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推荐】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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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编推荐】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AKFZC竞谈新2008002采购人:淮安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内容:环卫保洁设备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目录谈判邀请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第二章技术要求20第三章合同条款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9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为了保证谈判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谈判邀请受淮安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就该单位的环卫保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项

2、目名称编号:淮安经济开发区城管局环卫保洁设备HAKFZC竞谈新20080022、项目简要说明:保洁车、垃圾房、垃圾桶。3、采购人:淮安经济开发区城管局采购人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厦门路6号4、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谈判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8)

3、谈判供应商必须是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专业环卫保洁设备生产厂家;(9)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所报所有产品的彩色样品图,图中标注规格、型号、尺寸选用材料的厚度等。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开发区财政局组织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5、谈判文件下载:在淮安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见谈判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将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

4、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传真:0517-83715279,并电话与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确认,电话:0517-83713070。注: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08年9月28日上午08:30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9月28日上午08:50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8楼会议室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璇电话:0517-837130

5、707、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08年9月28日上午08:50谈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8楼会议室8、本次谈判联系事项:(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璇电话:0517-83713070(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吉金凤电话:0517-83712150(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王璇电话:0517-83713070八、其他事项:(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递送到谈判地点。(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向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

6、%的履约保证金。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2.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 谈判费用4. 法律适用5.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二、谈判文件6. 谈判文件的组成7. 谈判文件的澄清8. 谈判文件的补充三、响应文件9.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响应文件的组成11.谈判报价12.报价货币13.谈判保证金14.成交管理费15.谈判有效期16.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9.迟交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人21.谈判22.谈判小组23.谈判程序24.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6.推荐成交候选人2

7、7.谈判过程保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9.开发区财政局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文件的权利30.开发区财政局及采购人在确定成交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31.成交通知书32.签订合同33.履约保证金一总则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或者谈判供应商未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淮安经济开发区城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环卫保洁设备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1.2本次采购项目是指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2.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谈判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8谈判供应商必须是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专业环卫保洁设备生产厂家;2.9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所报所有产品的彩色样品图,图中标注规格、型号、尺寸选用材料的厚度等。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

9、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开发区财政局组织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3.谈判费用3.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开发区财政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法律适用4.1本次谈判活动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谈判供应商一旦发出了谈判确认函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谈判文件6.谈

10、判文件的组成6.1谈判文件包括: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6.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3谈判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7.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时间前三天按谈判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对谈判时间前三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谈判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开发区财政局

11、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开发区财政局将不予收理)。8.谈判文件的补充8.1在谈判时间前,由于需对谈判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它任何原因,开发区财政局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8.2对谈判文件的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淮安政府采购网公告)通知所有发送参与谈判确认函的谈判供应商。补充文件将被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由于谈判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开发区财政局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8.3谈判供应商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开发区财政局。逾期不回的,开发区财政局

12、视同谈判供应商已收到补充通知。8.4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响应文件,开发区财政局有权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文本文件和索取电子文档的谈判供应商,且在淮安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注:由于谈判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开发区财政局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1谈判供应商以及响应文件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中文书写(请标注页码)。9.2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它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9.3除在第二章

13、“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谈判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注:有关格式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0.1.1谈判函10.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0.1.3授权委托书10.1.4报价明细表10.1.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10.1.6生产供货及安装计划措施方案10.1.7安装人员及工具配备情况表10.1.8谈判供应商概况10.1.9服务承诺10.1.10谈判文件第四章中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10.1.11谈判文件第四章中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其它资料;10.1.12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11.谈

14、判报价11.1谈判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11.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1.3本次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5万元,即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4报价表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12.报价货币12.1本次谈判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3.谈判保证金13.1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人民币,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递送到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八

15、楼会议室。开户名称: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开户行:江苏银行威海路支行帐号:8450101210000021713.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3.2.1外地谈判供应商请携带汇票,本地谈判供应商请携带转帐支票。13.3若谈判供应商不按第13.1和13.2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3.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3.4.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区财政局将在谈判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4.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5.2条规定执行。13.4.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未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谈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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