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技术管理资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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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管道安装技术管理,姜俊荣,技术干部培训班,2020年8月23日星期日,一、压力管道定义与类级别划分,分为两个阶段: 1、2003年6月1日以前,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文) 2、2003年6月1日以后,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及第549号),(一)压力管道定义,(即受监察的压力管道范围),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包括

2、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附属设施主要指用于压力管道的管道用设备、支吊架、阴极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指超温、超压控制装置和报警装置等。,不包括:军事设施、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二)压力管道的类级别划分,依据压力管道安装认可规则 (TSG D3001-2009)进行划分。,1、GA类长输(油气)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1)GA1级:分为GA1甲级、GA1乙级。,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

3、或者等于10MPa的; 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乙级:,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MPa的;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的; 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 mm 的。,(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

4、级。,GB1级:燃气管道;,GB2级:热力管道, 并且分为以下两类:,(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

5、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GC2级:,除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GC1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1.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工业管道为GC3级。,4、GD类(动力管道),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1级、GD2级。,GD1级:,设计

6、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或者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1级。,GD2级:,设计压力小于6.3MPa,且设计温度低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2级。,注意:管道分级是对受监察管道来说的,对于受监察范围以外的管道,就不在分级范围内。如工业生产中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管道中如果是沸点温度以下的水,即使压力再高,也不属于压力管道,自然也不在分级范围内,不能把它视为GC3级管道。,(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2003年3月11日由总理朱镕基签署发布,自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24日由总理温家宝

7、签署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自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在其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上使用“许可标志”和许可证号。,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应选用有“许可标志”的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10月27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2、特种设备安装

8、、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中石化关于石化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石化建质200283号工程部、安全环保局联合发文)中明确规定,石化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工作仍由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其分站负责。必须坚持,不可让步。,(四)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TSG D3001-2009),第七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设计、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等标准(以下简称相应标准)从事压力管道安装。 安装单位应当保证其所安装的压力管道的安全性

9、能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5月8日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8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第九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与许可项目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压力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和重点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且形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第二十四条 安装单位应当对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压力管道元件进行抽查,并且对其质量负责。在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中,由安装单位采购或者由用户自行采购的属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10、许可规则管辖范围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格。,第二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含试安装)前履行告知手续。承担跨省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履行告知手续;承担省内跨市的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其他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 安装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实施的监督检验。,第二十六条 获得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

11、者出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三)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安装压力管道; (四)不得非法提供(出卖)安装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五)不得向未取得许可的安装单位进行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分包; (六)不得向用户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四)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国质检锅20028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3.21 发布施行,第三条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具有法定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工作应在压力管道安装现场,且在安装施工过程进行。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必须接受

12、并配合监督检验工作,并应承担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责任。,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分工范围对监督检验单位进行资格认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长输管道监督检验工作任务的授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工作任务的授权。,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是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的管理者,应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安全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

13、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2、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前,填写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长输管道,向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其他压力管道向地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3、向监督检验单位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办理相关的监督检验手续; 4、在监督检验工作中,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应负责为监督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监督检验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和进入现场检查,配合监督检验人员协调相关工作等; 5、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监督检验工作的协调、见证工作。,第十六条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应做

14、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安全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和提供的材料、设备、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2、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并妥善保存必要的施工记录及见证文件; 3、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验; 4、配合监督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验工作,为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监督检验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和进入现场检查,及时通知监督检验人员作业施工进度等; 5、压力管道施工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向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长输管道,向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其他压力管道向地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五)

15、2005年9月3日特设局武津生副局长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宣贯会上的讲话中提到: 1、加强对取证后企业的抽查,事前不通知,飞行检查。 2、探索建立信息网络,实行电子监管。生产-报废全过程的电子跟踪。 3、建立特种设备许可的调控机制,调整门槛,准入条件。使实力弱的企业不能进入领域。,三、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人员重点,1、工程开工之前,任命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师和责任人员。,2、人员变动应及时任免 至少有项目质量保证师、检验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与项目规模成比例。,注意人员资质应满足要求(职称学历),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任命书,4、焊工: (1)应持证,

16、注意选择焊接项目,合格项目在有效期内; (2)应核查聘用焊工在前一个单位的业绩情况并复印相关资料。保证焊工的连续工作。 (3)焊工号应使用公司的统一编号。 (4)保存焊工证复印件。 (5)焊接责任工程师和检验员及时统计焊工业绩,并上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6)聘用的临时焊工也应建立焊工档案。 (7)在焊证上填写聘用情况。(经理签章),3、工程分包时,责任人员应是总包单位的人员,不能任命分包单位的人员为项目责任人员(不能包而不管)。,按相关规定和体系文件的要求规范施工,各负其责,资料与工程同步。,(二)合同及合同评审,2、合同评审应有规定的人员参加,并由相关人员签署具体意见,形成评审记录。,3、合同变更应履行规定的评审程序。,1、必须有合同且有合同评审记录。,4、合同文本正本及合同评审记录归档保存。,2、要有对分包方和外协单位的评审记录及档案(资源、体系情况、业绩等)。,(三)工程分包和外协,1、分包和外协单位的资质应满足要求(要有相应的安装或无损检测单位资格证书) 。,3、分包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专业质量责任人员应参与对分包单位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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