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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精品课堂 建设情况汇报,汇报人:白非 教授,法律与行政学院,精品课程“五个一流”的要求,一流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 一流的教材(条件)编写或采用(指导书) 一流的教学方法教学互动、自主学习、考核方法改革 一流的师资队伍名师、教学与科研水平 一流的教学管理教学组织、安排及过程管理规范有序 一流的教学效果专家与学生评价、人才培养效果 集成的网络课程环境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民法学课程建设,返回, 明确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 构建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创新考核方法与评价机制 注重团队建设与水平提高 形成课程特色并取得良好效果,精品课程的建设思路,建什么?怎样建?,民
2、法学1(民法总论)3学分(一年级),民 法 学,民法学2(物权法)2学分(二年级),民法学3(合同法)3学分(二年级),民法学4(侵权责任法)2学分(三年级),婚姻法与继承法2学分(三年级),知识产权法3学分(三年级),民法学核心课程,民法学课程的结构,民法学课程特点:体系庞杂、内容抽象、与生活联系密切,课程建设思路: 通过整合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 强化基础理论、注重专业技力、提高综合素质 课程建设目的: 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扎实的民法学基本概念和 基本原理,并能够处理一般民事纠纷; 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与探究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民法学课程建设思
3、路,整合课程体系,分层次立体化的课程体系,根据教学目标调整课程学分,从大一到大三 从理论到实践,发展过程,知识要求 掌握民法学基础理论 掌握物权法基本制度 掌握合同法基本原理 掌握侵权责任基本规范,能力要求 对复杂案件的归纳总结 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学习探究与发现问题 质疑现有理论与制度,素质要求 具备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 具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重新设计课程教学大纲与计划(主要内容),更新教学内容,教材选用与编写,合订本教材,单行本教材,白非著,自编辅导材料,在原有教材基础上,根
4、据案例教学方法改革需要,开始着手编写案例教程,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模拟合同谈判,讲授研讨相结合的课堂教学 (学生作品展),基于问题学习 科研论文训练 (从大一开始),民法案例研讨 (学生小组),模拟法庭训练 (庭审视频),课堂案例教学 (典型案例),案例教学与探究学习入课堂 思维训练与能力培养为重心 理论实践与课内课外相结合,法律诊所与援助 (第二课堂),将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实践教学,课外学习,课堂教学,科研训练,教学模式的改变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模式的改变,知识传授,单向灌输,传统封闭的 “教学的环境”,能力培养,双向交流,开放的培养 “学习的环境”,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方面都
5、提出了新的挑战,学生的参与度、能动性、合作能力、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都能在开放的教学环境中到强化和推进,导学过程,答疑过程,课前与课后全方位管理,讲背景,讲方法与手段,讲重点,讲热点,讲难点,课堂集中理论讲授 (“五讲”教学),理论授课方案: 向学生讲清本讲的知识结构体系,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所占有的地位和作用 本章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在我国产生的背景进行分析; 知识的扩充及参考资料; 重点、难点的讲解; 课后自学内容的布置,集中授课的方案,课堂研讨方案,返回,课程学习评价改革,1指导思想:既评价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更注重评价对方法的理解、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既包括终结性考
6、核,更注重过程性评价 2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采用课堂研讨发言、口试、答辩、课题研究与论文、随堂小测验、网上测试题库、相关课程考试等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可以是教师对学生评价、学生对学生的评价以及学生自我评价等,以社会评价为导向,转变评价观念,不断完善学生评价机制,考核评价体系改革,考试成绩 40%,学生自评 10%,论文 20%,小组研讨30%,期末考试,小组研讨,课程论文,课堂测试,中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理事;省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主持民法学省级精品课程;主持市重点建设专业法学专业;获多项教学与社科成果奖及荣誉 从事法学教育二十余年,教学效果好,评教结果一直名列前茅;曾多次被评为学生
