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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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工程管理,08-保留故障和保留项目 (参考:AC-121-63),.相关文件AC-121印刷版AC-121-63 保留故障和保留项目AC-121-63 保留故障和保留项目.doc,1,内容提要,一.规章要求 二.MMEL、MEL和CDL 三.定义 四.保留故障的管理 五.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2,一.规章要求,第121.647条 仪表或者设备失效 (a)在飞机所装的仪表或者设备失效时,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起飞: (1)该飞机具有经批准的最低设备清单。 (2)局方颁发给该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规范批准其按照最低设备清单运行,飞行机组应当能在飞行之前直接查阅经批准的最低设备清单上的所有信息。,

2、4,一.规章要求,第121.647条 仪表或者设备失效 (b)下列仪表和设备不得包含在最低设备清单中: (1)该飞机型号合格审定所依据的适航规章中明确规定或者所要求的,并且在所有运行条件下对安全运行都是必需的仪表和设备。 (2)适航指令要求应当处于工作状态的那些仪表和设备,但适航指令提供了其他方法的除外。 (3)本规则要求该种运行应当具有的仪表和设备。,5,一.规章要求,第121.647条 仪表或者设备失效 (c)尽管有本条(b)款第(1)、(3)项的规定,飞机上某些仪表或者设备不工作时,仍可以依据局方颁发的特殊飞行许可运行。,6,一.规章要求,第121.363条 适航性责任 (a) 合格证持

3、有人应当对飞机的适航性负责,包括机体、发动机、螺旋桨、设备及其部件的适航性。 (b)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本章的要求并依据局方批准或者认可的手册、程序实施下述工作,以确保飞机的适航性和运行设备、应急设备的可用性: (2) 对于影响安全运行的有关缺陷和损伤进行处理并达到批准的标准,如该型飞机有可用的最低设备清单,应符合该清单规定的要求;,7,二.MMEL、MEL和CDL,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 局方确定在特定运行条件下可以不工作并且仍能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设备清单。MMEL包含这些设备不工作时航空器运行的条件、限制和程序,是运营人制定各自MEL的依据。,8,二.MMEL、MEL和CDL,

4、最低设备清单(MEL): 运营人依据MMEL并考虑到各航空器的构型、运行范围和条件为其运行所编制的最少应当具备的设备清单。MEL经局方批准后,允许航空器在规定条件下,所列设备不工作时继续运行。MEL应当不低于相应航空器型号的MMEL的规定。,9,二.MMEL、MEL和CDL,构型偏离清单(CDL): 由负责型号设计的机构制定的、经设计所在国批准的清单,它指明在飞行开始时可缺损的某航空器型别的任何外部部件,并且包含与使用限制和性能纠正相关的任何必要资料。 CDL是飞行手册的一部分,但也可以单独发行。,CDLPA180001.JPG,10,二.MMEL、MEL和CDL,MMEL和MEL制定的目的

5、在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下,提高计划可靠性和航空器利用率。 在限定的范围内对航空器型号设计进行修改,而不需要重新进行型号合格审定。,11,二.MMEL、MEL和CDL,MEL包含以下三类项目: MMEL项目 乘客便利项目 管理控制项目,.说明说明(17).doc,12,乘客便利项目-图示,13,管理控制项目-图示,14,二.MMEL、MEL和CDL,MEL项目修复期限 修复期限的计算: 日历日不包括记录故障的当天,而是从发生故障那天后的子夜0时开始。 修复期限的分类 A类 B类 C类 D类,15,二.MMEL、MEL和CDL,MEL项目修复期限 A类: (i) 没有规定标准期限时,按MEL中给定

6、的限制进行修复; (ii) 有规定时间段的,应从发现日以后的日历日00:01开始。 B类:3个连续日历日内修复。 C类:10个连续日历日内修复。 D类:120个连续日历日内修复。,16,二.MMEL、MEL和CDL,MEL项目修复期限 修复期限的延长: 仅适用于B、C类 局方批准,17,三.定义,保留故障: 航空器在飞行后和/或维修检查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因工具设备、器材短缺或停场时间不足等原因,不能在起飞前排除的故障/缺陷 保留工作项目: 在航空器计划维修工作中,因工具、设备、器材、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正常地计划完成的维修工作项目,18,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前提条件:

7、 按照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确认航空器故障/缺陷或故障/缺陷件 没有确定故障/缺陷或故障/缺陷件的航空器不得投入运行,19,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保留依据: MEL和CDL 不能在MEL和CDL找到明确依据,对于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安全的故障/缺陷则不能保留,20,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修复期限:符合MEL和CDL或民航总局相关文件的规定 保留条件: 完成其规定的维修(M)任务并在飞行记录本中明确记录 遵守其规定的操作(O)和运行限制 其他使用限制(非MEL/CDL项目),21,四五.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保留信息: 在航

8、空器投入运行前以保留故障控制单的形式通报飞行机组和有关的维修人员 对不工作、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设备以明显的标志挂牌警告,并且不应当影响飞行机组的正常操作 涉及到运行限制的,在投入运行前以书面的方式通报运行控制部门,22,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保留数量: 造成飞行机组不适当的工作负荷的多个保留故障,应当在投入运行前修复保留故障至适当的数量 再次保留: 对于在修复期内无法修复的需经相应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再次保留 再次保留后仍无法在修复期限内修复的应当停止运行 不允许以飞机之间串件的形式延长保留故障的修复期限,23,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保留管理

