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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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分析论文一、问题的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存在更为突出的“改革 悖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性变革,是继中国国有工商企 业改革之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选择。一般来说,国有 商业银行与国有工商企业在产权制度、组织管理体系、资源 配备方式、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控制体制等方面,具 有基本的一致性,因而国有工商企业既有的改革经验与教 训,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中国国 有工商企业改革的基本选择路线,从“放权让利”来独立化 工商企业自己的利益开始,到国家控股前提下产权结构多元 化的改造,再到充分地运用中国的资本市场,运用现代公司 治理制度的形式,将国有工商企业变革为

2、国有控股的上市企 业,直到今天,国有工商企业改革仍然在继续,未来大体的 格局,是国有股份进一步减少。国有工商企业这种改革的 走向,基本是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变革的基本路线。从时下一 些改革的理论讨论和运作考虑来看,建设新型的国有控股的 商业银行,进而上市,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认识。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处于何种阶段呢?它大体处于 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准备阶段,以及运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形 式进行内部构造的改造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国有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内部治理体系改革,以及产权结构多元化准备,均 是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承担的。它遭遇到了国有工商企业 改革过程中都涉及过的“改革悖论”问题。所谓“改革悖论” 简单

3、地说,就是指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或经 济组织,它既是改革主体乂是改革对象之间明显的“内在矛 盾”。如果将国有商业银行“人格化”,国有商业银行这 个“人”现在进行的改革或改革准备,也就是“自己革自己 的命”。显而易见,当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不触及到 “自己” 的利益时,“悖论”是不存在的。问题在于,如此的改革必 定涉及到商业银行自身特殊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这种改革 意味着银行自身和员工利益的某种牺牲或放弃,“改革悖论”也就生成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产品是货币资金及相关的金 融服务,牵涉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乂与财政政策的操作 密切相关,而且资产规模庞大,制度体系复杂,组织机构纵 横

4、交错,层级多样化,员工数虽多且依附性强,其原有体制 的顽固性和改革的艰巨性更大,“改革悖论”所体现出来的 深度与复杂性,更为突出。在国有工商企业的改革中,鉴于 产权结构变革安排的相对迅速与上市公司形式的强烈约束, 特另U是工商企业受行业、产品特殊性的限制,容易受市场力 虽的冲击而被迫较快进入重组进程,大虽规模及结构远不如 国有商业银行复杂的国有工商企业,也就很快转换了存在方式,“改革悖论”随即就消失或至少表面消失在变革的过程 之中,问题并不怎么突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 这个“改 革悖论”就远没有那么容易轻松地淡漠化或消失,它是当下 一个回避不掉的“真实问题”,也是一个确定改革下一步制 度安

5、排的主要问题,它将深刻地影响到整个中国国有商业银 行改革的全部过程。从理论的角度来看,理解这种“改革悖 论”并关注这种“悖论”的演化前景或走向,对于现代企业 理论具有重大的价值。当然,在改革类似于国有商业银行的 国有超大型工商企业集团中,“改革悖论”的理解亦是价值 连城的。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主要内容及其逻辑后果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和 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其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定,决定了它必 定有自身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在其内部,每个员工 则有既独立于国家,乂独立于银行本身的经济利益;至于作 为“出资人”的国家,天然地具有自己资本保值和增殖的要 求,它的利

6、益是不可侵犯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是 集中“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相对独立或对立经济利益的 集合体,它与所谓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的“股东、公司及 员工”三方利益共存并无二致。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改革悖论”,也就是在变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或体制时,各种利益关系调整中,调整主 体与客体的一体化所带来的难以调和或根本不可能调和的 内在矛盾与冲突一一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既是利益的调整者, 乂是利益的被调整者。理论上看,它具有逻辑上的不可操作 性,正有如“罗素悖论”中“理发师可以给所有人理发,却 不能给自己理发”一样的矛盾,“改革者”改革“改革者”是内在“自我性”强烈对立的;但实际上,它是社会经济生

7、 活中的真实存在,我们必须在真实世界中发现 “生活的逻辑” 对于形而上逻辑的修正或补充。当然,最终是为了给予真实 世界某种运行的理解及理解下的运作方式选择。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改革的主体乂是改革的对象,即改革要改革“改革者”。国 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是由出资人“国家”提出来的,由于 国家出资人具体代表的不明确,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任 务设计和下达的多元化现象,许多国家相关部门都或明或暗 地介入到了其中。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由中央银行为主来领导、指导并组织设计。这样的改革制度 安排,严格讲来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按照一般惯例,中央银 行并不是出资人的

8、“天然代表”,它只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机 构和特殊服务机构,并没有改革商业银行制度体系的职能规 定,它作为改革的制度设计和领导主体是不尽完整合理的。 这种不合理,直接导致了中央银行在商业银行的改革中,处 于一种若即若离的地位,加上财政部门等介入的多元性或不 纯粹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主体在改革任务设计与下达方 面并不清晰明了。相反,商业银行自身倒是从改革设计到操 作,都在其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主体与改革对象的合一性 明显外在,中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自 身无一不是明明白白的“改革主体”。一提到国有商业银行 的改革,各界普遍认定就是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相比 之下,一般的国有工商企

9、业,尤其是中小型的企业,虽然也 有这种“改革悖论”,却由于经营产品或服务的物理特殊性, 外在的“主管部门”相对明确,如石油企业就有石油主管部 门,改革主体与改革对象至少有某种形式上的分离。国有商 业银行不同于一般国有企业之处,便是这种两重身份的重叠 性清晰可辨。第二,改革借助的力虽乂是改革要弱化或消灭的力虽。 在改革主体与客体合一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所要借 助的力虽,主要是商业银行内部各个层次的合格管理者和相 当一部分经营者,没有他们决策、参与和支持改革,改革要 取得进展是无望的。与此同时,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大目 标基本清晰,即要改造为国有控股银行的情况下,除了最高 层管理者和部分高层

