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专责安全规程考核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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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电公司专责安全规程考核复习资料2011 年 7 月 12 日主要范围:供电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供电公司的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电气操作导则、供电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广东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内容一、 填空题:(每题 2 分,共 30 分)1、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2、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

2、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3、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系统内上级单位负责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对公司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董事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4、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检修、火电施工和输(送)变电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指企业、车间或工区、班组)控制。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根据上级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情况

3、,制定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管理制度,对上级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和考核。5、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在内部考核上,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母公司为子公司承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6、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7、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部门必须在其业务范围内按照其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8、

4、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要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9、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电业生产安全信息的管理工作,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各级安全生产3监督部门是本单位生产安全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和发布本单位的各类生产安全信息。10、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规定:安全生

5、产监督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如果所在单位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应向该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1、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规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12、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

6、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3、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414、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15、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

7、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6、 供电公司一号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规定:各级领导要迅速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以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出现安全责任真空。严格执行电力生产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7、 供电公司一号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规定:认真落实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的具体措施,继续严格执行电力生产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狠纠管理性违章,坚决防止人为责任事故。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也要“三不放过”,把防范事故关口前移。1

8、8、 供电公司一号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规定: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强调电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下级调度必须服从5上级调度指挥,在电网调度台上决不允许“讨价还价”,对违反调度纪律者要严肃处理。各并网企业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19、 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

9、伍 “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认真部署,同步实施。20、 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1、 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10、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必要的人、财、物等投入,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6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2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2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2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

12、7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27、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2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2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3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

13、部分)规定: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3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3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三个月。83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

14、收执,按值移交。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3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3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3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 4 章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5、。37、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3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93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4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若工作需要(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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