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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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2005年2006年2007年单选题1题1分2题2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2题4分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综合题1题8分合计4题6分5题7分8题17分200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07年教材根据新公司法(2006年1月1日生效)进行了100的重写2008年教材未进行调整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一、分公司(P40)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该合同有效,

2、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二、对外投资(P43)1、对外投资的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对外投资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

3、股东大会决议。三、对外担保(P43)1、对外担保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

4、的过半数通过 B、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D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定(P44)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关联交易(P4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1】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解释

5、2】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解释3】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P44)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决议内容】(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

6、无效;(2)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 【例题1】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答案】【例题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无效。( )【答案】 【例题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答案】BCD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一、登记事项(P46)

7、1、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例题】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可以由公司的经理担任。( )【答案】 2、股东出资(P46)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例题】甲公司、乙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

8、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答案】ABCD 二、设立登记(P47)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P47) 。2、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P48)。3、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P48)。 三、变更登记(P48)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

9、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5、住所: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6、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 【例题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 C、公司的实收资本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 【答案】BC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

10、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答案】D 四、登记程序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P53) 公司登记机关于3月1日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P53)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资本制度股东知情权股东分红权(一)资本制度 出资期限出资形式 出资义务 抽回出资 1、出资期限(P54)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

11、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出资方式(P55)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3、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P57)4、出

12、资不实(P57)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解释1】发起人股东的这一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免除。【解释2】只是由“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与设立后再加入的新股东无关。【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 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

1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1年)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将来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答案】B 5、抽回出资(P58)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答案】D (二)股东知情权(P58)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14、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股东分红权(P58)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P59)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一)股东会(P59) 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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