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

上传人:野原 文档编号:143416303 上传时间:2020-08-29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27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编)平安人寿附加险 介绍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各种附加险介绍 目录 01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04 【附加意外 08,518】 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05 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07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07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08 【意外医疗 A,527】 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08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09 【意外医疗 B,528】 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年交费率表10 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11 【附加残疾,180】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12 【意外住院,5

2、20】 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12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04)13 【豁免(A) ,754】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2004)14 【豁免(B) ,755】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15 【豁免重疾 07,916】 附:重大疾病释义16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2 【住院费用 A,507】 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24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24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5 【健享人生 A,521】 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27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3、(A)年交费率表27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28 【健享人生 B,522】 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30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年交费率表30 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31 【高中教育,769】 附: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费率表32 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33 【大学教育,770】 附: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费率表34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险种简称:附加意外 08 险种代码:518 一投保年龄:0 周岁(出生满 28 日且已健康出院)至 64

4、 周岁 二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 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 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三保险责任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的, 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2.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造成本 附加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 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

5、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 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公司给付各项伤残保 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 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 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 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 例表”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意外身故及意外伤

6、残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 险合同终止。 3. 交通意外事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本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的,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 公司按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 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中“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 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除给付“意 外伤残保险金”外,公司按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 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 附表: 1. 残疾程度与给

7、付比例表 2. 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 3.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 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等级,项目,伤残程度,给付比例 第 一 级,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注 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2)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 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8、(注 4),100% 第 二 级,九 十,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 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5) 十手指缺失的。 (注 6),75% 第 三 级,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7)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8) 十足趾缺失的。 (注 9),50% 第 四 级,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三

9、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 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10) 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30% 第 五 级,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两手拇指缺失的。 一足五趾缺失的。 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的。 (注 11) 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注 12),20% 第 六 级,三十 三一 三二,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一

10、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5% 第 七 级,三三 三四,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 失的。 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0% 注: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 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并由有资 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 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

11、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 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 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 90 分贝,语言频率为, 500、1000、200 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 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

12、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 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 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 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 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 180 日后,机能仍然 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 身体部位,项目,烧烫伤等级(三度烧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面

13、积百分比),给付比 例 头颈、手部,一,不少于 8%,100% ,二,不少于 5%,但少于 8%,75% ,三,不少于 2%,但少于 5%,50% 身体(不含 头颈、手部),四,不少于 20%,100% ,五,不少于 15%,但少于 20%,75% ,六,不少于 10%,但少于 15%,50% 注:三度烧烫伤指伤及皮肤全层或皮下组织,甚至更深。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2008)年交费率表 (每万元基本保险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被保险人,费率 0-17 周岁,14 18 周岁及以上,一类,14 ,二类,18 ,三类,21 ,四类,32 ,五类,49 ,六类,63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 险

14、种简称:意外医疗 A 险种代码:527 一保险对象: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 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年龄:0 周岁(出生满 28 日且已健康出院)至 64 周岁 三保险责任 1.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 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 。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年度保险金额为 限。 2.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 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

15、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公司在保险金额的 限额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附表: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 单位:人民币元 被保险人,基本保险金额 ,首个 1000 元,以后每 1000 元 0-17 周岁,36,9 18 周岁及以上,一类,24,6 ,二类,30,8 ,三类,36,9 ,四类,54,14 ,五类,84,21 ,六类以上(含六类),108,27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 险种简称:意外医疗 B 险种代码:528 一保险对象: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 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年龄:0 周岁(出生满 28 日

16、且已健康出院)至 64 周岁 三保险责任 1.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 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 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部分给付“意外伤 害医疗保险金” ,且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上述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 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 障的,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 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 民币 100 元部分的 8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且给付的保 险金不超过上述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它途径(包括工作单位、 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后的余额的 80%。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年度保 险金额为限。 2.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 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公司在保 险金额的限额内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