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培训教材(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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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 村 医 生 培 训 材 料,目 录,第一部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二部分:社区卫生与星级服务机构创建 第三部分:医政管理 第四部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第五部分:公共卫生服务 第六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七部分:医学伦理学的规范体系 第八部分:医患关系 第九部分: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十部分:医德修养与医德评价 第十一部分:抗微生物药物,第一部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概况 二、政策法规依据 三、支撑点 四、工作回顾 五、三制、四有、六统一 六、取得成效 七、今后工作思路 八、财务管理 附件一、二、三,概 况,概 况 全县共有236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目前共设265个农村社

2、区卫生服务站,6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村卫生室。从业人员1367人,其中已退养367人,实际在岗还有1000人。 二、政策法规依据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 (1)目的和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2)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

3、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

4、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宜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 村卫生室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

5、责任。 (二)加强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选择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

6、长和村卫生室负责人。 (三)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

7、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药械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内增补的非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禁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

8、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加强绩效考核。要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

9、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农民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用制,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完善组织领导 各地在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总结一体化管理经验,逐步完善制度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护好乡村医生的

10、合法权益,不得向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征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发展,确保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推动医改各项任务在农村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顺利实现。 2、江苏省卫生厅文件(苏卫农卫20116号)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机构服务与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

11、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是指在政府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乡镇卫生院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管理职能,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 通过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村级卫生资源,规范村卫生室服务,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效能,促进乡村卫生机构统筹协调发展。2011年,以县为单位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比例要达到70%;2012年提高到9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将村卫生室的资产和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 二、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 (一)统一机构管理 原则上按照行政村或3

12、000-5000服务人口规划设置一所村卫生室,纳入当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村卫生室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举办,其房屋设施、设备条件应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鼓励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村卫生室法人。 (二)统一人员管理 1、严格人员准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其他符合法定资质的执业证书。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女性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凭证执业,定岗定职,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医疗卫生活动。 2、人员统一

13、调配。经乡村医生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在不改变人员身份的情况下统一聘用,在辖区内各村卫生机构之间合理调配。聘用的乡村医生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对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卫生院核定的总编制范围内,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选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派驻村卫生室轮岗工作制度,力争尽快使每个卫生室配有一名执业(助理)医师、一名执业护士。 3、加强业务培训和执业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乡村医生年度培训计划

14、,建立乡村医生全员岗位培训制度,促进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提高运用适宜技术、基本药物的能力。乡镇卫生院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例会等形式,共同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每两年对乡村医生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乡村医生接受业务培训、执业考核情况在其执业证书上规范记录。 (三)统一业务管理 1、建立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明确乡村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以及急诊服务,村卫生室承担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乡村卫生机构应根据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15、服务机制。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根据江苏省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合理划分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把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主要交给村卫生室承担,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动乡村医生服务转型。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加强村卫生室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服务规范的监管,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训练”,从严控制输液行为,做到安全注射、合理用药,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乡镇卫生院要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护理人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实行辖区分片责任包干,每月不少于2次到责任村开展巡回医疗,督促指导村

16、卫生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4、加强台帐登记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村卫生室基本台账,相关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图表等规范上墙。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服务工作的监管,督促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做好工作记录。 (四)统一药械管理 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与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用药情况进行监管,建立进销存和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指导乡村医生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严禁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 (五)统一财务管理 1、规范村卫生室服务收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制定村卫生室统一的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应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公开收费项目和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村卫生室资产和收支管理。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全部上缴乡镇卫生院,实行集中管理、分别核算。乡镇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统一建立固定资产、业务收支账册。有条件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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