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011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件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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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的主要内容,一、是支付结算概述 二、是现金管理 三、是银行结算账户 四、是票据结算方式 本章重点为“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及“票据结算”(第四节),(二)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包括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和书写要求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2、,(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汇票;(二)本票;(三)支票 (四)信用卡;(五)汇兑;(六)托收承付 (七)委托收款;(八)电子支付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在”角”之后可

3、以不写整,大写金额有“分”的,后面不写整;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写“人民币”字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5008.32应写为人民币伍仟零捌元叁角贰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分位不是0的,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用中文大写,为了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如2月14日应写为:零二月壹拾肆日 10月20日应写为: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票据的出票使用小写填

4、写的,银行不予受理,中文大写日期未按照规定填写,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则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1、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

5、章 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票据无效 3、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第二节 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个人劳动 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总结:

6、个人均可+出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需要注意的是:,1)使用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2)除上述第5、第6项之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 3)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二、现金使用的限额,概念:是为了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

7、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用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

8、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适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五) 开户单位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的收入已个人的名义存入储蓄;不准有小金库;不得未经批准坐支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

9、规定予以处罚。(7不准:白条、套用、代存支、私存、小金库、坐支),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制度,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 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一)建立单位货币内部控制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可以依法和结合本部门或本系统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二)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0、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情况进行岗位轮换。,(三)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建立授权批准制度 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责任追究制度。,(四)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支付申请 支付审批 支付复核 办理支付,(单项选择)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使用现金的事项是( ),A.职工工资、报酬 B.个人劳务报酬 C.给付给施工单位

11、的大额劳务报酬 D.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不定项选择)下列有关现金使用限额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现金使用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 B.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按照开户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C.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超过5天但不得超过30天(不得超过15天)的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D.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开户银行)核定,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概念: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 (2) 办理资金收付

12、结算业务 (3)是活期存款帐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QFII),三、基本原则,(1) 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原则 即单位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原则 (3)存款保密原则 (4)守法原则,四、开立、变更和撤销,开户时应该注意:,1)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才可以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办理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2)存款人的预留签章:存

13、款人为单位的,预留章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存款人为个人的,预留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结算账户变更,主要是指存款人的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和其他信息资料的变更。 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和帐号的,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的,于5个工作日内日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撤销时应注意的:,1、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被吊销执照的,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申请; 2、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行自撤销银行结

14、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的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说明并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 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临时存款帐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再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3、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验资期满后,申请撤销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 4、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5、撤销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的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 6、银行撤销账户时应该在基本存款账户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

15、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五、基本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帐户用来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二、开户要求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开立本帐户。 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也可设立基本存款账户,三、开立程序 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这些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后的审核意见以及这些资料报送

16、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日对银行报送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和唯一性进行审核。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必须经过人民银行核准后才能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单项选择)下列各项中,不具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存款人为( ) A、企业法人 B、民办非法人企业 C、社区委员会 D、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六、一般存款帐户,(一)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只收不付) (二)开户要求 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且 没有数量限制。 (三)开立程序 实行备案制,不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即开户银行在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 对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专用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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