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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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公路管理处大中修项目管理办公室1、总则为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理顺工程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实际,参考上级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市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1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分类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沥青路面中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的技术状况的

2、工程项目。桥梁加固:是通过加大(加强)桥梁构件和对重大病害进行彻底整治来提高整座桥梁承载能力的措施。2、项目计划2.1凡我市各县(区)行政区划分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及桥梁加固工程均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JTGH10-2009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路面及桥梁病害调查,为合理安排我市国省干线路面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提供依据,前期工作依据冀交公字2001129号河北省一般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前期工作若干规定以及省厅下发桥梁维修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内容提纲(附后)的通知执行。各县区交通局在本年度3月底之前报送公路处下年度养护工程项目的调查报告。2.2市局公路管理

3、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计划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结合路面评价系统,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实事求是地编报养护工程项目。桥梁加固应优先安排危桥、四类桥。市局公路管理处于4月底之前编制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计划,报市局计统科。2.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上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市局公路管理处将派有关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对各项工程的工程量将详细记录,为招标投标及工程量清单做好准备。2.4市局计统科根据省厅下达的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出下年度国省干线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计划,

4、按要求上报省厅。3、设计、预算编制审批3.1大中修工程设计可根据路面调查评定结果在当年二月底前完成。国省干线大修工程要按公路柔性路面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干线中修工程要根据路面质量调查评定结果确定路面维修厚度,桥梁加固按设计规范进行设计。3.2公路管理处根据上报的设计资料,要到现场进行重新抽查核实。抽查频率不小于总工程量的20%-30%,如抽查工程数量与上报数字误差5个百分点以上者,上报数据作废,以公路管理处抽查的数据相应增减计算工程量。核实后编制施工图预算。3.3国省干线大中修及桥梁加固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方便施工和有利于养护的原则。设计图表预算资料要完整,规范,统一。3.4公路管理处

5、负责起草工程项目批复文件,文件内容应包括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主要技术指标、包干投资额、主要材料用量,工程质量达到的标准及工程竣工日期等内容。批复文件拟定后由主管领导签发。4、施工招标投标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张交招字2002第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目前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特点,即形成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2凡列入省厅建设计划由我市进行建设管理的国省干线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按照本办法实行工程施工招标。4.3公路工程勘测、设计、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上,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10

6、0万元以上也必须按照本办法实行招投标。限额以下的可由项目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服务办理,但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4.4各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由市局确定的各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招标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办负责。4.5招标可采取的方式:列入国家及河北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应在各大报纸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一般公路建设工程,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两种形式,采用何种形式招标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中说明。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招标,资格预审通过单位要求三家以上(可采取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4.6招标文件应具备

7、下列基本内容:4.6.1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4.6.2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量计量规则、验收办法及要求。4.6.3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文件及主要图表、工程量清单、地质水文勘察、试验资料及特殊工程要求等。4.7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少于二十日。4.8业主标底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编制,标底必须保密,每一个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标底。4.9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招标单位必须对投标者承担该项目的

8、施工能力进行审查,作出评估,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项目的投标或确定中标候选人。5、工程进度计划5.1业主根据该项工程总工期制定施工组织计划(设计),各合同段根据总的施工组织计划分别制定各自的施工组织计划(设计)。5.2施工组织计划(设计)的审批各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提交总体开工报告及总体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报驻地办审核,业主进行审批。施工组织计划(设计)中要对重点难点工程做到方案科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得力。5.3本工程项目实行旬报、月报报表制。承包人旬报、月报应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于每月10日、20日、30日报业主一份备查,并同时上报三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的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文

9、字材料。业主将对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6、工程施工管理6.1根据投标须知,要求中标单位进行大、中修工程及桥梁加固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制度,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详见下表),一式三份报市局公路处、开工报告批准后方可施工。开工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依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技术力量、劳力、主要机械、材料采购及进场情况、施工组织方案等。(开工报告表样祥见附表1)6.2凡被批准开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挂牌上岗图表上墙,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简介,以及有关工程材料标志牌。6.3为保证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

10、价,提高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管理水平,我市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自检”的质量保证制度。同时我市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必须进行上报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市局公路管理处审批。6.4中修工程各施工单位对破损路面进行挖补后立即通知市局公路管理处,市局公路管理处派有关人员对挖补处进行拍照,待挖补处质量、数量认定后,方可罩面。否则,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数量不予认可。6.5为明确责任,加强责任感,确保工程质量,我市公路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实行施工负责人和项目工程师制度,负责施工过程的行政、技术和安全的管理工作。6.6施工负责人和项目工程师要对施工组织、作业计划、劳力安排、材料采购、机

11、具运转、基层铺筑、初期养护、安全防护、工程初验、汇总资料全面负责,严格按部颁的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6.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施工,不得任意改变路面结构和补强厚度,确需变更时,应及时报告市局公路管理处,市局公路管理处组织关人员及总监办、驻地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确定是否变更及商定变更方案,由施工单位提供全部变更设计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按规定表式和程序逐级报批后执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6.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思想,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各工程必

12、须配备与所承建的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内部自检系统和能够进行常规试验的工地实验室,试验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和规程要求进行,所有实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对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在进场前必须进行实验和检查,凡不合格和未经试验或性能不清的均不可进场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要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机构、实行工序交接验收制度,认真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我市各有关质量控制标准、作好质量检查和材料试验记录:各种原始记录严禁涂改,完工后归集到竣工资料中。6.9施工单位在不影响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更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尽快实现材料运输、拌合、

13、推铺、碾压等工序的机械化施工。6.10为了逐步提高养路工人的技术素质、降低养护成本,增强施工人员对工程的责任心,凡由各县(区)交通局承担的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用工必须用养路工,其用工日不得少于30。6.11在大中修工程路段,必须建成标准化路段,保持边沟畅通、路肩整洁,桥涵构造物完好,详细按照标准化路段养护标准(暂行规定)实施。如达不到标准化路段者,工程不得评为优良工程。同时扣除质保金的50%。6.12施工现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设立安全生产标志及绕行标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身份标志。在不断交施工路段内,加强对该路段车辆的分流与疏导,避免造

14、成堵车现象。指定施工现场非正常堵车的应急预案,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杜绝交通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如果有质量事故发生,按交通局下发的张家口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文执行。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总体开工报告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致:驻地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范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议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本项目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开工准备,现申请开工、请批复。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人员进场情况一览表3.机械进场情况一览表4.材料进场情况一

15、览表5.恢复定线和施工放样情况6.试验资料7.其他承包人签字: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收件人签字:年月日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报告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致:驻地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名称:审核意见驻地工程师签字:年月日项目办收件人签字:年月日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开工报告批复单承包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致:项目办公室工程项目名称:审批意见项目工程师:年月日项目办主任:年月日收件人签字:年月日7、中间检查7.1中间检查由公路处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工作量完成情况、以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项目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河北省公路工程实施办法频率进行检查,并写出中检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评价的重要依据。8、工程质量管理8.1质量目标及质量标准8.1.1本项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是“工程质量总分达到90分以上,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85%”。8.1.2本项目项目质量评定标准为公路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颁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GF80-2004)。8.2质量责任制:承包人对全合同段工程质量负全责。承包人及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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