9、: 在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及相关的工作程序中明确 包括管理要求、批准和控制程序 保留故障的首次批准必须至少经过质量部门主管或其授权的质量部门人员的审核或批准,24,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修复: 首次修复时机: 保留后第一次出现的可以修复的时间,一般应当以具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器材和工作条件为准 尽管MEL和CDL有明确的修复期限,但任何保留故障的修复时间应当以首次出现的修复时机为准。 如首次修复的时机超出了MEL和CDL规定的修复期限,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向局方申请再次保留并获得批准,25,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修复: 首次修复时机的保证: 因工具设备、器材不足造成保留的情况

10、应当在保留后立即进行相应的修理或订货 申请紧急订货(如AOG)。 因停场时间不足的情况 首次过夜基地完成修复 如过夜基地不具备相应的工具设备、器材,则应当在首次返回主基地时完成修复,26,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的修复: 定期检修中的修复: 除因不具备工具设备、器材原因外 A检或相当级别定期检修以上的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依据MEL保留故障的修复 C检或相当级别以上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所有的保留故障的修复 D检或翻修后,应当完成所有的保留故障的修复,27,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控制单: 航空运营人应当建立保留故障控制单的形式记录、控制和通报保留故障。格式自定,但应当至少包括以下

11、内容: (a)航空器注册登记号 (b)保留故障控制单号 (c)故障/缺陷描述(包括故障/缺陷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象) (d)保留原因 (e)保留依据 (f)修复期限,28,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控制单: (g)需要采取的维修(M)措施、机组操作(O)措施和运行限制或者具体参考 (h)挂牌警告要求 (j)申请人和申请日期 (k)预计首次修复时机(l)分发部门或人员 (m)审核和批准人员,29,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控制单: 填写要求: 字迹清晰、内容明确,专用名词术语应当易于理解并不会产生歧义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机型的维修放行资格 保留故障的审核和批准人员应当在确认所有内容填

12、写清楚、准确后才能签署审核和批准意见 外站发生保留可以在飞行记录本记录,但返回基地时或最迟不超过24小时完成保留故障控制单(保留故障已修复的除外),30,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质量部门的控制: 建立保留故障控制清单 首次修复时机时应当确认是否已修复保留故障 接近保留故障的修复期限时应当书面给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颁发预警通知,31,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再次保留: 限制条件: 只有因工具设备、器材原因才能申请再次保留 满足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 非航空营运人可控制的原因无法在首次保留的修复期限内具备该工具设备、器材,32,四.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再次保留: 申请和批准: 总工程师或由其授权质量部门

13、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的形式提出 说明已完成的工作和无法具备工具设备、器材的理由 首次保留故障控制单及工具设备、器材的订货和修理合同应当作为申请资料的附件一同提交 局方以书面的形式批准再次保留,33,机组,在技术记录本 上记录故障,航线维修,申请保留,维修控制中心,评估保留申请,Line Maint.,Correct,discrepancy,否,维修控制中心,指定保留维修 项目号,是,维修控制中心,向每日机队状态 例会报告,签派,协调相关的,操作程序,是,机组,执行操作程序,维修控制中心 是不是 M 项目?,否,否,Line Maint.,Install placard,enter deferral

14、 in,TLB/DMI log,航线维修.,执行维修程序,是,航线维修,挂牌,填写技术 记录本/保留维 修项目纪录,维修控制中心,计划修理工作 并准备资源,航线维修,填写技术记录本 和/或保留故纪录,维修控制中心,有无批准的 数据?,维修控制中心,是不是 O 项目?,航线维修,排除故障,保留故障控制流程图,34,五.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保留工作项目的基本原则 实施维修的过程中非计划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 计划的维修工作项目推迟按照AC-121-53中维修方案的偏离申请批准 注:MEL和CDL是运行中航空器的放行标准,不能作为保留工作项目的依据。,35,五.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保留工作项目

15、的基本原则 保留工作项目的限制 涉及到发动机、起落架和飞行操纵系统的维修工作项目不能保留 涉及到审定维护要求(CMR)、适航限制项目(ALI)的维修工作项目不能保留 涉及到影响飞行机组正常操作或增加其工作负荷的维修工作项目不能保留 在保留期限内没有计划的维修工作使得保留工作的完成具备可接近性的工作项目不能保留,36,五.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保留工作项目的基本原则 保留期限限制 不能超过AC-121-53中维修方案偏离的限制,并且不能再次保留 保留工作项目的应当在具备工具设备、器材或工作条件后及时完成,但最迟不得超过上述限制 管理要求 航空运营人应当在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及相关的工作程序中明确符

16、合本文件要求的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批准和控制程序,37,.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保留工作项目的记录和控制 保留项目单 航空运营人应当建立保留项目单的形式记录、控制和通报保留工作项目。保留项目单的格式可由航空运营人自定。内容要求(详见AC-121-63) 保留工作项目控制程序 申请 在航空运营人维修基地进行维修时发生保留工作项目应当由维修计划人员填写保留项目单,在运营人维修基地以外进行维修时发生的保留工作项目应当由承修单位提出申请,由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填写保留项目单。,38,五.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要求,保留工作项目的记录和控制 保留工作项目控制程序 控制清单 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应当建立保留工作项目控制清单,并将完成保留工作项目列入维修计划 。 工程技术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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