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的论述题和案例题的题解[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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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1、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P106 答: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即法律监督 ; 二是 监督相关对象特别是”一府两院”的工作, 即工作监督。 1) 法律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 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立法监督。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 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此处的”立法”是广义的立

2、法, 不但仅指国家制定的 法律 , 还指有关主体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命令, 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其它决议和决定, 其 它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和作出的决定、命令, 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解释等。 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实施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是否根据法律的规定, 依法履行职责。 2) 工作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3、的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 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督包括 : 总体监督。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 线、方针、政策的总体工作进行的面上监督。 决策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的决策活动是否依据宪法和法律实施, 是否体现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

4、策 , 是 否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本地区实际而进行的监督。 绩效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履 行法定职责业绩、效率、效能情况进行的监督。 廉政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 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是否真正做到清正廉洁进行的监督。 人事监督。指对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批准任 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人事监督包括三个环节, 即任前了解、任命 表决和任后监督。 2、 中国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P267-P269 答: 人民政协的监督即包括政协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及其它社会各 界人士间的想到监督, 也包

5、括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监督。具体而言 , 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1) 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治国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是中国宪法的明确规定, 也是中国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历史性抉择。要达到建 设法制国家这一目标, 就需要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 ( 2) 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章程规定 , 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

6、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国家对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作 的规划和安排, 是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般分为中期规划( 5 年) 、 长期规划 ( 以上 ) 和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人民代表大 会经过 , 具有法律效力 , 各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按照计划的内容严格遵照实施。 ( 4)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任何国家机关、任何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都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 承担着相应的职责, 否则它们将失去存 在的意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所承担的职责, 必须严格履行 , 不得有懈 怠的情况。 ( 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

7、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国家工作人员不但 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有渎职懈怠的行为, 同时在履行职责时还应做到遵纪 守法 , 清正廉明 , 杜绝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 6) 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政协的章程是 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的行动纲领, 所有参加政协 的人士和团体都必须以章程为基本的行为规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 会和地方委员会, 也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人民政协监 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的情况进行监 督。 3、 试述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8、并谈谈其对当代中国廉政建设 的借鉴意义。 P56-P68 ( 1) 秦朝开创监察机关独立与自成系统的监察体制秦王朝建立后, 为了加强对中 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与军事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 在中央设立了专门监察机关 御史府。置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府的最高监察官, 总管全国的监察。一般的监察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官员为御史。对地方郡县两级政府及其官吏的监察, 则由御史府派御史监郡, 监 察的重点是郡太守和郡尉。秦朝法律规定, 御史大夫与主管行政的宰相、掌军事 的太尉一起 , 并称为”三公” 。御史大夫的地位与宰相、太尉同等 , 而且御史府 与宰相府是并立的。监郡

9、御史对御史府和皇帝负责, 同郡的行政、军事长官是监 察与被监察的关系。可见, 在秦朝创立监察机构时, 就已确立了监察机关实行独 立自成系统的管理体制。( 2) 两汉中央多重监察与地方垂直领导的监察体制西汉 前期因袭秦制 , 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基本上是由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府负责, 这种监察在机构上是单一的。从西汉中期开始, 对中央及其官员的这种单一监察 逐渐转变为多重监察, 即由三个互不统属的监察机构同时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实 施监察。一是御史府。御史大夫为最高长官。御史府除负责对地方郡国的监察外, 其主要职掌是监察中央机关及其官员。二是丞相司直。丞相司直虽是主管行政机 关丞相府的官员, 但却

10、只掌监察 , 不理行政。丞相司直一般不负责对地方官员的 监察 , 而是专司纠举中央机关及其官员。三是司隶校尉。中央机关及其官员, 京 师附近诸郡长吏, 住京贵戚及进京述事的郡县吏员使者等, 皆在其监察之内。东 汉中央的监察机关为两个系统。一是御史台, 亦称兰台寺、宪台。御史台最高长 官为御史中丞 , 东汉御史台在官员设置及其职掌上与西汉御史府大抵相同, 但东 汉御史台及其官员在名义上皆隶属少府。二是司隶校尉, 专司监察 , 除三公 ( 太 尉、司徒、司空 ) 外, ”无所不纠”还负责监察京师洛阳附近一州之七郡。为 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吏的监察, 汉武帝在元封五年( 公无前1 ) 下诏将全国分