10、管理者在心态上认定自己就是改革的 力虽,从而具有相对稳定性外,其余大虽参与改革者,或强 或弱地具有改革未来与自己职业生涯关系上的疑虑甚至于 恐慌感。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未来对于现有改革参 与者而言,是极不确定的。其中相对清楚的是,相当一些改 革的力虽,会在未来的银行组织体系中退出历史舞台,因为 国有商业银行基本的改革设计已经表明,股份制商业银行构 架不能够容纳时下体制中的某些内部机构及人员。今天改革 借助的力虽,并不必然地转化为未来经营管理的力虽,改革 内藏着借助力虽与弱化力虽同一的冲突。第三,改革的制度对象乂是改革要借以实施的制度基 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制度的变革,但这种制

11、 度变革所要借以实施的制度基础则是原有的。换言之,改革 必须借助于原有的制度框架来摧毁这个框架。举例说,国有 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制度变革,它是对现行的激励约束制度 体系的否定,却要以现行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为基础来激励 如此的变革,并维持日常的业务运转。国有商业银行以往的 激励制度,经济收入平均化的程度相对大些,改革的选择大 多在以经济效益为评价目标,拉大个人收入差距的问题上。 因此,这种制度的变革,必定会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在 改革的过程中,以相对平均主义的制度基础来改造平均主义 的制度体系,迅速彻底地以新的激励约束制度取代原有的体 系,存在着原有制度与新制度之间的对立,平均主义的制度 体系

12、不存在足够大的激励改革的力虽,毕竟许多人享受过并 继续享受着平均主义的好处,未来激励制度所带来的利益变化至少会危及平均分配下一些员工的“既得虽”。一般而言,在这样的变革中,新制度的变革通常难以彻底或旧制度的许 多因素会继续存活于新制度之中,导致改革的性属中庸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一种逻辑后果, 是商业银行内部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两大阵营,“改革者”在改革设计中尽虽保证其利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设计的改革基本框架来推行改革。在历史自然认同国有 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就是改革者的前提下,国有商业银行高层 的管理者大多进入到“改革者”队伍中,他们视改革将使其 受益而得到激励,

13、至少他们认定改革不会抛弃他们或减少他 们的利益,因而积极主动地领导、组织、参与并推进改革; 基层的经营者、操作者则大多归列在“被改革者”的队伍里, 他们对改革的前景认识,集中在自身职业和收入的稳定性方 面,大多担心职业岗位的丧失和收入的减少,“被改革者” 的基本意识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主动加入改革的行列中来。在 现实情况下,这样不同改革阵营中的人,在潜意识中有着共 同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群体分裂的首肯:“改革者”或 管理者天然性地代表国家或出资人,并代表商业银行,“被 改革者”或经营者仅仅代表自己。正是这种深层潜意识的存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才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相对顺利地进 行,大虽的“被改革者

14、”最多只会去力争一些个人基本利益 方面的补偿,而不得不认同或屈服于“被改革者”的命运。显而易见,如此阵营的分裂,产生出了新的不同利益团 体对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进程,甚至于成功与否,在很 大程度上也就取决于这样的利益调整或处理得当与否。“改 革悖论”的这种逻辑后果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出的一道 必须回答的考题。当然,“改革悖论”从理论逻辑上讲也会 造就“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之间的中间游离性群体,这 一点,我们后面结合实际情况时再加以讨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另外一种逻辑后 果,是作为“改革者”的高层管理群体在矛盾与对立之中, 自然而然地要去平衡或圆融各种利益关系,经常在国家、

15、商 业银行、员工群体和个人自身利益问题上选择某种能够“走 得通”的道路来推进改革。鉴于这一群体代表着国家、商业 银行、员工群体和他们个人自身利益,利益代表的多元性, 决定了他们个人作为“经济人”的冲动通常会有某种自我约 束来减弱,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并不最终表现在自己纯粹的经 济收入上,而是表现在管理岗位的稳定及提升,职业声望的 增加以及社会地位及形象价值、被尊重层次提高、员工拥戴 等方面。因此,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落到这一群体身 上,在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上,通常会有一股内在的力虽约束 个人经济利益无限度的扩张。除非少数个别人彻底舍弃国家 利益代表、商业银行利益代表和员工群体利益代表的地位, 将

16、自己混作于一个完全纯粹“经济理性”的单个人,仅仅代 表自己的利益来垄断改革。这时,他们已经不再是国家和商 业银行利益的代表了,改革不过是纯粹谋取或窃取其他主体 利益的工具而已。在这一点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改 革者”阵营,实际上是多元利益的平衡器。可见,一般情况下,“改革悖论”将带来国有商业银行 内部的阵营分裂和“改革者”对于各方面利益的圆融。从理 论分析的角度看,也存在着两种与这样后果相对应的可能情 况,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更多地关注银行和员工自身的利益, 改革也就是银行自身与国家最大程度地争利,它带来的内部 阵营分裂是弱小型的,不论是管理者还是经营者,他们大多 是与国家争利的“改革者”,都试图要得到改革的最大利益, 这时,商业银行体现出来的更多是个人“经济人”理性下的 自由选择意识,自身利益高于一切,淡视国家利益的存在, 这种情况在现代企业理论中被认定为“机会主义”的极端存 在方式;一是作为“改革者”的高级管理群体,强烈或过 分突出“出资人”国家的利益,弱小化或淡漠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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