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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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55 页1 临汾市阳光学校门卫人员考核细则 各个校区门卫工作由政教处(政教校长)管理,每月按时门卫工作全面 考评,认真检查,并将结果作为计发工资的重要依据。 为了促进和提高门卫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保证校园安全,确保学校教 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指导思想,门卫工作实行月考核,每月考核工资100 元,实行 奖惩结合的办法,激励门卫工作人员积极、认真的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二、考核方式:由政教处不定期抽查;学校值班人员每天值班检查,根 据监控记录详细检查。 三、考核细则: 1、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上班期间着装到位整齐,对待学生和家 长文明礼貌,违反一次扣2 元

2、。 2、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早、中、晚时间6:307:10、11:5012:20、 5:306:30,必须双人在岗,三餐时间轮流在岗,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不得坐在室内,不得睡在床上,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学生和老师 在门房闲谈,未及时开关大门一次扣5 元。 3、因学校需要有外来人员进入的(如送物品,检查、修缮等),经分管领导 核实后登记进入,不得无故阻挠,否则一次扣5 元。 4、做好来校探访人员的登记工作,问明探访对象和联系方式;凡来访人员必 须和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凡发现进入学校的外来人 员有一人未登记的,一次扣5 元,未制止或发现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而形

3、 成滋事者每人次扣50 元。 第 56 页 5、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未能 完成任务和配合做好工作者一次扣2 元。 6.在晚间,夜间巡查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排除不安全 因素,下晚自习后锁好大门; 因未锁大门造成损失者, 将视其情节 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7.全体炊事人员都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做到三勤:脑子勤、嘴眼勤、 手脚勤;精诚团结,精工细作、粗菜细做、好菜精做。 8.树立服务意识,确立主人翁思想,敬业爱岗,爱校如家。 五、奖罚原则 1、由政教处厨师长组织,膳食科长把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半月

4、一小评,一月一总评。 结合政教处组织的由学生代表参加的每月两次对伙食考评结果,对 照上述各项指标,确保奖惩金额及人员。 2、凡岗位指标完成达标, 工作成绩突出者, 给予奖励: 凡工作 消极,不负责任岗位指标未完成者, 不发奖金,并适当扣除本人工 资。 3、如因脱岗、玩忽职守,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者, 一律给予扣除工资、 奖金、辞退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直至追究 法律责任。 4、凡吵嘴打架、破坏团结、对抗领导、搞团团伙伙,影响工作 第 57 页 者,不发奖金,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工资或予以辞退。 5、每大周日下午 3:00,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 每天上午 9:30 晨检,开例会,迟

5、到者或无故缺会者、请假不参会者处罚。 6、具体奖罚标准参照标准奖罚细则执行。 食堂工作人员 临汾阳光学校 第 20 页1 第 21 页1 6.在晚间,夜间巡查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排除不安全因素,下晚 自习后锁好大门;因未锁大门造成损失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 罚;造成重大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6、负责请假学生的出入校门登记,没有请假条者一律不许走出学校。学生 上课或住校生擅自离校,门岗未登记详查者,查出一人次扣10 元,若学生擅 自出学校后在校外出现了重大事故,除经济处罚外将追究门岗责任。 7、针对同一个学生,有数位家长到校且有闹事倾向者,应杜绝其入内;并同 时向政教处或学校值

6、班领导及时报告;若因门岗责任造成重大事故者一次扣 20 元。 8、严禁学生携带爆炸物品, 铁器、管制刀具等危害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物品 带入学校。若发现上述情况,而未制止者每人次扣10 元。严禁学生带饭菜进 入校门,严禁晚自习后住校学生在大门口买食品,以上发现一次扣10 元。 9、每天严格检查学生胸卡,对出入大门未佩戴胸卡的学生要问清其缘由后, 将其按违纪一次进行登记; 若发现有损坏或缺失者责令其到政教处补办胸卡。 不认真执行者一次扣3 元。 10、吃饭或下午活动时间以及晚自习后不允许学生将校外的食品带入学校, 若发现上述情况,而未阻止者,一次扣3 元。 11、对出入大门未穿校服的学生,给予登记,漏登一人次扣2 元。 12、对迟到的学生进行登记, 收回胸卡,并在小黑板上进行通报; 上午在 11:30 前,下午 5:30之前,晚上 9:00之前将迟到学生胸卡交回政教处;每天迟到的 学生登记表在晚上9:00 之前交回政教处存档。 四、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第 22 页1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校委会及政教处。 临汾市阳光学校 2018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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