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新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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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新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单位: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发包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新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北碚审批中心、工程内容: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医保局新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装修装饰;抽选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第三条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

2、价合同。 按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及总价结算, 其编制的结算由发包方送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 若因审增减金额超过送审价的时, 所有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即本工程承包方包括报消防备案、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检测验收通过等。上述各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第四条工程造价此工程通 过抽选招投标 ,合同承包总造 价(中标价)为 人民币元(大写:肆拾贰万捌仟伍佰肆拾壹元陆角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玖拾壹元伍角叁分)。1 / 6第五条工 期(一)本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天。(二)计

3、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小时(含小时);、因发包方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者。(四)承包方必须按照工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天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承包价的违约金, 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用的全部材料、 设备原则上均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抽选文件

4、上的要求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但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质保单、设备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质量等级、价格等报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 本项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 安全、环保的相关标准,必须具备国家批准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材质证明或试验报告(主要材料应使用同等或者优于下列品牌的材料,开关插座:、西蒙;电线、电缆:鸽牌、渝丰、泰山;灯带及灯管:三雄激光、雷士、桦安;乳胶漆:立邦、多乐士;阻燃板:天京;人造石材:江盛石材;),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进行, 具体要求见设计施工图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第七条双方责任(一)发包方:2

5、 / 6、开工前提供水、电源联结点给承包方。、发包人指定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管接线位置。、合同签订后天内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壹套。、发包方需要变更设计时,应办理好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它必须的签证。、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决算工作。(二)承包方:、编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合同签订后, 在进场施工前,向发包方报送施工计

6、划、工程进度报表(包括工程量和形象进度等)。、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发生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工程交工须将门窗、玻璃、地面搽扫干净,做到窗明地净,工完场地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如果由于承包方未能对其负责的安全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7、。第八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质量等级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承包方保证消防验收通过。3 / 6、优质等级的补偿不采用、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招标文件,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等为依据。、施工中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应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承包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凡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发包方检查验收。 发包方接书面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双方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8、同时将该签字认可的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依据。、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提出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监督,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如果承包方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一经发现,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具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已竣工部分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

9、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保修证明书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发给发包方。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内该装修工程出现的任何问题(除人为和不可抗力因素),均由承包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对因承包方造成的质量问题, 发包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承包方约期进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 发包方即可动用预留的质保金, 超支部份应由承包方承担。4 / 6第九条施工图纸修改、发包方交付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各种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承包方对原设计要求变更的,须经设计单位、发包方同意,方可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应提前七天通知承

10、包方并完善变更手续,增加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按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第十条竣工结算、承包范围内的结算原则: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包括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编制报告的所有内容。、工程变更项目价款结算办法:除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外,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不会因为其它任何因素而发生变化,承包商应完成发包方指定的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本工程结算时若审减金额超过了送审金额的,则审核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本项目不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竣工且经验收合格,支付至中选价的(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工程完成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总金额的。工程审定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

11、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工程质量保修条款规定执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按责任比例各自承担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方首先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再按工程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第十三条现场代表、发包方:、承包方驻地代表:身份证号码:5 / 6第十四条其它、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承包方负责提出措施方案,并报送发包方和有关部门审查备案。、本工程不允许转包。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给清工程尾款,保修满后,自然失效。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发包方肆份,承包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发包方:(章)承包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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