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县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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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编)县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如下: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2、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4、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5、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2、6、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8、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9、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11、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1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13、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

3、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14、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1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16、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17、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易燃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18、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19、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20、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县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

4、全县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县容环境卫生,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第二章文明施工设计文明施工设计内容:(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二)临时设施、硬化道路;(三)现场污水处理;(四)粉尘、噪音、消防控制;(五)现场卫生、安全保卫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第三章文明施工卫生标准(一)工地所有大门内侧应设置洗车

5、槽、沉淀池,配备冲洗设施,并做到:(二)落实专人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搜狐网,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出入口无残留泥浆、积水。严禁在出入口外侧冲洗车辆。(三)所有的生活、生产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排水管网;(四)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排水管网,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或船只进行运输。(五)新建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围墙压顶处坚固无残缺;外墙面须平整、美观、整洁并书写公益宣传标语,围墙落脚处无建筑垃圾和杂草。围墙外严禁施工作业。(六)工地区域沿河一带必须采用彩钢板进行整齐隔离,高度应不低于1.5米,严禁向河道内抛掷、泼洒、排放建筑生活垃圾或其他污染物。(七)场地和道路要

6、平坦、通畅,不允许有积水,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八)运输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冲洗干净,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九)消防要求,檐口不得越过围墙外,禁止使用由钢管、毛竹、竹片等材料搭设的简易工棚。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节能防火要求。并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办公、生活与作业应严格分区,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县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3一、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挂牌标训,记录齐全,帐物卡相符。二、产品分类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等要分类按规格堆放,应有防雨、防潮、防火措施。三、坚持文明施工,班组必须做到“随做随

7、清、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四、工地道路畅通、平整、整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五、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箱加锁。六、各工种、班组,在各施工区域应设专人负责打扫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七、保持施工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施工用水及时排出,确保施工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八、整个施工现场卫生、场容场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4一、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

8、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三、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四、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五、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六、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七、施工现场应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八、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九、施工现场应设置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十、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府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十一、食堂应

9、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十二、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建筑工地的管理文件1一、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要做好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作业区、宿舍、厨房、厕所等进行全面的规划及布置。二、施工现场所有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均实施硬地化。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要设高度不小于2m的连续封闭的围墙(围栏),并内外粉刷。围墙(围栏)边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防止损坏行人道上的树木和市政设施。四、夜间施工要经区建设局、环保局批准,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实际施工时要将噪音控制到最

10、低限度,并在街道张贴有关减少噪音的安民告示。五、工地现场必须有良好的排水沟,经常保持沟底清、无垃圾、无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沟的现象。六、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人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七、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防止车轮带泥土上路。洗车槽内沟每三天清一次。八、施工现场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施工垃圾应当设立垃圾池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九、保证排水设施畅通,工地无大面积积水。十、施工现场宜在距厨房30m以上的位置设置经地方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的男、女

11、厕所及浴室,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要对厕所、浴室落实专人清扫(每天数次),每周一次喷药,不得有异味,要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十一、工地设一员工食堂,食堂分售卖间、熟食间、洗切间、煮食间等,炊事员要有健康证,食堂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十二、施工现场内设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现场内环境清洁,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建筑工地的管理文件2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文明卫生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12、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设置围挡。围挡应坚固安全,整洁美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它区域建设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随工程进度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网封闭施工。第五条施工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持道路、排水畅通,采取措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第六条每个施工现场应设置二个以下(含两个)施工出入口,出入口

13、的道路应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台做到净车出门。冲洗台一般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长度不小于8米,宽度不小于6米,并有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配备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出入口除应设置门卫保安外,还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建立保洁制度,保证运输车辆车轮、车厢清洁及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第七条渣土运输前应报运输路线、时间和消纳地点,渣土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以下标准:(一)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二)运输车辆应保持容貌整洁,车身不得有严重污迹或灰垢,车底、车轮不得附夹带着泥土污染路面;(三)运输车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车身后部喷涂车牌放大号,并在车身两侧或后部贴反光标识;(四)严禁无牌无照的车

14、辆运输渣土。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土方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在城镇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建筑工地的管理文件3为切实抓好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卫生建设,提高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积极配合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现就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15、、环境卫生治理有关制度如下:一、城区所有建设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砌筑临时围墙。围墙外立面要刷白,书写创卫宣传标语或绘制创卫宣传画;对损毁、墙体剥落等有碍观瞻的围墙,应予及时修补,并清除墙外杂草;二、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要确保工地环境卫生达到“四无”标准,即无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垃圾乱扔乱倒、无污水横流、无工棚乱搭乱建。所有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和临时工棚,必须全部清理进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预留建设用地、绿化等场地堆放和搭建;三、施工现场主体要采用密布式安全网,自下而上、实施全封闭作业管理,杜绝施工扬尘污染,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规范各类施工场地管理,计划进料,保持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同时要强化路面运输车辆管理,严防洒漏,严格时限管理;四、各施工单位要负责保护好各施工范围内的设施和城市绿化,不得损坏;五、安排专人做好施工工地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工作;六、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筑工地的管理文件4一、工地搭设或安排集体宿舍,空间自由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宿舍与施工作业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二、制订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三、工地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四、施工现场厕所按施工人数设置现场设水冲式厕所,厕所设置门窗,保证通风。五、厕所内地面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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