11、为十三州刺史部, 也即十三个监察区, 由中央的御史府向各州派一名刺史为监察 官, 负责一州的监察事务。西汉中期, 在设置十三部刺史监察郡国的同时, 在郡 一级置督邮一职, 负责对县级官吏的监察。督邮和刺吏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督邮 对郡太守负责。东汉地方监察机构除沿袭西汉置刺史和督邮外, 又在县一级设廷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掾为监察官。使地方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备。两汉中央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和军事 机构之外 , 实际上由皇帝亲自领导, 而地方所置的十三州刺史部, 也属于中央御 史府的垂直领导, 地方郡国长吏无权插手。这种垂直领导的体制经两汉四百余年 的实践

12、证明 , 是行之有效的。( 3) 魏晋南北朝的多重与多级相结合的监察体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 实行多重监察体制。如曹魏政权中 央的监察机关就是多重的四个监察系统。一是御史台。二是司隶校尉。三是尚书 左丞。四是校事。孙吴政权为御史台、丞相司直 , 校事和弹曲四个监察系统。弹 曲的监察职任及权势与校事相似, 颇为显赫。刘蜀政权为御史台, 司隶校尉两个 监察系统。这一时期, 地方为三级监察体制。这种多重、多级的监察体制 , 弊多 利少。 ( 4) 隋唐中央监察机关单一化与地方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 隋朝鉴于魏 晋南北朝在中央实行多重监察的弊病, 遂设立单一的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

13、, 置御史大夫一人为台长。御史台的地位很高, 与分掌政府行政的尚书、门下、 内 史等省并立。对地方州县官吏的监察, 在隋文帝时未成定制, 炀帝时建立司隶 台, ”掌诸巡察”。隋末 , 将司隶台并入御史台, 由御史台派刺史巡察郡县。唐朝 袭隋制在中央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 置御史大夫一名为台长; 御史中丞 二人为副职。御史台下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 , 御史大夫、中丞及三院 监察官各有其职掌, 职责分明。御史台的地位, 与政府掌行政的尚书、中书和门 下三省并立。对地方州县及其官吏的监察, 在唐太宗时 , 将全国划分为十道监察 区。由御史台派巡察或安抚、存抚之使巡行州县。 唐玄宗时 ,

14、改十道为十五道 , 各 置采访使 , 检察非法。 ( 5) 宋朝中央台谏职责合一与地方她官兼领监察的的多重 体制 . 宋朝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台和谏院两大并立的机构。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一人 为台长。 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 察院等三院。 谏院置左、右谏议大夫各一人, 居谏官之首。宋朝之前历代的台谏, 各有其责 , 职责分明。而宋朝中央尽管御史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台与谏院机构并存, 却开创了台谏职责合一的先例。御史、谏官职权相混 , 主纠 弹的御史许言事 , 主规谏的谏官许纠弹。而宋朝之因此形成台谏职责合一的局面, 主要是赵宋王朝的君主鉴于唐末五代君弱臣

15、强, 导致长期藩镇割据和混乱局面的 教训 , 为巩固其统治就必须加强皇权专制, 削弱宰执大臣的权利, 这就需要加强 台谏的职权 , 使台谏再有言事权, 又使谏官再领纠弹权, 在中央形成一股强大的 政治势力 , 用手中所握有的纠弹、言事之权 , 以遏制宰执大臣擅权。宋朝对地方 各府州县及官吏的监察, 则背离汉唐之规, 既不设专门的监察机关, 又不置专职 的监察官 , 而是采取由地方它官兼领的多重监察体制。这种多重监察体制, 在澄 清地方吏治上存在许多弊病。如兼领监察的长官各有其本职, 再兼领监察之职, 非但顾此失彼 , 又必然出现互为推诿、上下勾结之弊。而且兼职的监察官借巡按 州县之机 , 与贪

16、官相勾结 , 这就使宋朝地方的吏治愈来愈腐败。( 6) 元朝提高中 央监察机关的地位与地方沿袭汉唐的垂直领导体制. 元朝于世祖忽必烈至元五年 ( 1268年) , 在中央建立御史台, 开创了台谏机构合的先例。即不再专设谏官 和谏院 , 其谏职由御史台监察官兼行, 元朝的御史台与”总政务”的中书省、” 秉兵柄”的枢密院, 并立为中央三大重要机关之一。元代御史台所设的机构也与 历代不同 , 为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朝廷重大朝会百官的班 序, 凡属违反朝会礼仪和纪律者均予以处罚。察院负责纠察各级官吏。元朝在地 方重建监察机构, 为行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元朝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的自成系 统的监察体制 , 比汉朝地方的十三州刺史部和唐朝的十道( 后改为十五道 ) 监察 区, 更趋科学和严密 , 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对各级官吏实行有效的监察。( 7) 明 清两朝的监察体制更趋完善明朝中央监察机关为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 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 为都察院长官 ; 为加强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吏的监 察, 又另置六科给事中专察中央政府吏、户、 礼、 兵、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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