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

上传人:x****育 文档编号:143414079 上传时间:2020-08-29 格式:PDF 页数:18 大小:28.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董志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范围[汇编](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行政法 : 以宪政为基础的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特点 : ( 一) 行政法的形式特点: 1、 无统一的法典 2 、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3 、 数量规模的宽泛性 ( 二) 行政法的内容特 点: 1行政权的支配性 2 、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混杂性 3 、 效力的多 元性 4 、 对社会的适应性 行政法的渊源 : 一、 宪法 , 二、 制定法 : 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规章 , 三、 法律解释 , 四、 其它渊源 : 条约、民法 规范、判例、法律原则、行政惯例、学说 行政法关系 : 由行政法调整的

2、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 关系。 行政法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合法性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是行政必须服从法律的基本准则, 是法治、民主和人权原则在行政 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该原则对于中国行政机关而言就是要求做 到依法行政。 行政合法性原则子原则: 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优先原 则、 法律保留原则 ( 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是行政法治的两项核心原 则。法律保留原则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 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 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 行政机关即 不能合法作成行政行为。表明了行政行为的必须依法行使。二

3、、社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 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 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 行政法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表明了法律 保留原则的范围。) 行政合理性原则子原则: 一、 平等对待 , 二、 比例原则 ( 又称 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 是实质意义上依法治国原则的典范) 三、 正常判断 行政应急性原则: 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 指在某些特 殊的紧急情况下 , 处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行 政机关能够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主体概念 : 是指享有行政权 ,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

4、权, 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分类: 一、 行政职权的获取形式: 职权行政主体 ( 行 政机关、 派出机关、 ) 、 授权行政主体。 二、 实施职权的范围 : 外 部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主体。三、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 本行政主 体、 派出行政主体 行政权限概念 : 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 围或界限 , 换言之 , 行政权限就是行政职权的限度。 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 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 依 法享有行政职权 ,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 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 , 而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的国家机关。

5、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国务院的组成 : 1 、 国务院办公厅 , 2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即各 部、 委员会、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3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4 、 国务 院特设直属机构 , 5 、 国务院办事机构 , 6 、 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 政机构 , 7 、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8 、 国务院直属事业 单位 公务员概念 : 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 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其它行使国 家行政职能 , 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 员。 行政相对人概念: 指在行

6、政法律关系中, 不具有行政权或者不行 使行政权 , 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主体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 织, 简称相对人。 第三人 ( 理解 ) : 指在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 与行政行为在法 律上有利害关系的人, 又称行政相关人。 行政行为的概念: 指行政机关即其它行政主体在职权行使过程中 所作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权能的存在、行政权的实际运用、法 律效果的存在和表示行为的存在。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 、 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2 、 行政 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3、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 4、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资料内容仅

7、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行政行为的内容: 1 、 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2 、 剥夺权益或免 除义务 , 3 、 变更法律地位 , 4 、 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分类: 1、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书 68 页具 体) , 2、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 、 依职权行政行为 和应申请行政行为, 4 、 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 5 、 授益 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 6 、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7 、 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8 、 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 为, 9 、 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

8、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作出后, 对人或事产生的法律上的效 力) 内容 : 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无效于撤销( 理解 ) : 书 73 到 80 页 抽象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立法、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立法的概念: 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 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的分类: 1 、 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行政立法权的取得 方式) 2 、 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行政立法的功能 ) 3 、 中央立 法和地方立法 ( 行政立法的主体 ) 4 、 法规性立法和规章性立法( 行 政立法的最终结果) 行政规范的概念: 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

9、执行 政策, 在法定权限内指定的除行政法规和章程以外的决定、命令等 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途径: 1、 人大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2、 诉讼监督 行政征收的概念: 行政主体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 , 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取得负有法定缴纳义务的行 政相对人一定金钱或实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分类: 一、以行政征收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为标准: 1、 因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行政征收, 2 、 因行政相对人对 国有资源、资产的使用而产生的行政征收, 3 、 因行政机关进行行