7、心目中的好老师 近年来出版专著1部;在中国法学、中国高等教育等核心期刊论文发表20余篇,课程负责人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与水平,教学团队与水平,谭桂珍副教授、副院长,刘志讲师 公开示范教学,刘天兴高级法官,张宗卿讲师、律师,张红梅讲师,职称、学历、年龄等 结构合理的团队,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内容全面教学资源丰富,包括民法学全部课程的教案、课件、案例、习题、论文选题及法律法规,以生为本展示学生优秀作品;方便学生提交作业;设置考研专区和司考在线,便于相互交流,形式活泼开发了“快乐民法屋”,包括:在线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及法律检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主要栏目,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学思之窗,华山
8、论剑,第二课堂,司考园地,考研专区,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三结合”课程平台 理论与实践结合(案例研讨、第二课堂) 课内与课外结合(导读推荐、学术前沿) 传授与探究结合(论文选题、论文展示) 2.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双向互动”体系 由学生设计开发网络课程平台 展示学生优秀作品(PPT、论文、笔记等) 方便学生提交作业(作业提交) 加强教师对学生指导和相互交流(考研专区、司考在线) 3.以兴趣提升为导向的课外学习资源开发 “快乐民法屋”:在线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及法律检索,课程建设特色,如何实现利益平衡,拾金不昧小议,小组成员:安正阳、方琳、王贝贝、谢瑞云、谢湘红、严允彤,学生小组PPT
9、作品 (示例),案例一 拾金不昧者向失主索要500元 被民警带走教育 案例二 大学生归还20万物品 却出现这样的声音 案例三 老人拾金不昧 引来一顿痛打,Why-Choose-拾金不昧 ?,One: 中华传统美德 Two: 法 定 化,拾金不昧 在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捡到钱物不隐藏起来占为己有。拾金不昧的含义没有延伸到要不要报酬的范围。,what is it?,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
10、行义务。,拾金不昧可以得到必要的报酬法定化,你认为合理吗?,我们 认为,拾金不昧的重点在于不昧,昧的意思是指把物品藏起来,从法律角度上据为己有,所以“拾金”与拾到物品后是否归还,而归还是否索要报酬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个人认为当一个人把捡到的物品,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失主,并且完璧归赵,他完全应该有制度上的保障得到应有的报酬。,若单纯用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拾金不昧现象如今并不尽如人意。我包括我一些朋友对丢了东西能否找回来的期望值已经很低,有了法律的规定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拾者为了将捡到的东西“完璧归赵”可能要花费交通费、通讯费,给一些经济报酬也是应该的。,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经济补偿
11、”写进物权法里,符合立法的公平原则。只要拾者将失物交还了,这个举动发生了,已经是具有美德的一种表现了。给拾金不昧者有经济回报立法,事实上是给予拾得人必要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去履行拾金不昧的道德追求。,关于拾金不昧要给于支付必要费用的可操作性,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通意见第94条规定: “拾得物丢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这样的规定 其操作性是相当弱的!,国外类似的规定,日本、德国的相关法律都规定,拾得人要将拾得物
12、交给警方,然后由警方发布通告寻找失主,如果在6个月内无人认领,失物将归拾得人所有,如果拾得人不要则由警方自行处理。 法国更规定,在7天内失主没有认领失物,失物归拾得人所有,拾得人只需上交税金即可。同时,上述国家的相关法律还规定,失主要给拾得人按照拾得物的价值的5%至20%的报酬,我国台湾地区则将酬金统一规定为30%。,我们“报酬请求权”的看法,我认为,拾得人在法律上拥有报酬请求权是很必要的。其原因在于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拾得人在履行道德义务时,其实际上需要牺牲自己的一部分经济利益,比如一定的时间、精力、物质投入,都蕴含着经济价值。拾得人拥有报酬请求权,是实现利益平衡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拾得人享有报酬请求权的法理基础,在于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等。,这样规定有助于发挥物权法界定纷争的功能,更加理性地保权利人的利益。,6人行最后一致看法,在物权立法上确立报酬请求权。 对于其规定中的“应当”,可以再做修整,可以让司法解释在其后加上“可以”索要报酬之类的话语,把强制性的规范缓和为任意性规范。 通过实施以上相关的措施,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相关的法条(如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进行扩张的解释,实是进行小的修改,进而,达到遗失者、拾得者、司法者的利益的平衡,最后也就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努力6人行,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