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1+X”5G基站建设与维护实训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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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1+X1+X”5G5G基站建设与维护实训室基站建设与维护实训室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B B包竞争性磋商包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采购人采购人:枣庄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400202002000178SDGP370400202002000178 日日期期:二二年八月二二年八月 第 2页共 53页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项目说明、内容-24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26 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37 第六章资料清单-38 第七章附件(报

2、价文件格式)-39 第一章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职业学院地址:枣庄市祁连山路 2169 号 联系方式: 郑付联 1356329169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 3666 号 联系方式:郑雪 0632-5765126/152666016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职业学院“1+X”5G 基站建设与维护实训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SDGP37040020200200017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 包 货物服务 名称 数 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A 枣庄职业 学院 “1+X”

3、5G 基站建设 与维护实 训室采购 项目 A 包 1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规定;具有提供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 网站(creditsd.),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 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5.5 B 枣庄职业 学院 “1+X”5G 基站建设 与维护实 训室采购 项目 B 包 130.42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第 4页共 53页 1.时间: 2020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网上报名。

5、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和枣庄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二者缺一不可) 。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 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 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免费注册成功即可 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企 业信息入库及办理 CA 证书原则上须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 相关事宜与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单位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252190, 0632-

6、8252182。 4、售价:0 元 四、公告期限:2020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网上递交,网上提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北二区第六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雪 联系方式:0632-5765126/18265252570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7、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 第 5页共 53页 第二第二章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一、总一、总 则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枣庄职业学院“1+X” 5G 基站建设与维护实训室采购项目 B 包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枣庄职业学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评审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 由采购

8、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 单位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单位系指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 综合竞争实 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采购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 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

9、始文件或文件的原 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报价单位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 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 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如采购文件无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如所报产品在山东省政 府采购

10、进口产品目录 内的,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的范围及规定按财库2007119 第 6页共 53页 号文件及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执行, 且进口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的采购价格。 3.4 若所投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范围的,须按该目录执行。否则,其 报价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报价文件。 3.5 根据鲁财采201939 号文,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予 2 分的评审加分。投 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产品认证的说明资料,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 评审专家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认证信息,对提供的认证信息与相关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不 一致或超出有效期的,不得给予评

11、审优惠。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产品认证的说明资料,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 评审专家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认证信息,对提供的认证信息与相关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不 一致或超出有效期的,不得给予评审优惠。 3.6 根据财库【2011】181 号第 5 条及财政部对监狱及戒毒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评审时 对小微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1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3.6.1.1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

12、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6.1.2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6.1.3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 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见附件 9) 3.7 报价人应保证,

13、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 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 报价人承担。 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采购人同意,成交、成交 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成交供应商 第 7页共 53页 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9 成交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得将成交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大型企业依法向 中小型企业分包。 4.报价费用 4.

1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5.2 供应商须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网上报名。 (二者缺一不可) 。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 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 5.4 在以往的政府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枣庄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

15、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7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在此期间,凡符合采购文件要 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 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 若出现特殊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 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 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 其报价文件。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 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7.基础资料提供 第 8页共 53页 7.1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 12: 00 时以前 (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 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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