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岭山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改造技术推广示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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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肇庆市政府采购广东省肇庆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Q2016GZQ2016G- -HYZB1203HYZB1203 项目名称:北岭山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改造技术推广示项目名称:北岭山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改造技术推广示 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人: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采购人: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一六年十二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11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六章 合

2、同(样本)49 2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岭山森林公园生态景观改造技术推广示范及相关配套服务 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Q2016G-HYZB1203 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四、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数 量 完工期 最高投标限 价 北岭山森林公园生 态景观改造技术推 广示范及相关配套 服务项目 一 项 (1)2017 年的 3 月 5 号前完成林地 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回土工 作;(2)2017 年 4 月 30 号

3、前完成 栽植工作;(3)3 年 6 次的抚育: 2017 年 67 月、 910 月, 2018 年 56 月和 910 月, 2019 年 56 月和 910 月 ¥917275.00 元(大写:人 民币玖拾壹 万柒仟贰佰 柒拾伍元整) 供应商注册须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 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gpo./)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 “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五、项目其他相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

4、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 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备营造林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4 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伴月路 5 号)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

5、人提供招标文件):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体现经营范围,或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含 经营范围信息的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3 b、营造林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d、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核查)。 4、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八、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 15:00 分至 15:30 分。

6、十、开标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 15:30 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 24 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4 楼 401 室。 十二、招标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网站: a、中国政府采购网(/.); b、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c、肇庆市政府采购网(/); d、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haoqing.)。 十三、公示期限:2016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五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 害其权益的,可以

7、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 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 者我司。 十五、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37904 b.采购办: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32802 c.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伴月路 5 号二楼,邮编:526040。 联系人: 林小姐 电话:0758-2215188 传真:0

8、758-2703288 邮箱: 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6 日 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1 说明 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本次 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 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 1.2.1“采购人”指的是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 1.2.2“采购代理机构”指的是广东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3“采购办”指的是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4 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政府采购

9、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1.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2.6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 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 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 求。 (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 (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

10、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 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2.7“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 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 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 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4 踏勘现场 1.4.1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1.4.2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1.4.3 投标人应充分重视踏勘现场并理解踏勘现场的重要性。以便获取那些

11、须 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1.4.4 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1.4.5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6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 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 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 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1.5 知识产权 投标人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2、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 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 关费用。 1.6 纪律与保密事项 1.6.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 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1.6.3 在

13、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 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 效。 1.6.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样本) 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均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在3日内 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14、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 3.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 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 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3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会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 足15日的,将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质疑 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

15、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 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4.2 上述所说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a、对可以质疑的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b、对 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c、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 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3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书面原件并当面递交 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自查表 (3)开标一览表 (4)报价明细表 (5)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及资格文件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保证金及退还说明 (10)商务条款响应表 (11)其它资料格式 (12)售后服务承诺 (13)技术条款响应表 7 (14)项目实施方案 (15)产品/服务说明一览表 (16)所投产品品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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