长段寒光1500元;(2)考核炼钢车间总炉长刘成忠1500元;(3)考核炼钢车间主任王帮春1500元;(4)考核炼钢车间技术副主任胡昌志1500元;(5)考核炼钢车间副主任阮明1500元;3、炼钢厂对限电生产模式组织生产的相应安全措施认识不足,负管理责任。因此对炼钢厂主要相关管理责任人考核如下:(1)考核炼钢厂厂长李家春500元;(2)考核炼钢厂生产副厂长庞勇500元;(3)考核炼钢厂技术副厂长熊银成500元;(4)考核生安科副科长李庆新500元;(5)考核技术科长胡兵500元;4、事故其他责任人员,由公司炼钢厂按照相关规定考核。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维检中心电炉作

11、业区“2.3”物体打击事故2008年2月3日12时20分左右,杭钢维检中心电炉维修作业区焊工陈(男、42岁、81年进厂、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本工种工龄22年)在电炉公司初炼炉气割处理水冷大炉盖上粘连的冷钢作业时,被正上方电极夹持器上突然掉落的一块冷钢渣砸伤,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骨折、神经受损的重伤事故。事故发生经过:2008年2月3日上午8时30分左右,电炉公司初炼炉在冶炼过程中发生大喷事故,造成部分钢水、钢渣飞溅到炉外平台和初炼炉部份设备上面。待此炉出钢后,电炉公司根据大喷对设备的影响状况,决定提前停炉进行检修作业。冶炼车间在吊电极时,电极夹持器上部份冷钢渣已经自动掉落,所以未安排人员再对电极夹

12、持器上的冷钢渣进行清理,也没有进行检查确认。12时20分左右,维检中心电炉维修作业区安排陈等3名检修人员对初炼炉水冷大炉盖焊补作业。电炉维修作业区在作业前未对初炼炉检修设备上粘连的冷钢渣情况进行检查,陈等3名检修人员也未对检修周围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当陈进入小炉盖电极孔中间气割冷钢作业时,被正上方电极夹持器上突然掉落的一块冷钢渣砸伤。另2人站在炉盖外侧监护。事故原因1、维检中心电炉维修作业区在安排检修作业时,对所检修设备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进行检查及确认,致使作业环境危险因素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上落实不到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2、电炉公司冶炼车间对停产检修前在冶炼过程中发生的大喷事故,造

13、成飞溅粘连在电极夹持器等设备上的冷钢渣可能伤害到检修人员的隐患未引起重视。在检修前未清除设备、设施上面粘连的冷钢,且未向检修单位和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3、焊工陈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到位。其在气割处理水冷大炉盖粘连冷钢作业前,对周围环境尤其是上方电极夹持器等设备的安全状态确认不到位,是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4、维检中心检修作业区两名现场安全监护的焊工未认真履行安全监护责职,是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之一。整改措施1、维检中心在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分析所检设备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采取相应对策,落实安全防措施,要特别重视安全确认、安全监护、危险告知等方面的工作。2、电炉公司在停炉交

14、给作业区检修时,必须为检修方创造安全条件;对设备存在的危险因素必须事前向检修方安全交底清楚;作业区在接到交底单,并进行检查确认和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在施工或检修结束后,必须将设备、设施检修后的状况对电炉公司进行安全交底,电炉公司进行确认。3、电炉公司要从冶炼过程的工艺和操作上,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止和控制大喷事故。同时要针对废钢料中可能夹杂的压力容器、化学物品、湿料的情况,加强分拣、严格检查工作,保证冶炼安全。4、要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一级管一级,互保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对检修作业的安全制度、确认程序、岗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同时要加强事故预案演练和员

15、工的急救常识教育工作。五、鄂钢“2.25”起重伤害事故事故经过2月25日,鄂钢炉料公司驻电炉废钢监护班班长张良全于7:45上班后,即进入电炉废钢间查看现场废钢情况。同是上早班的电炉炼钢厂天车工段三班天车工赵卫(男,42岁,工龄及本工种工龄均为17年)于7:50上到其操作的废钢跨东双15吨天车,对天车进行例行接班检查,检查完毕后,将小车由北往南开到驾驶室旁。确认设备正常后,赵卫准备清理现场零星废钢。赵卫鸣铃后落吸铁盘,吸驾驶室下前方一堆废钢(废钢距厂房南侧立柱3米,盘底距地面约300mm高),此时东边一只吸铁盘(29001480375,重7.8T)吸有废钢,西边一只吸铁盘(29001480210,重6.5T)没吸到废钢,赵卫便操作小车由南往北继续吸扫地面的零星废钢,在运行过程中,西边吸铁盘将地面正背对吸铁盘的张良全撞倒并挤压,赵卫在操作小车往北运行约1.9m后,发观西边吸铁盘的南侧地面上有人在滚动,便停止操作,急忙打电话给本工段天车大班长王振威。与此同时,电炉厂废钢管理班班长汪燕明从现场值班室出来,发观正在地上翻滚的张良全(男,48岁,废钢监护工,工龄18年,本工种工龄4年),汪赶到观场将张良全抱到安全位置,并打电话给炉料公司生产科及电炉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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