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教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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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学院教学管理条例院教字20001号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我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师资和专门人才的办学宗旨,为加强本、专科教学管理,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促进本、专科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其基本任务是: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坚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和我校性质、任务、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做到严格管理,严肃校纪,依法治校,形成稳定协调的教学秩序,以保

2、证教学工作的完成。 第三条 贯彻育人为本的原则。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教师应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积极为培养人才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本、专科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两个独立的教育层次。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应作为我校多层次教育中的重点。 第五条 为实现内涵升本,在教学管理中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整个管理工作。要积极改革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开拓进取,大胆创新。要调动广大教师、干部和学生的积极性,要重视发挥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力量。 第六条

3、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合理使用和充分发挥已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提高办学效率,扩大经济、社会效益。 第七条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重视和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科学的学习与研究,强化教学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 第八条 必须加强对学科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的性质、任务及办学条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规划学校的专业设置。既要继续重视和发挥基础学科专业的作用,又要加强和发展应用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专业,促进相关学科之间互相渗透,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更新学科专业的内容体系及课程群组的知识构成,增强本、专科教

4、学的前沿性与适应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要对增设、调整、撤销专业,持慎重态度,要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论证、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九条 学校的发展规模,要坚持贯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异,效益显著”的方针,同时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学校办学的可持续发展和办学效益。 第十条 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各院(系)应在负责人主持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提出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规范,做好本部门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核和校长审批。教学计划必须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先进的教育理念,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

5、、理论与实践、必修课与选修课、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基本规格要求与因材施教等关系,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教学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各院(系)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和学校教务部门要认真落实与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应经教务处同意;如有重大变动,需报校长批准。由于形势发展变化,经过实践检验需要修订时,应在下届新生入学前四个月完成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 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开出的各门课程,都应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对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教学

6、目的要求、学时分配、教学形式,重点难点、复习思考题和主要参考书目等作出明确规定,经院(系)负责人审定,报教务处审核,统一印制和备案。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各院(系)应经常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第十二条 教学时间,每学期教学时间为20周左右,课程安排要注意学生学习负担,严格控制总学时。每周授课时间(包括实验)为26学时左右。第十三条校历,每学期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确定授课周数和各教学实践环节的周数,经教务处审核后,编制全校校历。校历经校长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 教学日历,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日历,确定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学时分配,院(系)

7、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五条 课程表,按照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根据学生学习负担、教师任课情况和教室、实验室等条件,科学编排课表,经院(系)负责人和教务处审核,于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公布下学期课程表,以便教师备课和学生选课参考。课表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改动。因全校性活动必须占用教学时间时,需经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发调课通知,方可变动。各院(系)如有特殊活动必须调课时,需经院(系)负责人及主管校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学秘书发调课通知单。 第三章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第十六条 备课,任课教师要了解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必须完成的任务,研究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学科前沿的最新

8、成果,把握学生的知识基础状况,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备课,并写出教案或讲稿,准备好图表、教具或CAI课件。其中教案或讲稿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教师能否上好课的基础和前提。一本好的教案应该是教材的扩展、引申、补充、提炼和升华,应具有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论辩性和趣味性。院(系)或教研室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着重讨论课程体例、结构安排和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七条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一般应聘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以保证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要规范,任课教师应保质保量地讲好每一堂课。 提倡和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试验。教

9、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授课,注重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讲授和训练,重点难点要讲透,注重联系实际。课堂讲授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实行启发式教学,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教书与育人统一。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 第十八条 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运用理论知识、训练思维和培养能力的一种有效的教学形式,是理论课程的重要教学方式。讨论题目应当是课程基本理论的重点或关键性问题。讨论题目要事先通知学生,并做好课前辅导,使学生有充分的准备。课堂讨论,可以采用班级讨论或分组讨论等形式。在讨论中,教师要注意进行启发

10、、引导,最后做总结,对每个学生在讨论中的发言情况,要做记录和分析,作为以后评定学业成绩的参考。 第十九条 实践环节的教学活动是在教师直接指导下,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重要教学形式。实践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运用学习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实践教学应该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案例(或调查材料)、有总结。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适当份量的作业,并及时批改和讲评。学生某门课程缺做作业的次数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二十条 社会实践是校内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使学生获得有关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巩固和加

11、深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群众观点、劳动观点、组织纪律性等方面教育的重要环节。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含军训、校内公益劳动、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辅导和答疑是检查教学效果、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教学环节,每门课程特别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任课教师必需安排时间为学生辅导、答疑。协助辅导和答疑的教师应随班听课,在主讲教师指导下做好工作。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际需要的某方面内容,

12、可以是社会有关部门提出的研究课题;也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或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选的课题。各院(系)应提出本专业论文选题参考,并由院(系)汇总发给本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经学生自己申报,指导教师初审同意,系(教研室)主任审查确定。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由各院(系)或教研室选派对该课题内容比较熟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各院(系)应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对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进行评议,确定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复习考试,是整个教学过程一个特别重要的

13、环节。复习考试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复习所学知识,巩固并加深所学知识,能有一个系统完整的认识,促进知识和能力的转化。复习必须全面系统,考试必须严肃考风考纪,成绩评定必须教考分离,科学公正。 第二十四条 评定学业成绩,教师必须采取客观、公正、科学的标准,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通过复习考试和平时学习考查进行评分,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作业成绩比例为6:4。对于在评分中徇私舞弊的教师,必须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四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教育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核心。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的客观规律,科

14、学地组织教学,把好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关,以保证培养目标的质量要求的实现。 第二十六条 必须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把好招生质量关。新生质量,对人才培养质量关系极大,每年招生要加强宣传和调查研究,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保证入学新生的质量。 2.把好各门课程的质量关。为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性强、外语和计算机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必须认真抓好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1)建立各门课程的合格质量标准,使教学质量规范化。各门课程都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明确

15、规定每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等,使日常的教学有章可循,检查有据可依,并逐步完善课程质量评估制度和指标体系。 (2)建立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保证教学第一线师资质量。每门课程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任课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门课程,特别是基础课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主讲。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重要基础课原则上要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并逐步形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梯队。提倡知名教授率先给本科生上基础课。 新参加教学工作的教师,需先经辅导、答疑、指导实验、上实践课等教学环节的锻炼,证明已具备讲课能力,可在老教师指导下,先在教研室试讲,再经院(系)负责人批准才能承担主讲任务。 (3)选用统编或自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材。教材(包括电化教材)是教学的依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学校和各院(系)首先应注重选用高水平的全国统编优秀教材。同时可根据各学科的条件和力量,确定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编写出能反映我校优势和特点、反映本学科最新成就、适应我国国情和我校教学实际的教材供师生使用,但校内使用教材须经教材建设立项,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认定审批后方可组织编写。各院(系)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补充、更新图书资料、实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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