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0-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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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20-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指南专题一:科普教育与宣传(一)重大科技成果普及宣传1.申报内容推动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创新成果科普化,将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突破等,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模型和科学实验节目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推广。2.申报对象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围绕重大科技成果开展科普产品开发或创作的个人或单位;省内传媒运营单位等。3.考核指标重大科技成果普及宣传需利用国内知名媒体或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发布;预期开发科普宣传影

2、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作品不少于1部,或编印科普图书、读物作品、宣传手册不少于1部(册),或制作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大型科普或成果系列展示活动,或制作科学实验节目公开演出10次以上。以上科普作品内容应兼具科学性、创意性、新颖性、通俗易懂、内容生动。上年度已完成开发或创作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并成功推广,且获得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4.资助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或事后补助方式,项目实施期1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二)科学家精神与科技人才典型宣传1.申报内容对在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重大任务等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员或团队,科技创新创业

3、人物或团队进行系列宣传、专题报道或创作科普舞台剧展演,弘扬科学家精神,进一步改进学风和作风,引导全省科研人员自觉营造良好科研生态。2.申报对象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的科研工作者、科普工作者;为国家、省作出重大科研贡献的人才(团队)所在单位;围绕科学家精神与典型科技人才开展宣传的单位;具备剧本或节目脚本创作经历的单位;省内传媒运营单位等。3.考核指标需制定宣传或推广工作计划或方案,经省科技厅备案(在任务书中明确)后组织实施;预期开发科普宣传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作品不少于1部,或科普图书、读物作品、宣传手册不少于1部(册),或创作科普舞台剧至少公开演出5次以上;利用国内知名媒体或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

4、公众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4.资助方式采取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方式相结合,项目实施期1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三)全民科普素质提升活动奖补1.申报内容围绕建立大科普格局,提升全民科普素质,强化协作共建、资源共享,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引导各级各部门积极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震减灾、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环境保护、优生优育、安全生产、消防知识普及、禁毒科普宣传、垃圾分类、重大疾病防治、新药临床试验的认知误区问题、心理健康、自救互救、安全用药与养生保健等热点问题深入广大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科普活动,分享科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依托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相关

5、专业知识介绍、模拟体验、实践操作等科普教育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向全社会开放力度,特别是面向青少年,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的兴趣。2.申报对象针对公众关注的科学知识普及活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的科普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牵头组织单位;经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含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普基地等各类创新基地)的依托单位。3.申报条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疫情防控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是运用微视频、PPT等科

6、普新手段,利用抖音、快手和微视等线上平台载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与方法、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进展情况,取得明显成效;被市州、省厅或科技部推荐,在学习强国、省级以上线上线下报刊媒体平台采用的作品;含对前述作品提供创意、组织指导作品制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对疫情防控科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开展公众关注的各类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牵头组织单位应是深入广大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集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于一体,贴近学生或百姓现实需求;年度组织活动不少于10场,受众人员超3000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7、申报需平台配备有专(兼)职科普讲解员,制作有科普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配备了数字化、专业化的科普展示技术手段,每年教育、培训或接待人员3000人次以上,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60天,对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免费开放。4.奖补方式采取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项目实施期1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专题二:2020年湖南科技活动周1.申报内容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文件精神,组织承办2020年湖南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科技列车怀化行)、2020年湖南线上科技活动周、2020年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第九届湖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科学之夜、光召科普三湘行、科技大发现科普节目暨“湖湘科普行”系列活动、人工智能与创新教育思享汇,做好相关活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2.申报对象定向委托2020年湖南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承办单位。3.资助方式采取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项目实施期按活动实际运行时间计算。一般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重大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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