10、政管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征收, 4 、 因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 政规制而产生的征收。二、以行政征收的内容为标准: 1 、 税, 2 、 费 行政确认的概念: 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 关系或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 给予确定、认定、 证明 ( 否定) 、 并 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概念: 是由法律、法规设定一般性禁止的制度, 是行 政机关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准予其从事法律、法规作一般性禁止 的事项或活动的行政行为, 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进 行法律控制的行政法律手段。 行政许可的种类: 1、 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许可的范围不同 ) 2、 行为许可和资格

11、许可( 许可的内容不同) 3 、 排她性许可和非排她性 许可( 被许可人享有的许可利益是否为唯一) 4、 独立证书许可和附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文件许可 ( 许可文件是否具有独立性) 行政许可的原则: 1 许可法定原则 , 2、 许可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 3 、 许可便民、效率原则 , 4 、 信赖保护原则 ( 行政机关对自 己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 不得随意变更 , 不得重复无常 )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书116 页 行政许可的受理期限: 5日的告知期限 , 告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即接受受理, 五日后开始审查的,

12、从 一般的 20 日减为 15 日( 书 119 页) 行政监督的分类: 一般监督和特定监督( 对象不同 ) , 守法监督 和执法监督 ( 内容不同 ), 专门监督和业务监督( 主体的职能范围不 同) , 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 时间顺序 ) 行政处罚的概念: 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 对违反行政法规范 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原则: 1 、 处罚法定原则 , 2 、 公正、公开原则 , 3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 、 处罚救济原则 行政处罚的种类: 1 、 警告 , 2 、 罚款 , 3 、 没收 , 4 、 责令停 产停业 , 5 、 吊扣

13、证照 , 6 、 行政拘留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它行政处罚 , ( 按照行政处罚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内容可分为: 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人身罚 ) 行政处罚的设定: 1、 法律的设定权 , 2、 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3、 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4 、 行政规章的设定权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行政处罚的地方管辖: 不同地区的行政主体之间在实施行政处罚 上的权限分工。 对违法案件 ,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使用规则: 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追究限时、行政处 罚的具体裁量、罚刑合并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使用条件: 1、

14、 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 2、 处罚程度上 , 对公民是处以5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对单位是处以 10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听证程序使用条件: 只适用于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 即责令停产 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当场收缴罚款 : 依法给予 200 元以下罚款的 ;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 以执行的 ; 在边远 , 水上, 交通不便地区 , 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 罚款确有困难 , 经当事人提出的。自收缴之日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水上收缴自上岸之日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应在2 日内交至 指定银行 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主体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或为维

15、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和危害事件发生而实 施的强制限制相对人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的分类: 一、 行为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 1、即 时强制 , 2 、 执行性强制 , 二、以所针正确对象为标准: 1 、 对人 身的强制 , 2 、 对财产的强制 , 3 、 对行为的强制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行政强制执行 : 间接强制、直接强制 ( 书 144 具体 ) 行政给付的概念: 又称行政救济或行政物质帮助, 是指行政主体 给予法定职责或服务的要求, 在特定相对人处于失业、年老、疾病 或丧失劳动能力及其它法定的情况下, 依照法律、

16、法规和政策的规 定, 对上述相对人无偿提供物质帮助或其它优待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形式: 抚恤金、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和救济物 资 行政奖励的形式: 通报表扬、记功、奖金或奖品、晋级、通 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行政裁决的概念: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 对平等主体当事人之 间发生的、与行政事务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 并 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种类: 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的裁决、补 偿性纠纷的裁决、其它侵权纠纷的裁决 行政指导的概念: 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 为实现一定的行政 目的, 经过建议、劝告、引导等非强制性的方法, 指导相对人为或 不为一定行为的一种行政作用。 行政指导的分类: 1、 鼓励性行政指导和抑制性行政指导( 行政主 体对相对人的行为期望)2 、 警示性行政指导和非警示性行政指导 ( 行政意向的强弱) 3、 具体性行政指导和原则性行政指导( 内容是 否具体 ) 4、 个别性行政指导和普遍性行政指导( 所针正确对象是否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特定) 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